可能有点儿乱弹琴——“三十八年过去”还说得过去,有老人家拿手大气磅礴的词:“三十九年过去”,大家也就忍了,凑合着看;你又弄个“三十七年过去”,真是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呀! 我是想等到明年,那就可以归在“三十八年过去”的题目下了。但最近又翻看了部分老照片老信件,有一种冲动,要让我早些把某些东西拿出来,或许是良知提示?是我们这代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看是什么,一个中国人,对自己的历史,尤其是当代史,是必须要知道要了解的——我也常常和我的学生们讲,开始不在意不当回事儿,一学期下来,有感觉了,还追着我问一些问题。 我的同事郭大路,是一个有为的青年。或许现儿今“有为”是“有钱”的同义词?反正我不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即便他,在同龄人中学识还算可以(钱是没有的),但有时我高兴了问他几个问题(常识范畴),也常常语塞。当然,我的标准可能高了一些——学者层面的常识问题。 老三届的同学们大抵要到或接近耳顺之年了,不知有多少人知道当年曾在北京流传过的一封“缅甸来信”?我是在三十七年前一个极偶然的机会见到了这封信,当时没有复印机只有复写纸。我连夜复写了几份,转寄给好朋友。 我以为,这是研究“知青文化”十分重要的一份史料。其中的许多东西,现在的年轻人可能已经不屑或不懂了。这很正常。但有一点是应该能达成共识的——你必须知道。 不知大家以为然否?
2006.8.17日午匆就于“一步斋”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