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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研究
作者:张京成 文章来源: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7 3:58:50     繁體中文

项目代码 : KT0709
完成单位 : 北京科学学研究中心 
研究人员 : 张京成
获奖情况 :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核心产业形态,正处在一个成长期,如何培育这一新兴产业,是全世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北京市十分注重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发展,2006年12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依据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标准,认定了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北京798艺术区、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等首批十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一年来各集聚区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认真实践,有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由于各个集聚区在自身定位、发展方向、公共需求等方面的不同,导致了各个集聚区在产业链的延伸以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为了准确把握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现状及问题,了解集聚区在人才、政策、公共服务等各方面的需求,课题组研究人员对国外创意产业集群以及北京市典型的创意产业集聚区进行了深度的调研和研究工作,通过分析与总结,指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而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产业发展政策和措施。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经验及规律
    课题首先重点分析了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创意产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研究各地创意产业发展在环境营造、政策制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具体做法,探讨各地创意产业的集群化发展思路,并最终总结出文化创意产业及其集群发展的一般规律,为首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发。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概况和思路我们可以看出:文化创意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时文化创意产业也是技术、经济、文化的交融;随着科技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外延将会不断拓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需要根植于地方的特色;集群化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趋势之一;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二、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的理论探索
    按照波特的竞争理论,产业集群化发展是文化创意产业扩展的必由之路。虽然关于产业集群的研究已经比较成熟,但是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自身特征研究其集聚发展的理论还基本处于空白状态,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世界各地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也随之兴起,理论滞后于实践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该课题在归纳与总结了发达国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律之后,结合产业集群相关理论,探讨了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相关属性、主体构成、发展动力、发展模式等基础理论。
    2.1 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属性特征
    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三种属性包括:(1)集群内主要容纳的企业性质是以人的创造力为主要生产力的部门,具有创意产业分类特征。(2)文化创意产业组合采取金字塔式的聚集形成,具有强大的经济溢出效应和规模效应,符合产业集群的发展轨迹。(3)集群具有深刻的文化底蕴,提供了创意阶层需要的便利性和舒适性物质空间环境,对创意产业形成强有力的空间聚集作用。
    2.2 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类型
    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又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集聚区文化重心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美术类艺术产业集聚区、设计类产业集聚区、演艺产业集聚区和文化遗产产业集聚区四大类;根据集聚区的产业性质划分,可以把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分为制造型产业集聚区和高科技产业集聚区;根据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驱动力划分,可以把集聚区分为“原生型”与“嵌入型”两种;根据产业集聚区的形成方式划分,可以把产业集聚区分为诱致生成型、引导培育型和强制培育型三种类型;根据集聚区依托的资源特色划分,可以把创意产业集聚区分为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依托型、文化积淀依托型、劳动力依托型、地理环境依托型、政府依托型;根据集聚区内企业间合作程度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松散型产业集聚区和紧密型产业集聚区两种。
    2.3 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活动主体
    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主体构成是在普通产业集群主体构成的基础上,结合文化创意产业性质形成的。文化产业集群的主体构成主要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学术研究机构、网络媒体和广泛的创意人群等六大相互作用、密切联系的基本机构。这些不同的主体分属于不同的产业关联环节,他们共同作用于产业集群,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2.4 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的动力机制
    从理论上讲,只有在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学术研究机构、网络媒体和广泛的创意人群这六大力量推动和相互协作下,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才能快速发展。然而,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市场体系尚未建立,扶持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导致这六方力量在参与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中基本上是“各说各话”的发展格局。
    现阶段,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内部各方力量协调机制不好、推动力不足成为影响集群整体发展的重要原因。目前,在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传媒网络、创意机构和创意人群为主的六方力量的共同推动下,一方面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在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高热兴起;另一方面,由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的市场体系尚未建立,扶持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导致这六方力量在参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基本上是这样的一个局面:政府高调全方位、多层次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与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力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而其他各方大多对文化创意产业缺乏了解和沟通渠道而采取观望态度,即使目前积极参与到文化创意产业的各方也是从自身局部利益出发只追求眼前效益,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这就使得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内各方的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文化创意产业的交流与协作渠道不畅,造成资源浪费和信息失真等,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集群化发展极为不利。
    基于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的现实需要,构建一个有利于参与各方对话与协作的文化创意产业资源整合新平台十分必要。这个新平台依托现有的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传媒网络、创意机构和创意群众为主的六方力量,以政府为基础,企业、传媒网络、创意机构为主要承担者,引导社会团体、创意群众积极参与,其中传媒网络成为六方信息交流互动、创意成果展示和创意产品推介的载体,形成六方力量对话与互动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格局,从而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对其他经济产业的驱动效应、联动效应和辐射效应。
    2.5 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
    通过总结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形成的路径、动力和最终形式,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形成大致有四种模式,包括企业自发集聚模式、政府政策引导模式、政府规划建设模式和官产学研结合模式。
    企业自发集聚模式是指创意型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自身利益需求为目标,在一定空间内自发集聚,进而形成群体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进而形成具有品牌特征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以北京798文化艺术园区、北京通州宋庄“画家村”、上海莫干山路创意产业园等为代表的创意产业集聚区,先由某些艺术家选中,进而带动更多的艺术家和艺术机构自发集聚,并逐步形成创意产业公共服务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最终形成比较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政府政策引导模式是指政府运用技术、资金、税收、人才等优惠政策措施吸引创意企业在一定区域内集聚,待其形成一定规模后由政府认定,并进一步运用政策手段扶持其集聚发展。政府政策引导型集聚模式下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主要是以“中关村”为代表的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它们是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下,以扶植和发展对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国家竞争优势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性产业为目的而形成的产业集聚区。
    政府规划建设模式是指政府根据区域发展的需求,首先宣传、规划、建设创意产业园区,进而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创意企业入驻,最后形成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政府规划的创意产业基地或者园区对企业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入住企业能够获得政府的产业扶持和实实在在的税收、人事、补贴、贷款等多方面优惠政策,而对于中国目前发展得并不成熟的各创意产业链上的企业来说,这对于企业生存、发展非常关键而具有实际意义。例如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和即将挂牌的中关村东城分园——文化产业园。入住以上基地或园区,能享受中关村科技园区对高科技企业以及国家对文化产业企业的双重优惠政策。
    官产学研结合模式是指依托大学科技园,把政府规划、产业发展、高等教育和科技研发融为一体,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在一定区域内形成政府、创意企业、学校和创意研发机构相互结合的有机群体,进而发展成产业链完整、功能齐全、竞争优势明显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创意产业是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时代的产物,对科技与创新的依赖性极大,特别是设计类和多媒体类的产业。因此,依托大学是发展创意产业园区的重要途径之一。大学与科研院所不仅能给创意产业园区提供技术支撑,也为园区输送了人才,促进园区内部产学研一体化的形成,也为园区日后“研发、培训、孵化、交易、展示”功能的完备打下基础。
    2.6 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的功能定位
    在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的功能定位方面,创意产业集聚区绝对不仅仅是传统的旧厂房与艺术家的简单组合,也不同于各种买卖有形物品为主的“商业街”,而是一个具有创意策划、产品交易、产业研究、作品展示、培训及交流咨询等多项功能的基地,即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具有特定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
    与传统工业园区和高技术园区相比,创意产业集聚区两个特有的经济功能就是创意生活圈和创意城市。首先建立创意产业集聚区有助于营造创意生活圈:城市中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建立与发展可以提供营造创意生活圈所必需的硬件条件,在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实体建设中,其地理位置与物理空间相应确定,同时伴随的则是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而对于软件基础设施方面而言,创意产业集聚区中大量相关人员、企业聚集,同时各种观念、制度交汇,伴随着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相关要素自然会相互交织形成无形网络。这样创意产业集聚区在创意生活圈形成的软硬件基础条件上均发挥作用,创造出形成创意生活圈的必要条件。其次创意产业集聚区能够成为构造创意城市的基础:创意产业集聚区通常会在区域内形成吸引创意人才的地方品质,这种区域内的独特性质与生活风格会逐渐引领整个城市的风尚与潮流,改变城市的生活风格,吸引大批的创意人才源源不断地进入该城市,从而为该城市提供了构建创意城市的基础性条件。
    在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两种功能已经超越了经济功能本身,它们涉及到了新的生活风格的塑造与时尚文化的传播,这从本质上讲也是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社会功能的体现。而传统工业园区与高技术园区功能的发挥往往仅限于经济层面,显然不具有类似的社会功能。除了上述两点社会功能外,创意产业集聚区还具有文化传承与文化传播的功能。
    创意产业集聚区的这些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的发挥无疑会对整个创意产业的发展产生强有力的推动作用。由于创意产业的生产特性,相对传统工业园区而言,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某些经济功能对产业的促进作用会更加明显,这主要体现在对人力资本—创意产业的核心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这一点上。更重要的是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对创意生活圈的形成和创意城市的构建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传统工业园区与高技术园区都无法做到的。创意产业集聚区所发挥出来的社会功能更是传统产业园区与高技术园区所不具备的。由此我们可以初步认为,发展创意产业集聚区能够对整个创意产业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
    三、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现状及资源分析
    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拥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密集的专业人才资源、强劲的科技创新能力、旺盛的消费需求、强大的市场辐射以及积极的政策扶持,使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具备了得天独厚的优势,文化创意产业在北京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崛起。北京市“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重点发展创意产业为北京的支柱产业,进一步提升北京作为文化创意产业主导力量的影响,增强文化创意产业创造社会财富和就业机会的能力。集群作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一种有效途径,是文化创意产业未来发展的一种趋势,研究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发展对于进一步推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1 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总体现状
    总体来讲,近年来,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各行业都得到了较快的推进,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模式。在资源优势方面,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科技、人才、文化资源丰富,具有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有利环境,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在发展规模方面,北京的创意产业发展具有总体增长持续加快、部分行业增势强劲、效益水平逐步提升等特点。从创意产业的产值上看,2006年北京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实现收入2517.4亿元 ,相当于全市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收入的10.6%,比上年同期增长18.7%,增幅高于上年5.5个百分点;上缴税金99.8亿元,增长19.3%,增幅高于上年15.8个百分点。2007年上半年的情况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分行业的情况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等九大行业均保持一定的增长,但是增长幅度差别较大。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行业在文化创意产业所有行业中所占份额最大,增长速度也仅次于设计服务居第二。新闻出版、广告会展、旅游休闲娱乐和设计服务是软件行业外的四大主流发展行业,但是设计服务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它三个行业,预计在今年或者明年将超越新闻出版、广告会展的份额。艺术品交易所占比例不高,2006年产值仅为75.9亿元,但是增长迅速,是十分有发展潜力的行业。
    3.2 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创意资源状况
    从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创意资源状况来看,北京市在2006年底认定了市级十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一年来,这十个集聚区在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和自身的努力下,依据差异化发展策略,发挥各自优势,产业规模逐步壮大,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顺利进展,集聚区的载体功能得到初步发挥,集聚效果初步显现。为了准确把握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现状及问题,了解集聚区在人才、政策、公共服务等各方面的需求,进而实施针对性的产业发展政策和措施,课题组研究人员通过参观、座谈、访谈、问卷和资料收集等形式,对当前已经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进行了系统调研,基本掌握了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基本信息、环境条件、人才情况、协作机制等发展现状。
    3.3 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空间布局情况
    从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空间布局来看,北京创意产业已具备一定规模,支柱产业的地位初步确立,产业聚集效应初步显现。目前,己形成10个具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创意产业园区分别是: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中关村科技集聚区雍和园、中国(怀柔)影视基地、北京798艺术区、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北京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集聚区、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和中关村软件园,可见这些功能各异的创意产业聚集区基本位于北京的城区。
    四、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的典型案例
    为了对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的发展有从面到点的了解,本课题选取了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798艺术区、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和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等几个比较成熟、代表不同发展模式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作了重点介绍。一方面,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当前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情况;另一方面,对于其他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也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
    五、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在对发达国家和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现状、发展思路和发展措施有了较为全面认识,对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及其集群化发展现状有了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本课题最后总结和分析了当前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现实需求,并针对此提出了合理化的对策和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5.1 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群除在环境、政策、人才、机制等方面有一定的发展需求外,在集聚发展中也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首先,产业特色不突出、功能定位不准确。但从目前来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多数遵循着相同的模式,即政府行为下的引导和规划建设,具有明显的盲目跟风倾向,特色不明显,集聚区缺乏主打的品牌性文化符号,这对于优质特色产业资源的集聚十分不利,因此,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是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获得持续竞争力的关键。在对集聚区的功能定位上,政府、集聚区管理机构与区内企业的发展思路不统一,导致管理者在引导集聚区发展上与企业发展方向偏离。
    其次,政府角色不明确、政策支持不到位。政府在集聚区产业发展中应该扮演一个服务者的角色,而现实中政府扮演的却更像一个“指路人”的角色。政府在集聚区建设中有点一厢情愿,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没有充分考虑集聚区的发展特色和实际需求,导致政府服务与集聚区发展需求脱节。调查显示,创意企业对政策的需求主要表现在资金扶持、项目支持和市场开拓三大方面,这是由于创意企业多为中小企业,企业基础薄弱,融资困难,创意思想难以有效转化,非常需要政府的资金和项目支持。但是由于实力有限,中小企业申请市政府针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专项资金非常困难,项目资金反而被实力强大、资金充足的大公司获得,也就是说,当前专项资金支持的对象,并非是最需要的对象,政策支持不到位的问题凸显。
    第三,创意型人才短缺、产业链上游断裂。北京有着强大的复制、生产能力,畅通的物流渠道和广阔的消费市场,但是优秀的创意产品却严重缺乏,文化创意产业链上游断裂成为当前产业及集聚区发展的主要问题。调查问卷显示,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最迫切的就是创意型人才,另外缺乏针对文化创意产业从业者的培训及信息交流平台,导致现有的创意人才的供给和需求不能良好对接。
    第四,企业联系不紧密、产业联盟待建立。调查显示,88.4%的企业表示有必要建立基于产业链的文化创意产业战略联盟,通过成立联盟使企业在技术、市场等各方面加强合作,从而打造完整产业链。
    5.2 首都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基于以上对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发展需求的分析,结合伦敦、昆士兰等地的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经验,本课题针对北京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坚持集聚区的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比如在好莱坞,有电影拍摄公司,经纪人,营销公司,广告公司,剧本作家,甚至有卖道具的,有从事艺术授权的,有开发衍生产品的等等,但这些从业者全部都是围绕电影为核心,“电影”成了好莱坞具有品牌意义的文化符号,而在北京,除了798、宋庄这样个性极强的集聚区外,大多数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都找不到这样的文化符号,更不要说形成基于某一文化符号的产业链条了。因此,必须坚持集聚区的专业化、特色化,争取形成产业链形态的企业集聚。
    第二,营造良好产业环境,预防新一轮圈地运动。集聚区的发展离不开地理空间,土地和房屋是产业发展最基本的需求,租地办集聚区是目前集聚区的一个特点。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发展中,应从集聚区和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尽力做好服务者的角色,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防止不利于产业发展的因素侵入,尤其预防打着文化创意产业名号的新一轮圈地和房产运动。
    第三,完善管理机制,落实优惠政策。市委、市政府要明确管理部门,减少管理层次,避免令出多头,同时要建立文化创意产业管理部门与税务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等之间的管理协调机制,制定规范、简单、易行的文化创意企业认定标准,切实明确政策的执行主体和服务对象,使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能够得到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落实。此外,政府和集聚区应该在相关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的利用上,着重在企业培育、融资、公共平台建设、人才培训等方面出台相应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资金、人才和技术方面的服务,推进产业快速发展。
    第四,建立基于产业链条的文化创意产业战略联盟。根据调查,创意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自身技术和资源实力有限,随着行业技术更新速度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必然受自身资源、信息、技术和市场等因素制约,风险较大。因此,现阶段建立基于文化创意产业链条的战略联盟,对于中小企业联合开展创意研发、创意生产以及创意销售非常有好处,能够有效解决创意产业链上游断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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