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文化产业 > 广告产业 > 正文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1 | 全站搜索2
复杂与突破——2005年中国广告业现状与发展趋势
作者:丁俊杰 文章来源:丁俊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6 6:46:37     繁體中文

众所周知,广告被称为一国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二者之间具有极其紧密的联动关系。2005年,宏观经济基本面发展向好,进而带动广告业总量的持续增长。但值得注意,2005年中国广告业在1238亿元的高位上增长势头已经出现放缓的迹象,广告业内部各微观主体的地位、关系正在发生新的调整,潜在矛盾凸现,冲突激化,机遇涌现。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身处2005这样一个复杂的年代,研究广告业,我们的分析尺度有必要跳出年度的框架,向后回溯,向前展望。诊断困顿中国广告业发展的阻力,探寻突破迷局的方向。

一现状扫描

统计显示,2004年全国共有广告经营单位113508户,比上年增加11722户,增长11.5%;广告从业人员913832人,比上年增加42466人,增长4.9%;广告营业额达1238.6亿元,比上年增长14.8%,占国内生产总值0.93%,占第三产业生产总值2.9%。

1.广告公司

2004年底,全国广告公司为76210户,比上年增加9857户,增长14.8%,广告公司占广告经营单位总数的67.1%。广告公司从业人员达641654人,增加49007人,增加8.2%,占广告从业人员总数的70.2%。营业额达565.2亿元,增加120.4亿元,增长27%。

2004年,广告业内国有企业数量减少了13.26%,为6024家,但营业额基本持平;国有事业单位数量减少了1116家,减幅为11.45%,营业额略有增长;集体企业单位数量减少19.09%,户均营业额变化不大;集体事业单位减少11.70%,营业额几乎没有变化;个体私营企业单位数量增加25.32%,达到了76916家,营业额增长36.48%;外商投资企业营业额增长56.06%;联营企业单位户均营业额略有增长;其他经济成分单位营业额大幅增长74.34%。

2.广告媒介

2004年,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广告经营额为575.5亿元,占广告经营单位经营总额的45.5%。其中,电视经营额为291.5亿元,比上年增加36.5亿,增长14.3%,占广告经营单位经营总额的23%;广播经营额为32.9亿元,比上年增加7.3亿元,增长28%,占广告经营单位经营总额的2.6%;报纸经营额为230.7亿元,比上年减少12.2亿元,占广告经营单位经营总额的18.2%;杂志广告经营额为20.3亿元,比上年减少4亿元,占广告经营单位经营总额的1.6%。

2004年以来,户外广告、网络广告的年度增长令人瞩目。2004年户外广告经营额达到112.9亿元,较2003年增长12.9%。网络广告年度经营额达到8.1亿元,较2003年增长30.7%,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达到19亿元,2005年、2006年预计将分别达到27亿元和40亿元。

3.广告投放

房地产广告继续保持投放量第一的位置。2004年,房地产广告经营额125.31亿元,占全部广告经营额的10%。药品和食品广告仍然处在第二和第三的位置,2004年的广告经营额分别为122.39亿元、107.04亿元。

总体而言,广告投放的行业格局基本未变,但在量比方面发生了一定的转化。传统的广告重点投放行业,呈现“软着陆”态势。新兴和新崛起的行业,广告投放增长迅猛。如汽车广告经营额为59.29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25.26%;化妆品广告经营额为86.69亿元,比2003年增长了18.75%。

二呼唤突破

纵观我国广告业的走势,从1979年以来本土广告业一直高速增长,目前已经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并由原先的“低起点高速度”转到当前的“高起点低速度”,进入了相对平稳的成熟发展阶段。

原有的媒介格局下,广告业各利益主体在不断博弈中保持着微妙的平衡,而当行业发展进入平台期,各方面都在寻求突破,平衡也在发生着变动。在传统媒体方面,各经营主体从原先的粗放式经营转向精耕细作;另一方面,新兴媒介不断涌现,新的广告形式不断得到开发。

2004年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四大传统媒体广告经营总额为575.56亿元,较2003年的548亿元小幅增长5%。四大传统媒体广告经营总额虽然仍在持续稳定增长,但增长幅度低于新兴媒介增长幅度,低于广告市场整体增长速度。四大传统媒体广告经营额占年度广告市场经营总额的份额也从2003年的50.8%下降到2004年的46.5%。如何准确的判断这种变动,把握住今后的发展趋势,是当前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原有的商业模式下,广告资源可以说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开发。从形式到价格到合作模式,已经相对成熟和固定。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在固化的体制中滋长,长久以来也得不到解决。可以说,整体老化,缺乏继续高速成长的动力,是现在广告业面临的一大问题。而新的媒体变局峥嵘初显,广告业处在新旧交替的风口浪尖,业界对此有没有清醒的认识,决定着行业最后到底是及时抓住机遇,壮大发展,还是最终水土不服被风浪淹没。

所谓新旧交替的新,一方面,是指新兴媒介风生水起,传统媒介逐渐式微,广告业将如何应对新的媒介局面,是机遇也是挑战;另一方面,整个社会处在从制造业向信息服务业转型的重要时期,新兴产业层出不穷,如何适应新的广告主,需要开拓也需要创新。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还有几个问题需要思考:

第一,当媒介不再以广告为生存支柱的时候,广告业对自身将如何进行重新定位?

目前的传统媒体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广告,离了广告,媒介的经营也成问题,双方相互依存,共同生长。然而从国外经验来看,在媒介发展得比较充分的国家,广告收入在媒介总体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在美国、英国,媒介收入中基本是收视费、广告费二分天下,内容版权的交易也占很大的一部分。从我国的媒介发展态势来看,广告发展已经到了瓶颈,媒介的经营势必走向多样化的道路。而大众传媒的数字化浪潮、融合化浪潮,更加剧了这种危机。我国现在推数字电视、付费电视,媒介资源大大丰富,受众的注意力被高度分散。原有媒介依托广告,数字化的大众媒介依托什么?在其中我们并没有解读到广告。如果付费电视没有广告,而开路频道再也没有目前呼风唤雨的地位,广告将依托什么而生存?

第二,新的广告载体的出现给广告业注入了新鲜血液,而广告业将以何种姿态应对这些新的变化?

从户外广告令人瞩目的增长速度,我们应该已经能够看出一些新势力崛起的迹象。而楼宇电视、移动电视在国内外取得巨大商业成功,利用新媒体传递广告,已成为业界、资本市场追捧的热点。是固守着原先的生存方式,对新媒体持续观望、任其生长,还是积极介入,以自身的改变来谋求更大突破,是决定着广告业是发展还是萎缩的关键性决策。

第三,面对越来越难以说服的消费者,广告业将如何面对?

广告的天职决定了它不得不关注市场,不得不关注消费者群。而消费者的本质也早已经在这个变化的时代中得到进化。《现代广告》的陈永先生提出“消费者时代”的概念,说明消费者与从前相比已经判然不同。原有的强化式、灌输式、被动式的信息消费模式不再是现代消费者的习惯,现在的消费者会更为主动地寻求信息;同时他们更有主见,消费需求更加多元化,而市场也给他们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总的来说,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在下降,影响广告的不确定因素更多,广告越来越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广告还是不是向消费者沟通产品信息的最好渠道?靠传统的、简单的方法来建立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还能行得通吗?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广告业才能够说服消费者,抓住广告主,才能找到自身的生存价值!

应该说,广告业已然面临着一个全新的时代,用旧思路、旧模式已经没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传统广告赖以生存的基础正在弱化和消亡,社会的结构性升级、技术的突破性发展汇集成强大的力量,作用于媒介市场、广告市场,将给相关主体造成一系列的连动。传统广告运动运行到今天,已经遭遇瓶颈,我们应该看到,下一步的增长空间已经转移,广告业需要进行理论和实践的双重突破,才能获得新生。如果固守着原有的生存空间,那么仅有的一点生存空间也必将被挤压、被剥夺;反之,若能抓住时代发展的潮流,则能发现一个崭新的世界。新的广告运动、新的广告主张、新的广告形式在全球范围已经展开,我们本土广告业也要抓住机遇,应该主动出击,不能拭目而待!

[1] [2] 下一页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没有了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版权所有 2006-2008 北京侠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管理运营
    联系方式:010—84025606 QQ交流群:11276391 MSN:cityfly2005@hotmail.com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中国文化传播新干线 复兴中国文化 京ICP备060305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