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2002年,北京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63.5亿元,占全市GDP的5.1%。从1997年到2003年,居民文化消费支出年均递增15.2%,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北京最具发展前景的产业之一。 一、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概况 (一)文化产业的内涵 按照国家统计局2004年4月公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它主要由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大部分组成,共包括9个大类,24个中类,80个小类。其中,提供文化产品(如图书、音像制品等)、文化传播服务(如广播电视、文艺表演、博物馆等)和文化休闲娱乐(如游览景区服务、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娱乐活动等)的活动,构成了文化产业的主体;与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文化产品(如工艺品等)的生产和销售活动,构成了文化产业的补充(见图1)。 北京市从1999年开始进行文化产业统计,统计的内容主要由来自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商业和工业4部分的15个行业类别组成。与国家最新标准相比,主要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对文化产业划分的依据不同。北京是按照文化产业的生产、流通和服务3个环节进行分类,各产业门类中,与文化局、文物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等主管部门业务相对应的部分,纳入部门统计;部门管理归属之外,针对各级艺术团体、艺术表演场所和电影制片厂等,另建立一部分行业统计。国家最新标准是按照文化活动的重要性,分为文化服务和相关文化服务两大部分,注重了各个环节的融合。二是统计范围不同。北京市的统计范围包括了体育和园林绿化,国家分类中不包含;北京市缺漏了会展服务、旅游文化服务等46个行业小类。 在新的分类标准下,文化产业将成为横跨第二产业、第叁产业的一个综合产业门类。按照这一口径,北京市属文化产业必然是一个很大规模。据初步估计,北京市属文化产业增加值将达到300亿元以上,成为首都经济中的第一大行业。 (二)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历程 1. 历史背景 北京元、明、清叁代已形成了较发达的文化产品生产与文化服务行业。先后成为元杂剧和京剧的创作、演出中心,景泰蓝工艺品的生产基地与销售基地,琉璃厂书业的发达更为《四库全书》的编纂提供了有力的后援。 20世纪初,北京逐渐形成了一些现代文化行业,如现代书、报、刊业和现代娱乐业等,与上海一起成为中国南北两大现代文化行业集聚城市。 新中国成立后,文化产业基本上是被作为文化事业发展的。文化产品生产行业和文化服务行业中的一部分被纳入工业和商业系统,文化属性逐渐迷失,另一部分被纳入文化事业系统,在事业体制下运作,失去了产业特征。 20世纪80年代中期,北京文化行业出现了自发的发展态势。文化人黄宗汉先生成功运作了经营性的文化景观“大观园”,投资160万元,经过10年经营,门票收入过亿元,总资产达到2亿元。90年代初,宣武区成功运作了“天桥乐茶园”,年纯收入过1000万元,使濒于消失的一些地方剧种和传统曲艺重新有了用武之地。 2. 首都文化产业的提出和发展 1995年,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启动“首都文化发展战略研究”课题,提出要按“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定位推动北京文化建设的发展。 1996年12月,北京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北京文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北京丰富的文化资源和人才资源,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使其成为北京的支柱产业之一。”该文件成为我国第一个以党委和政府的名义自觉推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文件,标志着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已走出了自发阶段。 1997年至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前,以政府为主导,在出版、报业、广电等领域进行了集团化改革,先后组建了北京歌华集团、北京日报报业集团、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北京广播影视集团、紫禁城影业公司等大型文化集团(公司),推动可经营性文化资产逐渐纳入到文化产业运作轨道,培育了首都文化产业的主体力量。 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后,围绕“面向群众、面向市场”这一核心问题,着手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03年6月,中央召开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以来,北京成立了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此后,北京作为全国综合性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地区,重点推进了北京儿童艺术剧院、北京歌剧舞剧院等单位的转企改制以及北京青年报传媒集团的重组和赴港上市工作。 (叁)北京文化资源的基本情况 北京是全国的文化资源中心。北京的文化资源主要由先天赋予的文博资源和后天积累的文化产业资源两大部分组成。 1. 文博资源 据第叁次文物普查统计,北京文物资源总量为3550处,文物建筑200万平方米,居全国首位。其中,世界文化遗产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0处。 北京地区有注册博物馆121座,约占全国博物馆总数的5.7%,馆藏文物226多万件,其中大多具有很高的文化品位与历史价值,有些属世界级、国宝级藏品。2002年全市博物馆固定展览200多项,临时展览400多项,年接待观众3000多万人次,在规模和数量上居全国首位。目前,北京市民平均每10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已经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2. 文化产业资源 (1)文化设施资源。北京文化设施总体上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九五”以来,相继兴建了首都图书馆新馆、中华世纪坛等一批现代文化设施。按照《奥运行动规划》,未来几年,北京文化设施投资将达到650亿元以上,超过前50年的投资总和。 北京文化设施建设和布局的特点:一是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得到完善和加强。全市已完全实现区县建有图书馆、文化馆,基本实现街乡建有文化站,部分社区居委会设有小型综合性文体室的阶段性目标。二是文化娱乐场所发展迅速。北京有各种文化娱乐机构1433家,遍布城乡各地。叁是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兴文化设施服务能力大大提高。初步形成了广播与电视相结合、无线与有线相结合、广播电视与相关产业相结合的信息传输网络,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9.9%,有线电视人户率为57.9%。四是大型文化广场和社区文体活动场所增多。北京有972个文化广场,全部设施面积454.4万平方米,2003年全年举办各类活动11万多次。 (2)文化企业和品牌资源。 点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 由于目前《文化产业分类》是依据文化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的,既包括了公益性的文化单位,又包括了经营性的文化单位,因此,无法用其划分文化事业单位(公益性文化单位)和文化产业单位(经营性文化单位)。因此,在《文化产业分类》不敷出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实际,我们将北京市现有文化单位按性质分为3类:第一类是事业单位,如图书馆、博物馆等。第二类是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可以被看作国有文化企业,如各类剧院、演出团体,报社、电视台、图书音像出版社。第叁类是民营文化企业,如文化娱乐企业、私营图书发行公司等。按照这一分类方法,并考虑到目前的文化管理还主要是传统的行业管理,因此,对现有文化管理的主要政府机构,包括市文化局、市广播影视集团、文物局、市新闻出版局等所属的文化单位进行统计可知,这4家单位共直属文化单位92家,其中文化事业单位19家,文化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43家,其它部门点30家(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一是北京市文化企业转制的任务很艰巨。根据我们的分类,除图书馆、博物馆类属于纯粹事业单位外,其余的43家单位均有进行企业化经营的条件,但实际上很多单位还没有转为企业。二是市文化局、市广播影视集团、市文物局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政府行政职能与管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职能并存的现象。叁是各相关政府机构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管理职能,其它部门的比例达到所属单位总数的32.6%。 点文化品牌。 一是文化企业品牌。北京歌华集团、北京日报报业集团、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北京广播影视集团初具规模,已成为北京文化产业的龙头企业。民营企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如广播影视行业的中国保利华亿传媒。但总体上国有垄断的特征较为明显。 二是演出季品牌。北京国际戏剧演出季暨相约北京文化活动、北京国际音乐演出季暨北京国际音乐节、北京国际舞蹈演出季等叁大标志性品牌已经形成。北京新年音乐会、北京电视艺术周等正在成为首都的文化品牌活动。 叁是文化区域品牌。主要有北京古玩城、潘家园旧货市场、琉璃厂文化区。北京古玩城是全国首家文物监管旧货市场,是亚洲最大的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总建筑面积2.34万平方米。潘家园旧货市场是全国最大的旧货市场,吸引着大批中外游客。琉璃厂是北京一条着名的文化街,主要经营古玩字画、古籍碑帖及文房四宝。 (四)北京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1. 文化产业整体概况 从2000年到2002年,北京文化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资产和经营收入平均增速分别达到19.7%和18.6%,文化产业劳动生产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平均增速达到14.5%。但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仍然较低,近3年一直在5%左右,与成为首都经济新的支柱产业点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见表2)。
2. 文化产业结构分析 (1)行业结构。 一是文化服务业占主导地位。2002年,文化服务业资产总额、经营收入、增加值叁项指标占全市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为78.8%、62.5%和60.8%。 二是呈现四大主导行业。文化产业中的广播电影电视业、出版业、印刷业、广告业具有明显的优势和较好的发展前景。2002年,以上4个行业的资产、经营收入和增加值分别占全市文化产业的75.7%、68.5%、66.9%(见表3)。

(2)所有制结构。 2002年,全市文化产业单位中,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及外商投资经济所占比重分别达到33.6%、20.3%和5.5%。 (3)布局结构。 从总体上看,北京市文化产业空间聚集程度是城北大于城南、城东大于城西,绝大多数位于四环以内区域。2002年,北京市文化产业单位共有4636个,有3703个集中分布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海淀8个区,占全市文化产业单位总数的79.9%。 北京文化产业地域分布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一致。具体表现在:一是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状况决定各区主导文化产业类型。如“宣南”文化造就了宣武区古玩业和京剧表演业,朝阳区的国际化和发达的经济水平促进了会展业、高雅艺术演出业的发展。二是文化产业布局的消费区指向特征明显。如海淀区蓬勃发展的图书销售业依赖于该区庞大的高校消费人群。叁是地域产业聚集初具雏形,如宣武传媒大道、朝阳大环影视制作中心等,但并未形成真正的文化产业园区,规模效益不明显。 二、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行业 概括起来讲,北京文化产业中的重点行业主要包括四大现有强势行业、叁大特有优势行业、两大新兴增势行业。 (一)现有强势行业 包括出版发行业点、广播电影电视业(含新闻)、广告业,以及新统计口径下纳入的旅游业点四大行业。 1. 出版发行业 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产业分类》,出版发行业大体包括北京现行统计中的出版业、印刷业、图书报刊批发及零售叁大行业。 书刊出版业是目前北京文化产业中综合发展状况最好的一个行业,经营收入、增加值位居首位,资产总量、文化产业劳动生产率居于第二位。如果再将印刷业、图书报刊批发及零售业记入,叁者资产总量、经营收入、增加值3项指标,将分别占现行文化产业的42.7%、42.3%和48.2%,成为北京文化产业中的第一大行业。 北京出版发行业在全国也是遥遥领先。2002年,北京地区共有出版社236家,出版图书73571种,均占到全国总数的2/5以上;出版的杂志、录音制品、录像制品的种类近全国的1/3;出版的报纸种类占全国的10%以上(见表4)。

此外,北京还有1800家印刷企业和5000多家发行网点,其数量在全国亦居前列。2003年,在京印刷企业年产值约78亿元,复制企业全年加工收入约6亿元。在京发行企业(不含音像)全年销售收入约130亿元,其中市新华书店、中国书店、外文书店、北京图书大厦等国有书店全年完成销售16.3亿元,占总销售收入的12.5%。 目前,北京出版发行行业已建和在建的市属国有企业主要有北京日报报业集团、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北京发行集团、北京青年报传媒集团(筹)等四大集团。 2. 广播影视业 (1)硬体设施居全国前列。 2003年,北京共有2座电视台、电视节目33套;3座广播电台,广播节目25套。现有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中影星美影院建设有限公司两条电院线,共计64家影院。2003年两条院线共放映120329场,观众698万人次,票房收入13619.2万元。 (2)拥有全国最大的影视节目平台。 一是拥有数量最多的影视制作公司。北京是全国影视制作的龙头基地,有200多家影视制作机构,占国内影视制作公司的40%以上点。 二是电视剧产量最高。2002年,全国共生产电视剧698部,其中北京地区生产230多部,占总数的1/3以上,与分列第二、第叁位的广东(37部)、上海(30部)相比,占有明显优势。 (3)以数字电视为代表的新业务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从2003年底开始,我国全面启动有线电视从模拟向数字转换(见表5)。据亚洲有线与宽带协会(CASBAA)预测,2010年中国的付费电视及上下游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7000亿元,到2015年将增长到1.5万亿元。北京歌华有线是国内最大的平台运营商,以北京为首的华北地区,拥有最多的付费频道资源,并对东北地区的网络运营商有较强的吸引力,发展数字电视前景十分广阔。

3. 广告业 广告业是与广播、电视、报纸、书刊等媒体相伴随产生的,具有跨媒体的性质,它是文化产业中人均劳动生产率最高的行业之一。2002年,北京广告业人均增加值达到121063元,是全市文化产业平均劳动生产率的1.7倍。 北京是全国最大的媒介市场,也是全国的广告发布中心。中央级媒体、部委级媒体、行业媒体的绝大部分都集中在北京,再加上北京的地方媒体,媒体优势成为北京广告业的突出特色。截至2002年底,北京共有广告经营单位9384家,广告营业额达到148亿元,两项指标均排在全国首位。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终结,到2005年底将全部开放广告市场,北京广告业面临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到目前为止,全球前10名的广告公司已全部在中国设立了合资公司,其中,在北京有5家,上海有3家,广州有2家。 4. 旅游业 虽然北京旅游资源、旅游景点的规模和数量、质量均居全国首位,但北京旅游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却不是最高的,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和入境旅游者人数两项指标,在全国均排广东之后,位居第二位,提升的空间很大(见表6)。

(二)特有优势行业 北京文艺演出业、古玩艺术品交易、会展业这叁个发展门槛相对较高的行业,雄踞全国首位。这些行业虽然总体规模并不很大,但具有窗口行业性质,与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定位最相符合,积极发展这类行业,对提升城市品牌和整体形象有着重要作用。 1. 演出业 演出业是首都文化产业中最有特色的产业之一,在体现北京文化中心地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2002年,北京市艺术业点的总资产为25.11亿元,占整个文化产业的2.58%;经营收入4.01亿元,占0.79%;实现增加值3.77亿元,占2.3%。尽管在整个文化产业中所占的比重较小,但与全国其它省市相比,北京演出业发展的优势非常突出。 一是行业配套较好。演出业发展所必需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演出经纪机构以及文化消费需求四大要素,北京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2003年,全市各类艺术表演团体118家、演出经纪机构96家、艺术表演场所75家。其中,北京艺术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总量均居全国各大城市之首。 二是演出水平高。北京既拥有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北京交响乐团、北京戏曲艺术剧院点等国家水平的文艺院团,也有北京儿童艺术剧院、北京歌舞剧院、中国杂剧团、中国木偶剧团等特色演出机构。 叁是已经形成了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演出季。2003年,全市各种演出活动10000多场。 2. 古玩艺术品交易点 文物经营、旧货市场、文物拍卖已成为北京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全市共举办132场文物拍卖会,总成交额为9.53亿元,总成交率为61%,各项指标均居全国首位。 北京文物拍卖中年经营额超过亿元的企业,排在前叁位的分别是中国嘉德(2.63亿元)、北京瀚海(2.57亿元)、中贸圣佳(1.78亿元),它们同时也分别位居全国前叁位。 北京文物监管物品市场,2002年总经营额超过5亿元,其中北京古玩城和潘家园旧货市场,在规模、年经营额上均居全国同类首位。 3. 会展业 北京是全国主要的会展城市之一,会展业在全国起步最早。北京会展业的发展水平以及所办展会的数量、规模和影响力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一是会展收入在全国会展业中所占比重最大。2002年北京市会展收入为20.8亿元,约占全国会展总收入的1/3,占全市生产总值0.7%。但考虑到会展业将直接促进装饰、广告业的发展,对交通运输、商业销售、旅游、饭店、餐饮娱乐、电信、金融等相关行业具有明显的拉动作用,如果按照1:8的产业相关系数测算,2002年北京市会展业创造增加值将达到72亿元,约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3%。 二是会展设施数量名列全国前茅,会展规模继续扩大。2002年北京市展览总面积为339.9万平方米,拥有具备一定规模的会展场馆13座,场馆总数次于广州,总面积落后于上海,场馆数量、总面积分别排在全国第二位。2002年,北京共接待会议和展览71834个,其中国际性会展5571个,居于全国首位。 目前,北京会展业发展已经进入到了成熟阶段,与高新技术产业和开放型市场体系互为依托,呈现出以经济贸易和科技展览为主,国际会展增幅较大的特征。在2002年北京市接待的916个展览中,排在前叁位的经济贸易展览、科学技术展览、文教卫生展览,分别占接待总数的33.2%、24.9%和21.1%。特别是科学技术展览增幅较大,比2001年提高了12.6个百分点。按照《北京会展业发展规划》,到2008年北京会展总收入将超过70亿元,实现迈向亚洲会展中心城市的目标。 (叁)新兴增势行业 新兴增势行业主要指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和以动漫游戏为代表的内容产业点。这类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文化产业相结合的产物,是文化经济传播交流的媒介和基础。 1.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点 从网络资源看,北京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潜力巨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03年,北京上网用户共398万,占全国上网用户总人数的5%,占北京市人口的28%,上网普及率居全国首位。北京市上网计算机数为198万台,占全国上网计算机总数的比例为6.4%。北京地区共有WWW(包括.CN、.C0M、.NET、.0RG下的网站)站点12.3万个,占全国的21%,其中CN域名8.4万个,占全国的25%。 北京是全国最大的门户网站最集中的地区,20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在中国互联网的第一轮竞争中北京优势明显。2000年,总部设在北京的中华网,以及新浪、搜狐等网站成功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奠定了其在国内综合性门户网站中的龙头地位。这些综合性门户网站主要是面向大众,针对特定客户群体的专项服务并不多。 2004年,中国互联网行业第二轮竞争开始了,专营在线游戏的上海盛大网络、提供旅游综合服务的携程网(总部设在上海)等成功登陆纳斯达克。与综合门户网站不同,这些专业网站只针对某一个特定的领域,以及领域内的特定客户提供服务,它的市场前景和盈利模式更加稳固。在这一轮专业网站的竞争中,北京明显落后于上海。 2. 以动漫游戏为代表的内容产业 内容产业发展滞后,是北京专业网站在新一轮竞争中落后的重要原因。动漫游戏业作为重要的信息内容产业,近年来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迅速成长。韩国动漫游戏业自1998年起步,2002年产值已经突破340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70亿元),占当年GDP的5.6%,成为全球动漫游戏业的霸主。此外,美国、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也在积极发展相关产业。 国内动漫游戏产业起步于本世纪初。到2003年,我国的网络游戏用户已达3000多万人,专业网络游戏技术人员却仅3000人左右。据预测,到2006年,中国网络用户总数将达到4490万,市场规模将超过80亿元。目前,国家文化部已经正式成立了支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工作小组,正在制定《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计划》。2004年7月,我国首个“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在上海成立,将为国内动漫游戏企业提供一个服务平台,同时享有免房租、减免税收等扶持政策。 北京在发展动漫游戏产业方面具有潜在优势:一是动漫游戏产业融合了叁维动画制作技术、数码录音等高新技术,是文化产业中与现代科技融合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北京在高新技术方面优势明显。二是动漫游戏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来自于绝佳的创意和一流的制作水平,因此它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比较高,而这恰恰是北京的优势。叁是动漫游戏产业是一个带动能力非常强的产业,如玩具、食品、音像制品等,这些产业的发展符合首都经济的发展方向。 叁、北京文化产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建议 北京在全国文化资源中心的地位是稳固的,但文化资源中心并不等于文化产业中心。国内文化产业多足鼎立的竞争格局正在形成,上海、广东、深圳等地正在奋力赶超北京。从首都经济发展自身看,也急需培育多支柱的产业支撑。尤其是到2008年以后,奥运全面建设期一过,房地产业增速趋缓,文化产业将最有潜力发展成为首都经济新的支柱。因此,加快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已经成为当前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技术层面的,如文化产业统计变动较乱;也有体制层面的,如文化管理体制不顺、文化企事业还未真正分离;还有操作层面的,如缺乏有针对性的文化产业支持手段等。除此而外,还有一些认识层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制约了北京市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1. 技术层面:文化产业统计变动较乱,数据可比性差 从1999年开始,北京市对文化产业分15个行业进行了统计。当时主要采用“产业单位数”、“从业人员数”、“资产总计”、“经营收入”、“增加值”等5项指标点。除“增加值”外,各项指标还分别按地方、中央的隶属关系进行了分析。到2003年,统计指标发生了变化:一是去掉了文化产业增加值这项最重要的统计指标,二是各项指标均不再按隶属关系进行结构分析。同年,市统计局公布了题为《改革发展中的北京文化产业》的统计报告,对2000年到2002年北京文化产业的各项指标(包括增加值)进行了比较测度。不同的是,文中的数据是在对12个行业进行统计的基础上得出的。与原来15个行业相比,剔除了“体育”、“摄影及扩印业”、“园林业”等3项,同时“文化体育用品制造业”一项,也与统计年鉴数据出入较大。 由于北京市文化产业统计年度较短,到目前为止,只有1998年到2003年共6年的数据。加之如上所述统计口径的变化,造成部分主要指标,尤其是增加值年度之间不可比,而且无法进一步准确分析首都文化产业与北京文化产业的结构和关系。其结果是,如果采用《统计年鉴》的数据,即15个行业的分类,那么完整的数据只能从1998年到2001年;如果采用市统计局《统计报告》的数据,即12个行业的分类,那么完整的数据是从2000年到2002年。而对各行业中央与北京隶属关系的分析,则只能取到2001年的数据。目前,考虑到时效性,广泛采用的是后一种分类所得出的数据。也就是说,现在使用的“2002年全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63.5亿元”,是12个行业的口径。由此可见,统计数据的变动,给宏观决策和研究工作都带来了困难。 2. 体制层面:文化管理体制不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尚未真正分离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分离、文化管理体制的理顺是两个互相关联的问题。在目前文化单位大多是部门归口管理的格局下,文化企事业的分离依赖于文化管理体制的理顺。而文化管理体制不顺,深层次的原因正是由于没有把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职能真正分离。 当前,北京市文化管理体制滞后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各部门文化产业促进职能不明确,兼有文化行业管理、发展文化事业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叁重职能,是典型的政资、政事、政企不分。政府方面,涉及文化管理的部门主要有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5家单位。这些单位中,只有市文化局是综合部门,其余4家均为行业主管部门。但不论是行业主管部门,还是综合部门,都负有文化行业管理、发展文化事业和促进文化产业叁重职能。例如,广播电视局在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同时,兼有广播电视“村村通”这样的文化事业职能;文化局既负责农村电影“2131工程”、基层图书馆建设等文化事业范畴的活动,也负责局属艺术院团管理等文化产业范畴的工作,还负责文化市场行业管理和文化执法等政府工作。同时,文化局作为唯一的综合部门,由于缺少相应的政策和手段,综合协调能力也远远不够。党委方面,市委宣传部成立了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负责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企业转制工作,文化产业促进工作不是其工作重点。由此可见,目前北京市文化产业促进工作处于多头管理,而又缺乏统一规划、协调的局面。 二是市区两级文化管理体制衔接不畅。在市一级,现行文化管理部门分得过细。比如,音像出版物的制作权管理在广电局,发行权管理归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管理在文化局,3家都有音像市场执法权力。在区县一级,建立了文化委员会,开始试行文化综合执法。区县文委在组成上,大部分是“四合一”,即由文化局、文物局、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合并而来。在崇文区和宣武区甚至是“五合一”,即已将旅游局并入文委或合署办公。由于上下工作机构不能对接,区县文委往往要接受上面4个甚至5个局、1个办(“扫黄打非办”)的指挥,精力不足,影响了工作效率。 叁是社会文化市场主体还没有完全纳入政府文化管理的视野。目前的文化管理,实际上只局限于北京市属文化部门,特别是市属的国有文化单位,与中央部委及部队所属文化企业资源缺乏整合,对民营文化企业更是底数不清。 在现有文化管理体制相对滞后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都力图使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分离。例如,市广电集团将其经营性资产剥离,成立了北广传媒;市文化局成立了北京市文化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文化设施运营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局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虽然这些工作对实现全市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真正分离是一种有益尝试,但影响力和推动力都比较小。 3. 操作层面:缺乏有针对性的产业支持手段 文化产业发展问题是一个产业问题,是市场问题,不是传统的事业问题。从1996年底北京市提出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把文化产业作为一个产业来看待和发展,虽然仅仅8年左右的时问,但随着文化企事业单位改制,却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比如,人员的分流安置、资产的处置、财政税收、土地政策的优惠、人力资本和无形资产的认定,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2003年底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制定并出台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试行)》(国办发[2003]105号)。与之相配套,国内文化产业试点地区,如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北京市也于2004年7月,颁布了《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实施办法(实行)》。与云南相比,北京市对促进文化产业相关政策宣传、推动、实施的力度都非常不够,因此,两个《实施办法》颁布以后,影响力和效果都不是十分明显。 4. 认识层面:处理好首都文化产业和北京文化产业的关系 从某种程度上讲,北京的优势不在于自身,不在于北京的地域和地缘特点,而在于承担了首都的功能。北京文化资源密集,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首都的优势。以出版业为例,2003年,全国共有书刊出版社570家,237家在北京,占总数的41.6%。其中,中央所属220家,北京市属仅17家。而这17家中,8家在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构成了北京市属出版行业的主体。这种分布状况至少可以说明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北京文化产业资源丰富,是针对于首都而言的,北京市属可掌控的资源相对少得多。另一方面,北京市在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行业国有垄断性较强,虽然有利于国有资本迅速做强做大,但国有大集团的垄断,抬高了相关领域和行业的进入门槛,限制了民营资本的发展,不符合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提出的“面向群众、面向市场”的改革核心。 (二)促进北京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 理顺文化管理体制,使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真正分离 文化具有意识形态和文化产业双重属性。原有的文化管理体制更多地是把文化作为意识形态来管理,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壮大的文化产业发展要求。因此,尽快理顺北京市文化管理体制,对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是促进北京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当务之急。为此,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尽快分离现有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实行全行业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的新型架构。二是明确负责文化产业发展的综合部门,对全市文化产业促进工作统一规划、统一协调,避免由于条块分割造成的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叁是清楚界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确定哪些单位和行业属于文化事业,哪些可以产业化,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分离;加快文化单位的改制步伐,并实行分类管理。四是理顺市区两级的文化管理体系,对市一级的相关政府部门做出必要的调整,实现文化产业全行业监管。 2. 制定、整合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北京市有关部门应在两个《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继续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加强北京市现已出台的各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整合力度,尽快制定统一的《北京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第二,借鉴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管理模式和做法,成立文化产业园区或文化产业功能区。具体做法有3种:一是在原有科技园区内将文化产业纳入,扩大产业优惠的范围。例如,在海淀园内成立海淀区文化产业园区。二是依托现已形成的文化产业园区,促其上规模,提高产业聚集度。例如,依托朝阳区大环文化产业基地及其周边,建设北京市影视产业孵化器。叁是结合城市总体功能布局调整和区域功能定位,确定部分区域重点发展文化产业。例如,结合首钢产业结构调整,把首钢厂区和石景山相邻地区改造成为像迪斯尼和环球影城一样的主题新区,同时转换八宝山用地功能,从火化场址上升为一个怀思的地方,成为具有国际影响的旅游胜地,建设文化产业功能区。第叁,借鉴云南省的经验,高度重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思想发动工作。例如,举办区县书记、区长参加的文化产业高级研修班;在企业、群众中广泛宣传和培训已出台的各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为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打牢思想基础。 3. 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夯实基础工作 把文化产业作为首都经济的支柱产业来培育,必须要有真实、可靠的相关统计数据和翔实的发展情况作支撑。只有情况明、数字准,才能为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针对目前北京市文化产业统计相对滞后的情况,建议:一是抓住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利时机,参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结合北京实际,尽快明确北京市新的文化产业统计的范围(行业)、统计对象(所有制)和统计内容(指标)。二是列出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对以前年度数据做适当调整,尽可能保持年度数据可比、相对稳定。叁是做好文化产业统计的组织实施工作。由于文化产业跨第二、第叁产业,涉及部门比较多,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相互协作和配合。同时,要对文化产业的统计对象,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个体户进行相关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数据质量。 4. 整合资源,树立首都大文化的发展观念 一是要将首都功能和文化产业发展统一起来,通过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展首都文化中心的内涵,提升其功能和地位,建设国际性文化之都。二是打破行业、部门等所属界限,整合首都文化资源,将民营文化企业、中央及部队所属文化企业资源纳入文化服务和管理体系,不求所有,但求所在,培育有竞争力的品牌企业和企业集团。叁是要加快推进市属文化行业的改革,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打破行业垄断,吸引民间资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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