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合理开发民族文化资源,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关系民族文化血脉的传承,关系民族文化根基的稳固,关系先进文化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云南丽江自成功申报为世界文化遗产以来,探索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创造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旅游产业发展双赢的“丽江模式”,走出了一条以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为主要手段,进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道路。“丽江模式”不仅为困惑许多地方的古城保护事业探索了新路,也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如何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提供了借鉴和示范。它为人们提供了这样的启示: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使二者相辅相成,这样,历史文化遗产就可以转变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生产力因素。 丽江立足于自身独特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与自然生态资源,通过科学保护和管理,并适度合理地进行开发利用,以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带动旅游发展,进而对丽江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古城保护利用对丽江经济发展的贡献 遗产经济学认为,利用文化遗产向全社会提供各种文化肖费服务,不仅有利于提高人类社会的生活质量,同时还能提高社会就业率,提高国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文化遗产的经济功能,有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其直接经济功能是服务于旅游,间接经济功能则是来自遗产的环境要素和文化要素。一般来说,在拥有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地区,往往有较好的环境质量(水、空气、景观等),有厚重的历史感、文化品位、宗教氛围、民族风情等。这些都有利于吸引外部投资,也有利于创造新的品牌。旅游业体现文化遗产的经济特征,遗产的经济功能开辟了文化遗产为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新途径。 文化遗产的保护应注重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及永续利用的原则。要使民族文化资源得以保护和传承,必须在利用和发展中寻找出路,使它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唤醒人们对民族文化重要性的认识和觉悟,自觉地去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丽江自1997年12月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共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用于古城保护和管理,其中近3亿元直接用于古城的维护和修缮。这些投资所产生的最直接的经济效益就是推动了丽江旅游产业的迅猛发展。近10年来,在旅游文化产业的带动下,丽江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 古城保护利用推动了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丽江古城申报世界遗产成功以来,旅游业获得空前发展。1995年全市游客总数为84.5万人次,2005年达到404.23万人次,增长3.8倍;1995年全市旅游总收入为3.26亿元,2005年达到38.58亿元,增长10.8倍;1995年全市旅游外汇收入1070.6万美元,2005年达到4931万美元,增长3.6倍。2005年古城区游客接待总数330.3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3.68亿元,占全市游客接待总数的81.7%和旅游总收入的87.3%,可见丽江旅游业的发展主要依赖于古城的吸引力,古城的保护利用是推动全市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引擎。 古城保护利用对GDP和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丽江古城的有效保护使旅游业的发展有了坚实的基础,因旅游业直接和间接的关联,带动了近60多个部门的投入和产出,旅游业成为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2005年全市旅游业的综合收入38.58亿元,与当年GDP的比值达到63.9%,而在1995年这个比值是18.2%。旅游业的全面发展也为当地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提供了保障。1995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1.06亿元,2005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4.22亿元,比10年前增长4倍。此外,1995年,丽江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6.17亿元,2005年达到55.25亿元,10年增长了8倍。特别是2001年以来,古城区固定资产投资已占丽江市固定资产总投资的50%以上。显然,丽江古城的保护利用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古城保护利用对外贸增长的贡献。在大量游客涌入丽江的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丽江的对外开放,促使丽江以旅游业为窗口的对外贸易迈上了历史性的台阶。1996年,全市仅有一家进出口企业,全市对外贸易额为85万美元,出口创汇居云南省末位。但经过近10年的发展,2005年出口创汇达1586万美元。在理论上。每出口1亿美元的产品可提供1万个就业机会,10年来仅对外贸易就为丽江市提供了3000多个就业岗位。对外贸易对丽江市的GDP、就业、税收增长的贡献逐渐增大,正逐步成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另一驾马车。 古城保护利用对扩大社会就业的贡献。丽江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2005年旅游业为丽江市直接、间接提供了11.6万个就业岗位,在丽江市每100人中就有l6人直接或间接地服务于旅游业。研究表明,每100万元的旅游消费可为丽江市创造34.25个就业机会,旅游直接就业与间接就业的牵拉比例关系为1:2.2,即每一个旅游直接就业岗位对应2.2个与旅游相关的间接就业岗位。随着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古城保护的更加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它将会为当地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古城保护利用对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贡献。丽江市居民收入中有13%来自于旅游相关行业。古城区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290元,比1995年增加了近6000元。广大农村也由此获得直接和较大的经济收益,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995年丽江市农民人均纯收入602元,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459元,增长1.4倍;古城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347.15元,高出全市1.6倍。仅2003年至2005年,3年问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长9.5%,古城区平均增长14.8%。以古城为核心的旅游业发展为丽江人民拓展了更广阔的生存发展之路。 古城保护利用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丽江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力推动了产业结构和从业结构的调整。从丽江的产业结构和从业人员在“三产”中的比重变化来看,995年三产的比重为41.1"26.4"32.5,2005年已调整为3.8:27.9:48.3。丽江第三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已接近50%,高于全省39.4%的平均水平。 古城保护利用对城市化发展的贡献。丽江古城的保护与新城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古城的保护利用促进了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有力地带动了丽江经济的发展,城市规模急剧扩大。同时,新城区的发展承载了与古城保护不符的大部分旅游城市功能,使古城作为文化遗产的核心优势进一步突显,价值得到进一步的提升。2002年,新修编的《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规划》将丽江古城分为3个区进行保护,其范围内的城市空间、建筑及历史环境等要素严禁破坏,原貌保持,修旧如故,以存其真。为了有效保护丽江古城的民居建筑,指导居民正确修缮民居,编制了《丽江民居修复指导手册》,供居民进行房屋修缮时参考。丽江在不断加强和完善古城保护的同时,借助古城的品牌效应,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推进新城区现代化建设。古城区近3年来,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7.09亿元,招商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达1.59亿元,形成了政府投资为引导,银行投资、招商引资、社会融资多元化的投资自主增长机制。水电开发、房地产、建材、旅游开发、高档宾馆饭店等成为投资热点,极大地推动了丽江的城市化进程。 古城保护利用对社会事业的贡献 文化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丽江市充分把握住旅游业与文化高度关联、深度融合的发展趋势,借助旅游业形成的巨大市场平台,大力发展演艺、文化娱乐、民族民间工艺品和旅游文化商品等文化产业。目前,全市已有2000多民间文化人开办了剧团、书画展馆、艺术工作室和文化产品专卖店。民间自发组建的文学、书法绘画、摄影、文博和戏剧等团体达50多家。文化经营单位有1697户,从业人员达6000多人。2004年,文化产业产值达4亿多元,约占丽江生产总值的9%,实现利税6000多万元。按照国际标准,单一产业的增加值达到全部生产总值的8%即为支柱产业。因此,文化产业已成为丽江新的经济增长点。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丽江古城的保护和利用极大地促进了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为适应丽江古城旅游业的发展需要,丽江市与云南大学联合创办了丽江旅游文化学院,为旅游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培养各类人才。2005年末在校生人数达4500人,生源主要来自福建、广东、上海、天津、湖北、湖南等29个省市,计划到2008年达到拥有1万名在校生的办学规模。在一个总体经济社会水平并不太发达的内陆边陲之地,一所新建不到4年的大学能有如此良好的发展势头,主要原因就在于丽江古城的品牌效应和古城保护开发所带来的美好前景。l0年来,得益于丽江古城保护利用,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年增长8%,小学入学率由1996年的97.84%上升到2005年的99.62%。 民族传统文化充满活力。丽江旅游业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东巴文化和纳西古乐的保护、传承和弘扬,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了解、喜爱和研究东巴文化和纳西古乐,它们已成为丽江古城的文化品牌。目前,在丽江古城区及玉龙县范围内活跃着22个古乐队,14个东巴文化传习馆,一大批以木制工艺、东巴蜡染、纳西布挂画、东巴纸、铜制器具等为代表的传统工艺经营户,纳西古乐及东巴文化产业年产值超过了1000万元。2003年8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国际咨询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波兰格旦斯克举行,丽江申报的“东巴古籍文献”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列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这标志着纳西族东巴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步入了国际化的新阶段。 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丽江古城的成功保护,其明智之举是在法律的刚性约束下,更人性化地把全面建立古城市民乃至游客的道德诚信体系当作遗产保护的重要工作来做,创造了“景区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社区管理与公众道德诚信建设性结合,公民道德建设与创建活动相结合,打造文化旅游名市与建设和谐丽江相结合”的文明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了“文明市民”、“文明行业”、“文明门店”、“文明居委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军(警)民文明共建”等教育活动。举办公民道德教育培训班,印发《公民道德手册》、《文明市民行为规范》。历十年时光,始终如一地坚持开展公民诚信教育,使古城公众道德水准普遍提高。2001年9月,丽江古城被中央文明委、国家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命名为“全国十佳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 对外宣传与交流进一步扩大。丽江古城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要求人们打破“酒香不怕巷子深”的陈旧观念,积极进行古城的对外宣传和对外交流。丽江市主要党政领导带队参加了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和国家历史名城委员会等相关会议;积极参与俄罗斯、日本等地召开的世界遗产学术论坛;先后在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云南电视台、丽江电视台、日本TBS电视台等播出专题片;先后接受中外记者采访4o多次;接待中外遗产管理考察团20余次;在各种刊物上刊登丽江古城的专题报道。一系列重要的国际、国内会议和活动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提升了丽江古城的知名度,使“丽江模式”和丽江效应广为传播,丽江古城逐步成为国际国内文化、体育、影视等大型活动青睐的首选之地,这充分显现了古城保护利用卓有成效。 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申遗”成功后,丽江古城特别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古城人民清醒地认识到:古城拥有的独特生态资源是参与社会竞争的最大资本,只有依托青山绿水,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各种产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在古城保护利用过程中,不断投人大量资金改善生态环境,古城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提高。实施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草)工程,完成管护天然林151.29万亩。加强生态脆弱地区和城市面山的植被恢复和保护,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义务植树等措施,到2005年,完成退耕还林47,787.7亩,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5.8%,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2005年底,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计,在全国338个城市中,丽江古城空气质量、水资源质量达到一级标准,景区环境名列“全国最令人向往的10个小城市”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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