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文化产业 >> 旅游产业 >> 正文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1 | 全站搜索2
四川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发展现状及趋势
作者:《东方早报》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5 10:02:27     繁體中文

一、四川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发展现状

我省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少数民族地区,是藏、彝、羌、蒙、回、纳西等少数民族的聚居区,其率真纯朴的民族风情、古老神秘的文化遗产以及雄奇幽险的自然景观,作为旅游资源不仅具有丰富性和多样性,而且具有独特性和垄断性,符合世界旅游趋势求新、求异、求知的需求,具有很强的文化吸引力和国际市场竞争力。但四川民族地区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起步晚、旅游经济薄弱。总体来说,文化旅游业现状可以概括为:“一流资源,二流开发,三流交通,四流知名度,五流经营”。

我省民族地区自然遗产景区的开发较为成熟(如九寨沟、黄、海螺沟等),而文化旅游仍处于起步阶段。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尽管有的地方已经搞了十多年(如各种名目的风情节、情歌节、茶文化节等等),仍以接待领导、专家、贵宾为主,虽有一定社会效益,提高了一点知名度,但经济效益极差;少数文化旅游项目正开始由接待型向市场化转变(如凉山火把节、甘孜州理塘的赛马节),个别地方的文化旅游(如阿坝州理县的桃坪羌寨)在市场化方面取得初步的成效。

(一)州领导更新观念,统一认识,科学规划,大力发展民族文化旅游

更新观念,正确认识资源价值是搞好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基础。如果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认识失于肤浅,对资源价值认识不足,反映在产品开发上就容易形成开发层次较低、以观光旅游为主体、产品形式雷同、对民族文化内涵挖掘和体现不够等弊端。只有更新观念,才能有旅游发展方面的大作为。

我省民族地区非常重视文化旅游的发展,甘孜、阿坝、凉山三州都把旅游业确立为本地区的主导产业,树立了旅游兴州的观念。都十分重视科学规划,注重发掘特色资源培育旅游精品,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甘孜藏族自治州2002年就制定了《康巴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15)》;凉山州在2000年时制定了《凉山彝族自治州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今年又着手制定《凉山彝族自治州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将于明年完成,这个文化旅游专项规划是原“总规”的细化和重要补充。例如,已由国家规划院负责在邛海边兴建一个文化广场,作为彝族文化展示的综合平台,并以此为中心形成包括邛海休闲度假景区和“佛、道、儒三教共一山”的泸山、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以及水上运动基地等的文化旅游带。2004年省里启动了《四川省文化旅游发展报告》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我省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研究和挖掘,加大对历史文化和民族民俗文化的开发利用。组织力量编制了《四川省西环线规划建设方案》、《四川省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方案》,启动了《攀西阳光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方案》、《九环线旅游规划建设方案》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大对市、州和重点旅游县总体规划和重点旅游景区规划工作力度,加强了对地方旅游规划政策性和技术性的指导。

(二)文化旅游发展势头良好,是民族地区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近三年来,四川旅游总收入的全国排名从2002年的12位上升到第9位、入境旅游人数从14位上升到11位、创汇从17位上升到14位,成绩喜人。文化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从我省民族地区的潜在优势和发展态势看,必将成为带动三州第三产业发展的头和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我省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对民族文化挖掘、开发不够,缺乏具有轰动效应的文化旅游精品牵引客源市场

实践证明,只有精品才能带动区域旅游的发展。要根据本地区民族文化的特点,着重发掘、提炼和开发民族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特色的旅游资源,形成具有民族文化内涵、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旅游精品。但我省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产品的种类较繁杂,精品却不突出,精品的市场的营销则更为欠缺。有的州虽然精品目标已经确定(如彝族的火把节、藏族的格萨尔风情节),但尚未形成拉动整个地区文化旅游的头。有的地方,对民族文化、民族风情的旅游价值缺乏认识,发掘不够,资源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旅游资本,民族文化精华未能打造成文化旅游产品,而只是简单地将民族风情活动改换为节庆,致使各种名目的“风情节”层出不穷。一个州有数十个这节那节,却没有形成一个“主打”产品。人造的节庆极为明显地暴露出文化底蕴的不足。如康定的国际情歌节,与广西南宁的民歌节相比较,其节日传统根底与内涵的缺乏让人一目了然。应加强对康巴文化传统的深入开掘,充分利用“跑马山”这个因《康定情歌》而蜚声海内外的民族文化展示平台,从单一的情歌表演向群众性的情歌对唱、赛马、跳锅庄、婚庆等习俗的整合发展,将其培育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东方情人节、盛大的赛歌节。云南丽江古城从“古”字着手,开发“古城”、“古乐”、“古文字”取得巨大成功,这种综合开发、打造精品的思路值得好好借鉴。

2.投入不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仍是制约文化旅游发展的瓶颈

在中央的关怀下,对三个民族自治州的通县油路立项支持,共新建和改建了4276公里高原公路,对于民族文化旅游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九黄机场的开通使阿坝九寨沟入境旅游游客人数直线飚升,说明了交通对于旅游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表1、表2是通县油路未修建的2000年与油路建成、九黄机场通航后的2004年,三州接待国内旅游者和旅游外汇收入增长的比较表:

表1

2000年与2004年接待国内旅游者分地区情况

接待人数(万人次)

地 区
2000年
2004年

甘孜州
13
179.9

阿坝州
181
516.9

凉山州
55
171.8




表2

2000年与2004旅游外汇收入分地区情况

外汇收入(万美元)

地 区
2000年
2004年

甘孜州
21.33
1532.2

阿坝州
2513.77
9640.0

凉山州
15.29
0.5


(信息来源:四川旅游政务网)



虽然通县油路的建成,一定程度改善了通往景区主干线的交通状况(目前甘孜州许多路段,由于负荷过重、保养不善,路况很差),但总体说来,影响我省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仍然是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道路不畅,旅客可进入性差。从成都到达香巴拉(香格里拉)稻城的亚丁约960公里,从成都经西昌到泸沽湖811公里,单边直抵行程都得两天。有一首康巴民歌叫《香巴拉并不遥远》,实际上对旅行者来说却真是遥远的“香巴拉”了!其实,只要加快建成西环线,修通成都直抵盐源的高速公路,兴建稻城、泸沽湖机场,开通成都直达旅游目的地的航班,就可以让四川整个民族地区旅游的客流量“直线飚升”。

四川省政府每年安排了2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要求各级政府要列入财政预算,增加对旅游的投入。实际上,这样的投入是很不够的。以已经启动的由盐源泸沽湖通往稻城亚丁的公路为例,全长280公里,凉山州境内250公里,省发改委按每公里50万元、省交通厅每公里20万元予以补贴,而每公里的造价实为200万元,其间缺口近3亿,以凉山州的财力而论,实在是难以承担。

与我省相比,云南的投入就要高得多。据了解情况的同志说,云南省从1995年起,给州里一个项目就是3000万元启动资金;“三江并流”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省里拨申报专款800万元,他们办起事来自然志存高远、财大气粗。

投入不足还表现在文物古迹的保护上。省里每年给凉山州拨发的文物保护经费仅有3万元,许多文物堆在库房里,保管不善,无力提请鉴定。德格印经院1996年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多年来仅省文物局给过5万元房屋维修费。再如甘孜县白利寺,是1935年红军长征时朱德与格达活佛结拜的地方。1980年7月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仅2002年省文物局拨款3万元解决供电电线和消防设备。而今寺庙建筑岌岌可危,亟待拨款修葺。这样的投入杯水车薪,根本谈不到对文物进行有效保护。

此外,能源不足、通讯不畅,许多景区缺电、无通讯设备,以及没有排污设施、环保设施,因而环境污染严重,也降低了旅客的可进入性。

3.民族文化、民族风情缺乏固定的文化研究、传播基地和展示场所

少数民族文化特别是精神方面的文化,许多是无形的,民族风情大多是生活形态的、分散的,要向游人展现、传播必须有载体、有基地、有场所。没有高质量的载体,没有高品位的固定的场所,再精粹的传统文化、民族风情,也不能集中展现,不能给游人以强烈的视觉震撼,更不要说切身的体验了。1999年云南在楚雄市郊兴建了一个集民族文化研究、民族艺术交流、民族风情展演、大众休闲娱乐、商业营销服务为一体的具有鲜明彝族文化特色的中国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园,第一期工程投资500万美元(预计总投资1200万美元)。园内独具特色的彝族民居建筑,山水园林景观,奇异的彝族民俗风情展演以及反映彝族文化博大精深内涵的展览陈列,以彝族创始史诗、英雄神化为题标材创作的巨型浮雕群,形成这一主题旅游景点的鲜明的彝族文化特色,堪称一绝,不失为全国独一无二的彝族文化大观园和动态博物馆。我省民族地区就缺少这种多功能的综合展示民族文化的“平台”。

与云南的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园相比,我省民族地区现有文化设施规模偏小,档次不高,而且还存在着闲置或利用不足的情况。如康定的跑马山广场、西昌的彝族风情园、美姑的毕摩文化广场等,除了举办大型文化活动时使用外,平时大都闲置,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

4.对文化旅游的宣传、促销不力,权威媒体介入不够,难以产生轰动效应

应加大宣传、推销力度,塑造我省民族地区“文化旅游胜地”的形象。这些年来,省、州、县对民族文化旅游的宣传都比以往更为重视,如歌曲《神奇的九寨》、《九寨情缘》的全国传唱,专题片《五彩凉山》的播放,甘孜州康巴文化丛书的出版,但零敲碎打,缺乏力度和气势,未形成规模效应。以电视宣传为例,我省的电视广告几乎全是酒和猪饲料,而云南的电视宣传的旅游主题非常突出,“旅游大省”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争取权威媒体特别是海外知名媒体和海外旅行商的介入不够,具有全国性或世界性影响的宣传少,对外宣传鲜能进入欧美主流社会。去年我省接待国内游客1.14亿人次,省内游客6169.82万人次,占国内游客总数的53.3%,外省游客5255.78万人次,比重为46.7%,入境游客不到100万。入境旅游收入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比重仅为4%左右,与1998年以来(2003年除外)的比例基本相同,与全国29%的平均水平差距还很大,足见对外宣传促销上的乏力。

要强化整体促销。文化旅游作为消费品,离不开品牌、包装、营销方面的精心策划和宣传促销。省政府在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的整体促销宣传方面负有重任,它拥有州、县政府和旅游组织无法替代的影响力,应建立和完善政府旅游宣传促销工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各方联合、市场化运作的宣传促销工作格局,对现实的或潜在的客源地发动强有力的宣传攻势。

网络技术改变了过去依靠发放传单和小册子的信息发送方式,使得文化吸引物自己就能将自己推销给相对更为细分的文化旅游客源市场。有迹象显示,网络正开始对文化旅游市场产生明显的影响。依据ATLAS统计,1998年荷兰仅有2.3%的遗产访问者通过网络搜集信息,而1999年则有20%,这个数字已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而明显增长。网络还具有供消费者根据个人动机搜索不同产品的优点,这样就在文化游客和文化吸引物产品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所以,我们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国际国内的宣传促销。目前,我省的旅游网站不少,但多为中文网站,名气不大,开发细分客源目标的产品少,对海外市场的针对性不强。

5.我省民族文化旅游领域缺乏真抓实干有强大影响力的领军人物

云南丽江有个宣科,宣科与丽江一样有名。宣科说:“纳西古乐是我的一大发明或叫一大创建。没有我宣科就没有纳西古乐。”这话狂妄至极,但确是事实。正是这位不安平庸,对本民族文化充满深情的狂人,正是这种特立独行、标新立异的个性才使这源于汉唐的纳西古乐复活,创造了今天的纳西古乐,并把它包装得全国闻名,蜚声海外,为丽江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从此,丽江古乐的功用再也不是用于祭祀祈祷,而成为世界历史名城的文化品牌。无论人们对宣科有多少争议,怎样的褒贬,在丽江的开发上他功不可没。有人称:闻名于世的丽江古城,如果没有宣科对纳西古乐的研究和开发,就不可能有今天的丽江古城的灵气、名气和人气。这话道出了文化旅游与文化带头人因缘和合的道理。有人把个性张扬的宣科说成是鬼才、怪才、奇才,但文化旅游的发展就需要有宣科这样的人才,需要宣科这样的文化带头人。

6.民族文化旅游长期处于浅层次开发阶段,文化品位提升不足,而对许多具有民族个性的文化精华,却未能将其潜在的价值转化为旅游产品

旅游产品开发应注意对旅游地独特民族文化的挖掘,以提高旅游产品的文化品位。在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中的突出问题表现在民族建筑的包装上,或让原有的火柴盒式的水泥建筑“穿衣戴帽”(作为一种补救措施也无可厚非,但毕竟是“伪劣产品”),或兴建不伦不类不知何朝何代的“仿古一条街”,或改造、新建“藏寨”、“彝寨”,仅仅是涂脂抹粉乔装打扮,仍然与一般的商业场所、汉族地区的“农家乐”差不多,而未能从深层次挖掘、开发、展现民族文化的特质。

发展民族文化旅游,既要有民族文化景观实体的开发,更要注意民族精神文化产品的开发。甘孜州丹巴县中路乡是“千碉之国”的核心区,是一个民族文化原生型村寨。在碉楼林立的克格依村藏族寨子中有一个民办的“民俗馆”,它本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石碉楼院,锅庄、粮仓、经堂……都保持着旧时模样,给人一种原滋原味的文化感受;最值得一提的是那个嘉绒藏族文化展厅,里面陈列着狩猎、农耕、服饰、生活用具、手工艺品、祭祀器皿、经书、唐卡佛画……件件都是珍品,具有文物价值,让人目不暇接,是一部生动直观的藏寨文化史。它不仅是游客乐于前往的休闲度假之地,更是人们领略民族文化的极佳去处。

另一方面,我省三州地区对具有很高知名度的民族文化遗产开发利用不足。典型的例子是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和《康定情歌》,至今未给甘孜州带来多少经济效益;而云南一首撒尼族口头流传的长篇叙事诗《阿诗玛》因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为云南创造了32亿元的巨额财富。

7.文化旅游仍以观光型为主,群众性、参与性差

不管是文物古迹参观、博物馆旅游,还是文化节活动,大都是展示、表演给游客看,很少有群体性的活动,除跳锅庄、火把狂欢游客能参与外,其余活动他们都是旁观者,不能充分满足现代游客的自我表现欲。

少数民族民俗是一种历史文化,是少数民族世代创造、传承并享用的风尚、习惯。作为人类的文化创造,名胜古迹、民居建筑、村落景观、社会组织等诸种民俗世象,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会产生出一种“静”态的稳定组合,供游人观赏。但人们在举行节庆、祭典、歌舞、竞技、礼仪、宗教活动时,在展示民间工艺美术、服饰、神话传说、交通工具时,在销售饮食、土特产品时,便具有极强的娱乐性、表演性和参与性。这种民俗世象,是活态民俗。旅游者参与这样的活动,与少数民族群体会产生感情认同,增进同原住民的情感交流,并产生文化上的集体归宿感和融入体验。在歌舞、竞技的呐喊中,在近乎狂欢的文化活动参与中,个体内在生命意绪得以充分的宣泄和张扬,使游人获得到极大的心理满足。在当前民族文化旅游参与性缺失的情况下,尤应特别花费心思大力开发活态民俗。

8.文化旅游产品与旅游市场的期望不完全匹配,不适应现代旅游个性化的趋势和特点

旅游线路是旅游产品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是向旅游客源市场推销的主要内容。目前旅游市场呈现出组团旅行减少,自助旅行和刚刚发端的个性游(包括个体旅行、结伙旅行、自驾车旅行)渐成趋势的景象,预示着正在从观光型向专项旅游发展。

以享受异域文化资源、感知异域文化差异、体验异域文化氛围的个性化旅游理念正在成为旅游消费的主流。特别是入境游的欧美旅客更是如此,据上海一家报纸对来华美国游客的随机调查表明,他们旅游的主要目标,观光名胜古迹的占26%,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最感兴趣的占56.7%,均属于文化旅游范畴,共占82.7%,足见他们对民族文化旅游的浓烈兴趣。国内由更高的教育水平和对知识的渴望所推动的个性化旅游需求,也正呈继续增长的态势。与此相应,旅游产品精细化和特色化、旅游服务规范化、个性化和亲情化日益凸显,成为新和趋势。

可我省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形式单一,大多为团体观光型旅游产品,在设计上未考虑满足国际和今后国内旅游市场的期望,更不能满足细分客源市场的需求。向旅游者销售的旅游线路几乎全为周游型线路,而个体旅游者已倾向选择逗留型线路或周游与逗留相结合的线路。因而其接待方式、推出的民族文化旅游商品等都表现出个性缺失的问题。事实上,同一旅游者重复利用同一线路的可能性极小,而且整个旅游过程都是“跑马观花”,消费能力很低;而逗留型线路的个体旅游者,旅行目的是为了返璞归真、寻根怀古、经历文化体验、陶冶性情,从而获得历史纵深探秘的精神满足,一次在目的地停留和活动的范围虽然较小,但时间相对较长,活动深入,日均消费较高。要使民族文化资源向增值型开发转换,无疑应更加关注这些“个性游者”,开发细分客源目标的产品,提供进行独特文化互动机会的旅游产品。

9.文化旅游人数少,旅游经济总量小,对财政贡献不大

由于省委、省府实施旅游发展精品战略,2004年四川旅游形势喜人,各项旅游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566.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6%,国内旅游人数11425.6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42.26亿元人民币,分别比去年增长36.0%和32.8%,入境旅游人数96.62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2.89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增长114.3%和93.1%,超过云南、陕西和重庆,登上西部的第一把宝座。

但是,仔细分析这种增长,属于民族地区文化旅游范畴的份额并不大。从2004年所作的问卷调查分析来看,国内游客有71.8%的人是受自然风光吸引来生态旅游的。也就是说,自然生态旅游是民族地区旅游的主体,文化旅游人数不多。

以旅游发展为三州之首的阿坝州而论,自2003年9月底九黄机场开通以来,旅游蒸蒸日上,入境旅游游客人数翻番。2002年1~10月份,阿坝州仅接待入境游客12.95万人次,而2004年1~10月份,全州接待人数为31.39万人次,比2002年同期增长142.4%。游客增长的直接原因是公路交通的改善和通航,游客旅游的目的地是九寨沟,对游客的吸引物是世界自然遗产。如果将九寨沟风景区排除在“文化旅游”的概念之外,那么整个阿坝州文化旅游接待人数的增长就十分有限了。

我们再以旅游后起之秀的甘孜州为例,甘孜州自通县公路启用后,国际国内旅游者涌入量也大增。同期(2004年1~10月份),甘孜州接待入境游客3.63万人次,超过历史最高纪录1.8万人次,但主要吸引游客的景区还是以自然风光著称的海螺沟、木格措、稻城亚丁,属于文化旅游的份额仍然是很小的。

凉山举办火把节,地方政府历年的投入非常可观,以常年举办火把节的西昌市、普格县、布拖县为例,西昌2000~2005年总投资达1005万元,普格县2003~2005年间投入210万元,布拖县2003~2005年投入268万元,凉山州人民政府直接投入火把节的资金为1000万元,还不包括州级各部门各种接待费和全州各县人力物力的投入,但火把节的旅游收入却十分有限。2005年凉山火把节期间,全州旅游重点县市(西昌、普格、昭觉、盐源、冕宁、雷波)总计接待游客65.7万人,其中过夜游客仅为11.91万人占18%,仍是以本地游客为主,旅游总收入8267.4万元,地方财政税收仅为413.37万元,还是停留在“政府主办、官方请客、全州过节、政府买单”的自娱自乐模式上,处于富民不富县的初级阶段。

以上分析表明,尽管我省在旅游发展总体方面超过云南省,但云南作为一个旅游大省,在文化旅游这一具体领域的优势还是领先于我省的。号称“七彩云南”的云南省,世界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不如我省多,他们的优势是多民族文化,是靠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旅游起家的,在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借鉴。

二、四川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发展趋势

趋势一:文化旅游活动将成为民族地区旅游业中增长最快的项目

我们在进行调查时了解到,甘孜、凉山、阿坝的各级领导和文化、旅游界的业者,都清楚地看到我们文化旅游发展中的问题,以及同云南的明显差距。同时,又都认为,我省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很大,特别是我省已启动川西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将开通稻城至木里至泸沽湖、乡城至云南丽江、迪庆的大香格里拉旅游环线,待工程完成,定会有力推动甘孜、凉山、雅安、攀枝花的文化旅游业的大发展。

过去虽然文化旅游在旅游经济中所占份额不大,却具有广阔的成长空间。从未来发展趋势看,文化旅游必将成为我省民族地区旅游业中增长最快的项目。这是为以下因素决定的:

1.三州文化旅游向规模化发展

树立大区域观念,加强旅游开发的区域合作,建立旅游网络体系,形成区域的聚集优势。随着文化旅游的兴起、发展,我省民族地区必将与毗邻的云南、西藏、青海、甘肃等地的旅游形成优势互补,建成以文化旅游业为主导的大经济圈,发展区域经济。四川与云南、西藏签署了联合开发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的协议,与云南签署了联合开发泸沽湖旅游区的协议,抓住川、滇、藏联合创建“中国香格里拉生态旅游区”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我省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优势,改变各州各县各自为阵,盲目发展的现状,形成全州“一盘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彼此相邻的景区(包括三州之外的民族聚居区,如绵阳的平武白马藏区、北川羌族区、乐山的峨边彝族区等)应建成文化旅游网络体系,并加强与四川周边的省、州、县在文化旅游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出大香格里拉、藏传佛教文化、格萨尔王文化、彝族火把节文化、毕摩文化游。形成西部民族文化旅游大环线,实现连锁游,建立大文化旅游市场格局,增强西部文化旅游的竞争力,协同作战,共谋发展。

2.三州文化旅游向品牌化发展

全球文化市场的出现已经创造了全球化的文化品牌。世界旅游业发展的实践表明: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或具有丰厚历史文化遗产的地区往往成为文化旅游的热点地区,“世界文化遗产”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品牌。因而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各级政府首先选择的旅游精品发展战略。我省民族地区拟申报的项目有“格萨尔王传”、“藏碉羌碉古建筑群”、“毕摩文化”、“摩梭母系社会文化”等等。

有了精品意识是旅游发展的一大进步,但仅仅寄希望于“申遗”,忽略了“自己动手”打造品牌,则可能坐失良机,贻误文化旅游业的发展。

省委、省政府在2000年11月提出实施精品战略,打造五大精品旅游区,至今精品战略的成效已经呈现,这为各州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我省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市场过去没有统一的品牌战略,没有章法,各县各出各的“牌”,各吹各的号,影响了民族地区文化旅游的市场形象和市场拓展。现在走精品战略的路子,统一规划,用大思路、大品牌、大手笔来打造文化旅游精品,促进旅游开发和建设。创名牌应着力于追求文化上的高品位,如稻城“最后的香格里拉”,要营造出上个世纪30年代美国《地理》杂志所反映的环境氛围和小说《消失的地平线》所描绘的文化意蕴,再加上浓郁的藏族风情和藏传佛教文化。

要重点培育一批精品名牌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抓好凉山彝族国际火把节、康定国际情歌节、跑马节等节庆活动文化内含的提升和市场化,形成大九寨旅游环线、大香格里拉“生态文化”精品旅游线、峨边黑竹沟—凉山美姑大风顶旅游线,搞好康巴文化精品旅游区、西昌航天城和邛海文化旅游区、泸沽湖摩梭文化保护区的旅游开发,打造好桃坪羌寨、道孚民居、丹巴藏寨碉楼、德格印经院、阿须格萨尔王故里、九寨天堂藏羌文化保护区等旅游品牌。

趋势二:由政府主办的接待型向企业主办的市场型发展,管理、筹资与营销变得更专业化

文化旅游特别是节庆旅游产品的开发,已开始由政府主办向市场运作方向发展,现在正处于由接待型向市场型转换的过渡期。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民间参与,已成为文化旅游发展的基本模式,也是凉山火把节、理塘跑马节多年实践探索出来的经验。

坚持政府主导,不是大包大揽,政府主导职能主要体现在对产品进行超前决策、总体策划,避免重复建设和滥用资源;强化促销,开发客源,树立旅游整体形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使民族文化资源得到有效的开发和保护;在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性项目建设上,政府扮演着资金投入方面的重要角色,既包括建设现代化的交通网,市政建设上的一些标志性或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建筑物、街景、雕塑,以及城市旅游文化氛围的营造,也包括对文物古迹的维护等等。

市场运作,要求管理、筹资与营销变得更专业化。要大胆引入市场手段,鼓励企业、民间投资旅游业,通过贷款、引资等方式加大对文化旅游的投入,使文化旅游向产业化发展。根据凉山的经验,可以通过招商、招标,由企业冠名、赞助、承办,能售票的项目,除直接售票,还可通过有价票证的使用、出售冠名权、赞助回赠、广告等方式,实现资金筹措的多元化。总之要采取各种鼓励政策和切实有效的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投资经营性旅游项目。

趋势三:民俗风情节庆化趋势势头不减

我省的三州都把传统民族节日作为一种文化旅游资源来开发,这样,节庆不再是本地本民族各自欢庆自娱自乐的节日,而是以此为基础,向开放的国际性的文化娱乐与经贸活动结合的旅游产品发展。

一种文化现象之所以能形成传统,能在经历风雨的磨砺后仍显示着蓬勃的生命力,正是其深厚文化历史价值的体现。旅游开发更应注意保持节庆的传统性,防止西式化和时尚化;参与性是节庆文化的生命所在,因此节庆文化的开发必须获得公众的支持和参与,强调历史传承、文化底蕴、群众基础。要从节庆传统中吸取精华,注入现代审美因素,增强节庆对公众的文化吸引力,使节庆活动更富魅力。

民俗节庆活动本是少数民族文体娱乐活动的精华,为了向旅游者展示民俗风情大观,各州、县近年来精选了一些民族色彩浓郁、参与性强的民俗节庆,将节日的主会场和节期固定下来,坚持长期办下去,已形成了一批定时定点的旅游产品。目前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应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民俗风情节庆化趋势势头不会减弱,但要注意对节庆文化底蕴的研究、挖掘,着力打造能拉动整个州域内文化旅游的头产品,如凉山的火把节,在产业化上闯出新路,成为民族文化产业的精品。

趋势四:文化资源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相结合,建立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区渐成趋势

旅游资源是有限的,承载能力是有度的,民族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文化是发展民族文化旅游的前提,发展文化旅游对保护、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有巨大的作用。不合理的、掠夺性的开发会给旅游地的民族文化带来消极影响甚至破坏,如民族文化的同化、庸俗化、消亡等;但合理、适度、科学的旅游开发又能促使优秀的传统文化得到发掘、保护、弘扬和发展。从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来看,只有保护好民族文化,才能利用好民族文化;只有利用好民族文化,才能更好地保护民族文化。有效的办法就是要树立和采取保护民族文化的有形遗产(如传统建筑、古迹、文物、器物等)的意识和手段,要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的精神遗产(如民族精神、民间传统、文学艺术等),传承和保护具有代表性和艺术价值的传统工艺等等。保存民族文化要传承于活人,要有青年去继承、应用、创新,使民族文化的血脉得以延续。

必须用发展文化旅游业来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包括经营性文化和非经营性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用保护、传承、合理开发民族文化来支撑民族文化旅游的发展。文化旅游活动的开展使一些地区一些已被人们遗忘的传统习俗和文化活动得以激活、开发和恢复,传统的手工艺品、音乐、舞蹈、戏剧、体育等得以重视和发掘,濒临湮灭的历史建筑得到维护和管理等等。这些文化遗产重获新生,作为当地独有的文化资源,不仅吸引外地游客前来旅游,增加了收入,同时也保存、传承和弘扬了当地的民族传统文化。只要人们认识到自己从事的民俗活动可当作旅游产品获得经济效益,就会刺激他们保护、传承民族文化的欲望,激活他们参与、演出的热忱。

在实践中,旅游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确实存在着一定的冲突。旅游者一旦涌入,就会使民族文化受到威胁,造成民族文化的同化和萎缩。而要实现文化资源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相结合,划定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区是一种最佳选择。

文化生态保护有多种形式,下面分别予以剖析。

1.民族(民俗)博物馆。如凉山彝族奴隶社会博物馆、汶川中国羌族博物馆等,是为保护民族民俗文物、丰富收藏并为参观者、学者了解、研究民族民俗文化而建立的。对濒临损毁、正在迅速消失的非常重要的民族文化和民俗文物,通过运用声、像、物等手段,及时收集、抢救,既起到保护作用,又满足了人们参观、考察的需要。

2.民族(民俗)文化村。(1)民族聚集地的就地展示型(如理县桃坪羌寨、汶川羌锋村、丹巴克格依村、雅江康巴汉子村等)。就地展示型的民族文化村寨因其直接利用原有民族村落,村民生活其中,是一座活生生的民族原生态博物馆。其特点是保留了本色的自然风貌、民居、饮食、节庆和其他民俗事物,具有自然朴实的特色,能较好地满足旅游者观察、体验民族风情的需要。但由于民族文化村寨是以单个民族村落为开发保护对象,因而成了大社区中开发保护的民俗“孤岛”。当整个社区的民族文化发生衍化或消亡时,这些村寨的民族文化的衍化、消亡也就在所难免;从另一角度讲,这“孤岛”其实并不“孤”,它是整个社区对外开放的窗口,受外来文化的冲击也最猛烈,出于商业动机还会迎合旅游者的文化兴趣,自身文化的演变反而会比其他村寨更为迅速。因此,实际上民族文化村寨的旅游功能大于保护功能,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作用是有限的。(2)旅游目的地的异地模拟型(如深圳民族文化村、楚雄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园)。异地模拟型的民族文化村,实际是用人工方式在城市或旅游景区荟萃少数民族的民居建筑、民族风情和民间艺术于一园,以反映各民族或某个民族文化的大型文化主题公园。它克服了就地展示型民族文化村寨节令性强、民俗活动分散、文化多样性不足等缺陷,将民族文化集中向游客展示,具有较强的观赏性和参与性。这种移植的文化虽是从原生态少数民族文化中发展起来的,但它与拥有原生态的就地型民族文化村寨相比,毕竟是人造的、模拟的,缺乏真实感、厚重感,无法让旅游者产生真切的异域文化体验,虽然对民族文化宣传有一定作用,但对民族本土文化的保护没有实际意义。

3.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区(又称文化生态博物馆)。民族地区有不少文化遗存,或是反映人类发展某个历史阶段形态的“活化石”,或是代表人类多元文化的类型典范,非常珍贵,其生态环境又非常脆弱,所以必须象划定“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一样,设立“文化保护区”对濒危的文化遗存实施保护。文化生态保护区是对民族社区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进行整体保护的一种“博物馆”。它把少数民族自然、社会、文化进行整体保护、传承和研究,并推动社区向前发展。是“在保护的基础上,减缓现代文明对濒危文化的冲击;在保护、开发、发展的运行模式下,使濒危文化与现代文明能够‘和平共处’,相得益彰,最后达到双赢的局面”。建立文化保护区,是一种积极的保护方式,是一种将保护、开发、发展三者结合的运行模式。

作为一种实现保护与开发民族文化双重目标的新型旅游模式,文化保护区强调如下理念:(1)文化遗产应原状地保护和保存在其所属社区及环境之中,即文化保护区的面积等于社区的范围;(2)文化保护区非常强调“尊重”,既要尊重本民族的文化,也要尊重其他民族的文化,从而形成一种自尊、自信、自豪、自重的社区文化价值观,这是一种信念,是一个民族的文化赖以生存的思想基础;(3)文化保护区是一种为将来而保护某种文化整体的手段,因此强调一切有关的文化记忆要原始地保留着,作为这一种文化延续和继承的见证,以排除因实物的征集而破坏了社区记忆的完整性;(4)文化保护区强调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的参与,社区的居民是文化的拥有者和主人,不能将他们从文化保护区里分离出去。

文化保护区是一种科学的保护文化生态的天然博物馆,它为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提供了一条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途径。

1995年中国和挪威两国政府联合在贵州省六枝特区创建了梭噶苗族生态博物馆,这是中国乃至亚洲的第一座生态博物馆。中挪两国还拟定将增建贵阳市花溪区镇山村布依族生态博物馆、锦屏县隆里古城(汉族)生态博物馆、黎平县肇兴乡安堂寨侗族生态博物馆,以形成不同文化类型的民族生态博物馆群。贵州民族生态博物馆群的建立,开创了中国运用生态博物馆形式对民族文化进行保护的先河,同时也为民族地区旅游产品开发开辟了新的道路。

我省凉山州于2000年提出建立泸沽湖摩梭人文化保护区的规划,紧接着2002年甘孜州又在全藏区实行文化环境保护,公布了格萨尔文化遗产保护区,阿坝州也划定了九寨天堂藏羌文化保护区,这是保护民族文化的重要举措。今后还应在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在资源评估基础上,再划定一些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和确定保护对象,依法保护。比如美姑县毕摩文化遗产保护区、茂县黑虎村羌碉文化保护区、平武县白马文化保护区等,以落实对民族文化的有效保护。

趋势五:人文与自然有机结合、和谐统一,是四川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旅游的突出优势和发展趋势

我省的三州是我国拥有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人与生物圈”保护网络(如九寨沟、黄龙、卧等)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如贡嘎山、四姑娘山、大风顶等)最多的少数民族地区,是顶尖级旅游资源;我省民族地区又是全国第二大藏区,唯一的羌族聚居区,最大的彝族聚居区,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非常丰厚的沃土,如博大精深的康巴文化、毕摩文化和古朴的走婚文化等,是蕴藏丰富的神奇宝库。这两大旅游资源不少是结合在一起的,即使有的自然景区缺少有形的人文景观,但其本身处在少数民族生活的环境里,也很容易注入民族文化的意蕴和神采。而民族文化、民族风情同自然风景名胜结合起来,以山水为“舞台”,实现了人文与自然的有机结合、和谐统一。因此,将一些民间文化、民俗风情放到风景名胜区去展示,让自然风光作文化旅游的舞台,是一种最佳的搭配和智慧的选择。

山水有形,文化是魂。民俗和风情主要体现在民众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具有文化特色的情景、意蕴上,与名山胜水结合,自然风光型的景区可以因民族文化、民族风情的注入而有了灵气和底蕴,更富魅力;而民族文化又找到一个广阔的展示空间,山水与人文有如水乳交融,美丽的自然风光、良好生态环境加上原滋原味的古朴民风民俗,天人合一,相得益彰,对游人会增加数以十倍计的吸引力。九寨沟、黄风景区和九寨天堂、漳扎镇、甲蕃古城、牟尼沟景区和松潘古城等的组合,使景区的文化内涵大为丰富,成为名符其实的“藏羌文化保护区”。九寨沟景区门票收入也从2000年的0.95亿元上升到了2004年的2.54亿元,创造出一个独特的“九寨模式”——生态旅游与民族文化旅游有机结合的旅游发展模式。

在三州,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往往是融为一体的,难以分解。但文化旅游毕竟要以人文景观为主要消费对象,因此不断开发文化旅游资源,经过包装、宣传,投入生态旅游市场,是文化旅游开发中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鉴于多数旅游者的文化素质和兴趣,单纯的文化旅游吸引力不会很大,市场将是有限的,但也不能估计过低。旅游者的文化素质成长与文化旅游的发展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旅游者文化素质提高,对文化旅游的需求就会增长;文化旅游景观特别是高品位文化资源的开发,又会有力地促进人们对文化旅游的渴求和文化素养的提高。文化旅游业的发展,若能适应文化旅游者数量、质量的增长,其发展速度则是适宜的。看到这一点,有利于我们积极而稳妥地发展我省三州的文化旅游业。

趋势六:少数民族民风民俗城市化与回归乡土两种发展趋势相辅相成

一是“原生态”民俗都市化、商业化的演变趋势。在旅游发展越来越与文化结缘并越来越相互依赖的情势下,旅游与文化、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相互交流、渗透,产生了互动和转移,包括节日在内的民俗文化事象正发生种种错综复杂的变化。一方面,这些诸如火把节、跑马节、民歌节等都已经从民族性的节庆变成了区域性的节庆,从民族的节日民俗迅速地城市化、商业化、表演化;与此同时,这些节日文化也在种种非本土化或去本土化的民俗衍变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时尚化”、“异化”了。文化为旅游服务,节日民俗文化就在当代文化变迁中迅速地发生了变异。在彝族的乡土社会,人们依循着自己的传统节俗来过火把节,这是“原生态”民俗。而在城市举办的火把节和大都市兴建的民族文化村里的火把节,则只能算是“次生态”的商业化节目。有学者指出:“凉山火把节的场地已经从山林田野转移到西昌市区,主要节目为经贸洽谈、选美比赛、特邀歌星的歌舞音乐会及城区火把流行等,本该为此活动主体的本土民众反而成为本民族文化活动的旁观者。”学者们担心“火把节正逐步成为外于民族原生文化的‘本土文化’”。从民俗学的角度看,他们的担忧不无道理。但生活在民族乡土社会的人们对此并不感到悲哀,因为他们感受到的是本民族的文化得到发扬,现代文化因子的注入使“原生态”文化得到提高,受到更多人的喜爱和尊重,更重要的是发展了旅游经济,民族地区得到了实惠,民族乡土社会有了长足的进步。

现在,又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与上述现象正好相悖,而又密切相关、甚至相辅相成,那就是作为文化旅游重要内容的民俗文化返回民间。例如今年9月甘孜州丹巴举办的“嘉绒藏族乡村风情节”,在五个乡的村寨相继举办了12天,推出了各自的特色文化,组织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唱的是本土的民歌、跳的是本乡的锅庄,展示的是本乡的服饰,全是“群众演员”,他们既是活动的主体,又是活动的观众,游客也能参与其中,领略乡土文化的真谛。这样,作为文化旅游重要内容的民俗文化完成了从乡村走向城市,再由城市回归乡村的文化传递历程。这种回归的习俗,已经不是“原生态”的了,它变了,变“现代”了,更充满活力与时代气息,更为本乡本土的年青人所喜爱,更为外来游客所接受,成为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的重要吸引物;这种回归的习俗,本质上又没有变,它仍是民族乡土社会群众生活的一部分,是人们自娱自乐自给自足的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

这两种逆向发展的趋势,对文化变迁和文化旅游发展来说,都具有积极意义。它既有利于文化自身的演进和发展,又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和社会和进步。在文化旅游发展的进程中,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文化与经济之间的界限会更加模糊,必将出现相互交融、彼此渗透的趋势。但必须注意的是,在民族风情习俗城市化、表演化的转化中,当然应有所加工、提高,但要注意不能庸俗化和过度商业化,尽量保持民族本色和特色。在作为文化旅游重要内容的民俗文化回归乡土的时候,应注意这不仅是地域空间的回归,而是由对游客“表演展示”向民俗主体——民众“自我表现”的回归,成为民族生活的一部分。乡土民俗经过城市“现代”的筛子筛选之后,原来附着在乡土文化上的封建迷信的因素、不文明的因素、不符合当今审美观念的因素,就可能根除,让乡土文化更具时代性,更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

2005年11月7日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版权所有 2006-2008 北京侠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管理运营
    联系方式:010—84025606 QQ交流群:11276391 MSN:cityfly2005@hotmail.com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中国文化传播新干线 复兴中国文化 京ICP备060305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