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社会,从媒体型态发展角度看,我所理解的“新媒体”概念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基于技术进步引起的媒体型态的变革,尤其是基于无线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革命基础上出现的媒体型态,如数字电视、IPTV、手机、博客、电子杂志等等,也包括已经不算新的网络媒体。二是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一些一直存在但长期未被社会发现传播价值的渠道、载体,因为营销理念的变革和泛商业化的运用,成为信息传播的新载体,从而被赋予了媒体的意义。如大量新兴的户外媒体,包括楼宇电视、车载移动电视等等,虽然这种媒体型态的出现大多并非是由于技术进步,但相较于成熟的传统四大媒体和传统的户外媒体,在消费者研究中,它们也是一种新的媒体型态。 基于这样的立场,在我们生活中已经被成熟和尝试性应用的新媒体形式还是比较多的,它们已经改变或者说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至少在我的生活中,网络、博客、手机短信、电子杂志、楼宇电视、车载机载电视等等,要么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要么正在向我的生活渗透。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中国人对于利用新媒体一夜暴富的梦想,使大量有别于传统传播方式而且并未成熟的技术、通道被商业上的梦想催生,大量被仓促用于商业实践,因此也出现了大量失败的所谓新媒体案例。 事实上,很多新媒体从业者并未把研究者眼中的新媒体当成是一种媒体型态,而是一个纯粹的商业机构,这与传统媒体从业者的心态有着很大的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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