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华夏风物 > 人文采风 > 风土人情 > 正文

没有任何图片文章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1 | 全站搜索2
古代普通话历时4000年
作者:孙燕燕 文章来源:《北京科技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8 20:29:27     繁體中文

古“普通话”以洛阳话为标准音历时4000多年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按照古音的发音应该是“zhiang(将)z ê(则)mraeng(蒙)ng ü ad(虐)guang(广)”;“ng-i(捏)jie’(节)dih(底)jiangh(尚)shiang(爽)。”中国社科院语言所研究员郑张尚芳尝试用现代拼音进行标注,并解释说,在这些注音中,声母双字母表浊音,韵母表长元音。音节尾表上声,-h表去声。
    例如,孔夫子的3000弟子,来自全国各地,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教学语言,很多弟子就会听不懂。所以,当年的孔夫子就是用雅言与弟子交流的,《论语》里就曾提到孔夫子是:“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而雅言就像我们现在所说的普通话,它也是古代的官话。
    说到雅言的起源,郑张尚芳介绍说,我们知道孔夫子生活在周代,周代文字学的是殷商文字。周人在洛阳建立成周,把殷贵族知识分子集中在成周,周人就向他们学习文字,学文字的时候就按照他们的发音学。而殷人又是向夏人学习的。所以,古代的雅言就是夏言。古华夏人是汉族的核心,说的夏言有着巨大的凝聚力,众多古代历史上曾经存在的民族后来不再出现,实际都通过使用汉字改说汉语融入汉族大家庭,北魏鲜卑拓跋王朝改元氏就是史证。
    而夏建都在洛阳,然后殷代建都也在洛阳周边。所以历代雅言标准音的基础就是在洛阳一带,这一点一直到唐、宋、元、明都是如此。因此可以说古代的普通话是以洛阳话为标准音的。从上古、中古一直沿袭至近代官话,历时4000多年。


古语有官话和民间话之分,影响辐射东南亚


    古时候我们的的语音系统是两套,一套是官方的,一套是民间的,民间是方言口语音。在古代,读书人或者是上层的知识分子,做官的,都用雅言说;教书,外交场合,各个国家的使节在一起,诸侯会盟来讨论问题的时候,都是用雅言。
    “不仅今天的普通话里也有一些古音的保留。其他的东南亚国家语言的发音里也有我国古音的保留。”郑张尚芳说,因为很早以前我们就曾与朝鲜相互交流,汉代还在那里设立了乐浪郡,越南古代叫交趾、交州。因此当地早就都有汉语的教育,代代都教读书音。古代我国的很多邻国都学汉字,朝鲜、韩国、越南、日本都用汉字教育,他们现在的音一般都保持唐朝的音,还有一些词是汉代的。比如朝鲜人说孩子是“a—i”,就是杭州说的“伢儿”,这些词其实非常古老。


现代普通话最为接近清代语言


    为什么直到今天,我国依然存在很多不同种类的方言,尤其是南北方方言的差距会如此之大呢?郑张尚芳说:“有人说,中国的语言方言复杂。这其实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复杂的方面,还有一个统一的方面。从黑江到云南都能通话。复杂的是东南这一带,正因为原来住的是少数民族,越族和南蛮,学汉语学得不标准,所以形成方言,比较复杂了。
    “又因为北方人南下,时间不一样,有的是汉代来的,有的是晋代来的,有的是宋代来的,不同的时代,北方的语音也在变,到了这里留下来,这个地方的人就留下了当时的发音。大家都知道杭州话。宋室南渡,是从宋代汴梁(开封)迁过来的,就把开封话带过来,然后跟土话结合形成的,里头有大量边音‘儿’尾词。
    “而与我们现在的普通话最为接近的自然是清代的语音。北京话的底子应是中原和河北的官话。清朝进京以后把原住民赶到了外城,旗人住内城。因此今天北京话是东北旗人话和北京老话合起来的,东北味很重,听东北话声调就比天津话还更近北京些。”
    清夏仁虎《旧京琐记》说京师“言庞语杂,然亦各有界限。旗下话、土话、官话,久习者一闻而辨之”。但是我们的普通话、过去的官话都是讲的文学语言,读书、唱歌,古代唱戏都要讲究咬字,不能不标准。北京的官话不同于北京土话、旗人话,后来这三种话以官话为中心结合起来,成为普通话语音的基础。
    对全国官话标准来说,北京话的地位是到清中后期才这样提高的。民国时教育界已提出以北京音为国语标准音,但当时的教育部未批准,直到解放后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这才确定下来。
(明锐摘自《北京科技报》,孙燕燕文)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版权所有 2006-2008 北京侠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管理运营
    联系方式:010—84025606 QQ交流群:11276391 MSN:cityfly2005@hotmail.com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中国文化传播新干线 复兴中国文化 京ICP备060305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