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新闻中心 >> 文化聚焦 >> 正文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1 | 高级搜索
从礼乐文化说到和谐社会
作者:祁海文 王小范… 文章来源:中华文化画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7 13:30:56     繁體中文

 

    春秋时候,诸侯称霸,"挟天子以令诸侯",孔子在《论语》中称之为"礼坏乐崩"。孔子的弟子宰予曾经说:如果君子三年不讲究礼仪,那礼仪就肯定会败坏了;如果君子三年不演奏音乐,那音乐也一定会被荒废掉。孔子自己也说:社会政治上了轨道的时候,天子就来制定礼乐制度,诸侯有不遵守这个制度的,天子就来发号施令进行征伐。社会政治混乱起来了,诸侯就自己制定礼乐制度,有征伐的事儿诸侯自己就决定了。可见春秋战国时候,人们把"礼乐"当作一种理想的政治状态。战国荀子有一篇《礼论》和一篇《乐论》,汉代司马迁《史记》里有专门的《礼书》、《乐书》,以后历代史书里大多都有一篇《礼乐志》。世界上称中国是"礼义之邦"。这话没错儿,但说得更准确点儿,应该说中国是 "礼乐之邦"。因为,礼乐一直都被用象征中国古代文化。

    那么,什么是"礼乐"呢?我们看"礼"的繁体字" ",左边是个 "示",右边由两部分组成,上边的现在写成"曲",下边的是个"豆"字。在古代汉语里,凡有"示"字旁的字大都和祭祀神灵有关,如"神"、"社"、"祈"、"祝"等。"礼"字右边的"曲"是个象形字,按照考古学家的说法,它象征一个器皿里放着两串玉,下边的"豆"字就是放器皿的凳子。这样,我们就知道"礼"这个字原来是表示祭祀神灵的一种仪式,器皿里的那两串玉就是奉献给神灵的祭品。"乐"字原来也是象形字、象征的是一种乐器。古代举行祭祀神灵的仪式的时候,一般都要演奏乐器、表演舞蹈,并且伴有歌唱,那歌词就是"诗"了。所以,"乐"这个字原来不光是指音乐,还包括舞蹈、诗歌等,它可以说是古代艺术的总称。《诗经》有一部分诗叫"颂",这类诗都是当时国家举行祭祀祖先的仪式时演唱的。相传,黄帝以后,每个朝代都有它们特有的乐舞,黄帝的叫《云门》,尧帝的叫《咸池》,舜帝的叫《韶》,夏代的叫《大夏》,周代的叫《大武》。直到唐代,还有宫廷乐舞叫《秦王破阵乐》,据说是唐大宗李世民亲自编导的,表现他的文治武功。"乐"原来和"礼"一样也是祭祀神灵的仪式,并且总是和"礼"相互配合着进行的,古人谈到"礼"的时候总要提到"乐",遂形成"礼乐"这个词。我们知道,很多民族在它文化发展初期都经历了一个"巫术文化"或 "宗教文化"的阶段,礼乐就是我们民族在这个阶段的产物。《左传》里有一段话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大约在商周之际,周公"制礼作乐",对礼乐制度进行了改造,原来作为神灵祭祀仪式的"礼"逐渐变成了政治上的等级制度和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交往的仪式。

    读《左传》、《国语》,可知当时各诸侯国凡大事都要举行非常隆重的仪式。在这样的仪式上,不同身份的人穿着不同,位置不同,动作不同。这里规矩森严,不容"失礼"。同样,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也有着非常复杂的礼仪,一个人从出生到成人,从结婚到故世,可以说生老病死,时时处处都有各种各样的礼仪。事件不同、场合不同、身份不同、礼仪也完全不同。古代有本书叫《仪礼》,详细记载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各种礼仪。这些礼仪我们现代人看来,会感到大繁琐了、大复杂了,可在古代这些可都是非常神圣庄严的大事,一点儿马虎不得。至于 "乐",一般重要的仪式、典礼都要奏乐、歌诗、舞蹈的。比如,春秋的时候,各诸侯国经常举办宴会进行外交会谈,宴会的礼仪就叫"燕礼"。这个礼仪有一个重要项目叫 "赋诗言志",参加宴会的各国大臣通过吟诵 《诗经》里的某一首或者一首中的几章来表情达意。外交人员所赋的诗一定要符合礼仪,如果"失礼"的话甚至会引起外交纷争。晋国做诸侯霸主的时候,宴会各国诸侯议事,齐国大夫高厚赋诗不合礼仪,晋国很不高兴,就和与会的其他诸侯会盟要讨伐齐国。从这些记载里我们可以看出,礼乐虽然已经不再是神秘的祭祀仪式了,但是它们仍然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再往后,"乐"本身也分化了,大概到汉代时,诗歌、音乐、舞蹈就己经成为各自独立的艺术形式了。但人们习惯上还经常用 "乐"统称各种艺术。于是,"乐"这个词有时专门指音乐,有时可以指各种艺术。

[1] [2] [3] 下一页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去论坛聊聊】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版权所有 2006-2008 北京侠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管理运营
    联系方式:010—84025606 QQ交流群:11276391 MSN:cityfly2005@hotmail.com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中国文化传播新干线 复兴中国文化 京ICP备060305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