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万象 >> 社会评论 >> 正文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1 | 高级搜索
“中央一套”是个什么“套”?
作者:新华网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8 3:45:07     繁體中文

 

    最早进入我们电视生活的“中央一套”,居然被抢注成避孕套商标,而央视仍蒙在鼓里不知情,近日,记者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抢注者为福建长乐市一姓李的自然人,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证实,“中央一套”避孕套商标还在审查中,目前尚未获得批准。

    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能注册为商标。我们看到,虽然从字面意义上讲,“中央一套”并不等于“CCTV-1”,但长期以来,“中央一套”在公众心目中就是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的“代名词”,有着广泛的公众影响力,注册为避孕套商标运用于商业领域,有负面效应。因此,尽管该项申请已经进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审查程序,但其注册成功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前不久,广西某女士关于把“二人转”注册为避孕套商标的申请被驳回,就是一个明证。

    近年来,恶意注册商标之风愈演愈烈。不管是名人名字的谐音,还是历史文化典故,或者是重大公共事件的“由头”,都会有人争抢申请注册,令人叹为观止。单以避孕套这种商品来说,就已经出现了“木子美牌”、“芙蓉姐姐牌”、“刘三姐牌”、“二人转牌”等若干个版本的申请注册事件。很显然,这又是一次恶意注册行为,企图利用央视在国内的社会辐射力作为自身牟利的载体。

    此类恶俗注册行为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拿着低俗当创新,自以为是一个高招,其实是一个馊主意。正如一位网友所言,所谓“中央一套”的创意本质上说就是一种恶俗创意,毫无价值可言——“中央一套”其实就是“商业浮躁之套”和“恶俗投机之套”,为人所不齿。

    商标领域内的恶俗注册风,不仅干扰着正常的商业秩序,还冲击着社会的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对此,仅仅进行道德鞭挞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用制度的强大约束力和惩罚力去遏制此风的蔓延。否则,未来势必还会出现“中央二套”甚至更为荒唐的商标注册事件。(陈一舟)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去论坛聊聊】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版权所有 2006-2008 北京侠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管理运营
    联系方式:010—84025606 QQ交流群:11276391 MSN:cityfly2005@hotmail.com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中国文化传播新干线 复兴中国文化 京ICP备060305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