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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放弃生意创办儿童村 代养19名重刑犯子女
作者:新华网 文章来源:新华网 访问指数: 更新时间:2006-9-14 13:49:16     繁體中文

无助中支撑“儿童村”

由于缺少资金来源,儿童村最无助的时候账面上只有10元。

儿童村的创始人是金宏伟,吉林市人。此前,他是吉林某合资企业的经理,后辞职经营酒店。他萌生代养重刑犯未成年子女念头,是在1999年的秋天。

那年,金宏伟在自己经营的饭店门口发现,有一男一女两个小乞丐每天都来。他们虽然衣衫褴褛,脸面却很干净,女孩的头发也梳得整齐。

男孩小明8岁,女孩丫丫5岁半,他们的父母为同案盗窃犯,双双入狱。“我们不是乞丐,我们也想上学,可是父母都在监狱,奶奶双目失明在家,自己都照顾不了。”男孩说。小明每天会带妹妹到火车站厕所洗脸,并给她梳小辫。

金宏伟把这俩孩子收养了。直到两年后,他们的妈妈刑满释放,才接走孩子。金宏伟意识到,社会上一定还有很多像小明与丫丫这样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因为犯罪入狱,孩子面临着无人监管的问题。

他于是开始在监狱、少管所里进行调查。4年时间,金宏伟走遍了吉林省内所有监狱、辽宁省大部分监狱以及河南等地的少管所。金宏伟了解到,目前中国共有4家儿童村,在8年时间里救助了500名儿童。

杨老师介绍,2003年9月,金宏伟放弃了经营良好的饭店生意,投资10多万元,在大连甘井子区双台沟村租下这栋二层小楼,创办了这个儿童村。

最初很难。“在2004年5月以前,全靠金宏伟的积蓄维持。最惨的时候,儿童村的账上只有十几块钱。只好给孩子们吃白米饭,菜几乎都没有。”杨梅回忆。

2004年10月,由于金宏伟突发脑出血,一病不起,儿童村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房租费、水电费、生活费、孩子新学期开学的费用都没有着落。

偏偏此时,与之相似的沈阳阳光儿童村因为财务管理混乱而遭受质疑,收养重刑服刑犯人子女的“儿童村”陷入空前争议中。

“那时候真是无助,也很茫然,真不知道该怎么做下去。”杨梅说,那时就感觉很灰暗。

潘芏在灰暗的时候来到儿童村。她是金宏伟的好友,当时为一家企业人力资源部的部长。此前,作为义工,她也参与儿童村的创建。“有两个多月在混乱中度过,我和杨梅只是想别让孩子们再次失去好不容易才拥有的家。”

“孩子们总是偷偷议论,害怕会被撵走。但是看见我们,又不敢说。他们可怜巴巴的眼神让我感觉揪心。”潘芏说。

直到在大连当地的媒体的报道下,大连市许多企业、个人给予儿童村很大的帮助,情况逐步得到好转。

“保鲜”狱中父母的亲情

为了避免孩子和父母间生疏,儿童村每月会要求孩子和父母通信。

每个孩子来到儿童村后,儿童村都要与他们在狱中的父母联系,签署《委托代养协议书》。“只有签署了协议,我们才有资格做他们的‘代家长’,对孩子进行全面的管理与教育。”潘芏说。

按照协议规定,儿童村将负责委托代养儿童的衣食住行、入托入学、道德品格等教育,并负责一切费用,儿童年满16周岁或者孩子家长获释后,委托代养关系可以解除。

从创办到现在,儿童村陆续收养了19个孩子,主要是辽宁地区重刑犯人的子女。父母出狱后,有抚养能力了就接走。父母如没有能力接回的,儿童村也可以延长一段时间。父母也无须支付村里任何费用。杨梅说,“其中最短的待了8个月。有四个孩子从创办至今,一直都在这里。”

儿童村的孩子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和“石头”类似,由孩子的亲属送来的,或者是孩子所在地的邻居或街道办等送来的。

另外一部分,则是来自监狱的推荐。现在,辽宁省各大监狱都有儿童村的资料,一般情况下,监狱如果觉得符合条件,便会通知儿童村去领养。

“符合条件”是指,男囚在监狱内服刑,孩子的母亲改嫁或远走他乡,并且已经抛弃孩子,另一种情况是孩子的父亲因为夺取妻子的生命而犯罪;女服刑犯一般的情况是,男方早已抛弃母子。

“这样的孩子,我们首先要了解孩子的家庭背景,受现有条件的限制,是不可能全部满足需求的,主要是‘三无’孩子,即无家可归、无人抚养、无人教育。”杨梅说,“而我们既非孩子的领养人,也不是收养人,只是代养人。”

这些代养人会不定期地给孩子父母邮寄孩子的照片和书信。孩子们在儿童村,每个月都要给父母写两封信。每年寒暑假的时候都要和监狱联系统一带孩子去监狱看看父母。“要让孩子还有生活在亲情中的感觉,再一个原因,孩子现在还小,时间长了不见父母,以后难免有生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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