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9月17日电(记者李云平)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针对各种环境污染突发事故不断发生,内蒙古部分盟市建立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机制,以便及时、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 乌海市、鄂尔多斯市等地相继出台《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指定当地环保部门对居民区、水源防护区、自然保护区、排污企业周围等特定区域进行重点防范,动态监测有害气体泄露、饮水污染等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一旦发生此类事故,要求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的单位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局等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据乌海市环保局局长胡雪峰介绍,按照预案有关规定,环保部门需要设立相关机构、人员和配备各种应急物资,还需进行多次现场演练。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除了负责事故应急处理,还必须根据政府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包括环境污染类型和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等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相关信息,保证民众的知情权和事故处理的透明度,避免造成群众恐慌等负面影响。 另据内蒙古环保局负责人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区各地的环境压力也相应增加,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几率也会增大。目前,内蒙古正在抓紧制定相关预案,随时预防和应急处置各类环境污染突发事故,保障群众的正常生活、生产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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