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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九龙坡区法院今日责令"钉子户"4月10日前搬迁
作者:人民日报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 4:16:13     繁體中文

    人民网重庆3月30日电 记者张加林报道:今日下午15时,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就“九坡区房地产管理局申请执行杨武强制拆迁案”的执行情况,在此间召开情况通报会宣布:本院今日发布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杨武在2007年4月10日前自动搬迁,并将该处交付开发商拆除。若到期仍不履行,法院将择期实施强拆。

  重庆市九坡区房地产管理局申请执行杨武强制拆迁案,即近期受关注的“最牛钉子户”案件。该案件于今年3月19日由该区人民法院组织当地房管部门、被拆迁人和开发公司三方听证后裁定“准予先予执行拆迁”的行政裁决书,并向被申请人杨武发出了在3月22日自行拆除的《限期履行通知书》。

  九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光介绍,“鉴于被申请人杨武未自动履行我院限期履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3月23日,本案移送本院执行局执行。”由此,杨光在此间宣布了该公告。

  不过,杨光仍表示,“在强制拆除前,本院仍将组织拆迁双方协商,拆迁双方达成安置协议、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情况仍有可能。”

  今下午的通报会一共进行了7分钟,照例没有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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