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新闻中心 > 时事要文 > 国内新闻 > 时政评论 > 正文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1 | 高级搜索
新华时评:还有多少“牙防组”需要彻底清理?
作者:新华网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8 0:10:01     繁體中文

     资料图片:一款牙膏包装盒上,“全国牙防组认证”字样赫然醒目。 刘君凤摄

    新华网太原5月2日电(记者王炤坤)卫生部近日发出公告,决定撤销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全国牙防组,这个在“不官不民”的不明身份状态中生存了19年,进行了15年“权威认证”的组织,在一片声讨声中“寿终正寝”了。这传达出一个强烈信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国家或职能机关赋予的行政权力介入市场,谋求不正当利益者,必然被市场和政府双重抛弃。

    全国牙防组长期以来,一方面作为行政职能的“权力影子”进行“权威”认证,同时又以社团组织的名义坦然地接受口香糖和牙膏厂商的长期资助。不少人说牙防组“左手拿印章、右手接钞票”,并非过分贬责之词。

    在经济体制转型期,政府职能改革的关键问题是要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与市场都解决不好的问题,交给社会中介组织来求解。中介组织的属性是中立、专业、可信,既不能做政府的影子和行政权力的附庸,又不能接受厂商的请托为特定利益主体代言。

    全国牙防组对全国牙病防治进行指导,本来行使的是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公益职能。但在利益的诱使下,牙防组搞起了牙膏品牌、口腔医疗器械品牌的推介活动,其后介入行政性质量认证活动,到最后甚至严重越位,从事保健品有偿推荐,直到乐天木糖醇口香糖等事件闹出官司,“牙防组”受到舆论的强烈抨击。

    行政体制改革进行到今天,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权力商品化现象早已为千夫所指,那些翻牌公司、换牌组织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现在的问题是类似全国牙防组这样的“怪胎”,既有行政授权的痕迹,又有专家论证的“班底”,还有权力商品化运作的机制,在权力、科研和金钱三个坐标系中乱跳“梅花桩”,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正性,误导了广大消费者。

    除了“不官不民”的牙防组,国内各行政机构同样也有很多名头不同、职能相似的组织,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行政权力的商品化活动,而且大部分比较隐蔽。只要我们走进商场,数数那些名目繁多的“认证书”和评比奖牌,就会发出这样的感慨:还有多少形形色色的“牙防组”应当得到清理并撤销?在问题出了一箩筐之后,仅仅依靠主管部门自扫门庭还不够,应当在行政监察层面上向行政权力商品化开刀!

       专家称撤销牙防组体现政府职能转变

      昨天(4月30日),卫生部发布公告,撤销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同时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记者专访:卫生部决定体现历史进步

     据中国卫生部消息,卫生部于2007年4月24日发出公告,决定撤销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本网第一时间连线了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教授,他回应说,卫生部的决定体现了历史的进步。

     卫生部:新成立口腔卫生处不许参与任何认证工作

     卫生部日前发出公告,决定撤销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4月3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介绍说:撤消牙防组,成立口腔卫生处是工作需要,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将不允许参与任何认证工作。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去论坛聊聊】新闻录入:yfdaphne    责任编辑:yfdaphne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版权所有 2006-2008 北京侠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管理运营
    联系方式:010—84025606 QQ交流群:11276391 MSN:cityfly2005@hotmail.com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中国文化传播新干线 复兴中国文化 京ICP备060305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