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万象 > 社会聚焦 > 正文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1 | 高级搜索
深入普洱地震现场
作者:《人民日报海外版…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4 11:39:09     繁體中文
 
  宁洱县城内一位居民在清理自家倒塌的房屋。
  图为两名出生仅两天的婴儿在宁洱县中医院的地震安置点。
  新华社记者 秦晴 摄
  中国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6月3日5时34分在云南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生6.4级地震。据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有关负责人透露,截至3日17时30分统计,地震已造成3人死亡,290人受伤,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8万人。

  已发生余震300多次,城乡房屋受损严重

  截至3日15时30分,普洱地震已经发生余震300多次。此次地震震感强烈,波及宁洱县城及全县各乡(镇),城乡房屋受损严重,土木结构房屋墙体普遍倒塌,砖混结构房屋普遍出现墙体开裂,承重柱移位。宁洱全县18.6万余人不同程度受灾。

  此外,宁洱全县70余个移动机站受损严重,移动通信受限;全县电网受损严重,已全部瘫痪。道路受损严重,特别是县内德化乡的弹石路,多处塌方沉陷,经抢修小车可以勉强通过。宁洱县境内的东洱河、西洱河水库等中型水库出现裂缝。

  记者在宁洱县城看到,城区部分房屋开裂,城内主要街道的商铺几乎都关门了,很多居民转移到县城的广场上。

  部分通信交通恢复,伤亡和损失仍在调查中

  普洱市政府3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普洱市副市长寸强介绍说,目前抗震救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地震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电力、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正在进行中,部分通信设施已恢复使用。同时,普洱—宁洱公路经交通部门紧急抢修,现已恢复通车;宁洱—德化的道路正在抢修中。

  地震发生后,普洱市已拨付紧急救灾应急资金100万元。

  中央调拨救灾帐篷5000顶,国务院工作组赶赴灾区

  云南省地震局由20人组成的第一批工作组已于6时15分出发,前往震区。中国地震局已派出地震现场12人工作组,于6月3日8时35分起飞赶赴震区。

  民政部紧急启动三级响应,并于6月3日上午派工作组赶往灾区,同时紧急向灾区调拨中央救灾帐篷5000顶。

  云南省红十字会启动了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首批价值50万元的救灾物资已运往灾区。

  国务院工作组已于3日下午抵达灾区,核查灾情,慰问灾民,协助当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军方救灾分队携特殊装备赶赴,矿工已撤离坑道

  地震发生后,云南省安监部门采取措施,要求普洱市宁洱县境内及附近矿山的生产人员全部撤离作业坑道,并加强巡查和管理,避免出现次生灾害。

  军队的指挥官说,驻扎在云南省的军方抢险救灾应急分队3日13时携带特殊装备赶赴普洱市地震灾区,医疗分队已于3日早晨赶赴灾区。接到云南省地震局关于普洱震情的通报后,驻云南某集团军立即命令正在野外训练的工兵团抢险应急分队紧急撤回营区准备物资。另外,地震发生后,思茅军分区已派出3000多名边防官兵和民兵,展开紧急救援。

  为云南10年来最大地震,震源深度仅5公里

  地震发生的过程中,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地震感也较强。云南省地震局专家称,3日在宁洱县发生的地震是继1996年丽江7级地震以来云南省震级最高、强度最大的一次地震。

  云南地震局的消息说,此次地震震源深度仅5公里。由于地震震源深度仅5公里,测震台网所有测震仪记录的地震波形全部限幅,这给地震三要素分析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但监测中心测震台网速报人员凭着过硬技术,排除各种干扰,在10分钟内准确速报此次地震的三要素,并在速报完1分钟后发出地震短消息。

  (据新华社、中新社、人民网)

  

  云南地震发生概况(延伸阅读)

  云南国土面积占全国的4.1%,地震释放的能量占全国的20%,损失占全国的50%。仅“十五”期间(2001至2005年),云南省就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18次,其中6级以上地震3次,共造成32人死亡,194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多亿元。2006年,云南省发生5级以上地震3次,造成24人死亡,18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5亿元。

  普洱市原名为思茅市。自今年4月8日起更名为普洱市。普洱市总面积4.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57万。

  (据新华社)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去论坛聊聊】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版权所有 2006-2008 北京侠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管理运营
    联系方式:010—84025606 QQ交流群:11276391 MSN:cityfly2005@hotmail.com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中国文化传播新干线 复兴中国文化 京ICP备060305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