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式群体离婚:为多获补偿钻政策漏洞
“合同签了,家也搬了,我们也该复婚了!”5月27日,刘方载(化名)和马秀云(化名)离婚25天后,两人又在四川省柏溪镇民政办婚姻登记处兴高采烈地办理了复婚手续。
当手续办妥后,两人不约而同地长出一口气,一是庆祝“计划”成功,二是打破了双方父母对“假戏真做”的担忧。
最近3个月来,四川省宜宾县革坪村86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包括上至五六十岁的老夫老妻,下至20岁出头的年轻夫妇,这对于规模不大的革坪村来说,已经称得上“大事件”了。
刘方载和马秀云就是“离婚大军”中的一对。和其他人一样,促使他们离婚的是当地颁发的一纸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离婚后,他们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奖励和补偿。
刚“离婚”就“复婚”
今年3月,宜宾县国土局发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4月19日,该方案经宜宾县政府同意后开始实施。革坪村等3个村民组属于征地拆迁范围。
据悉,按照该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拆迁后的房屋安置以户为单位,在享受每人20平方米的还房面积基础上,符合分户条件的每户增加20平方米。
为了多获得这20平方米的面积,感情很好、还有一个孩子的刘方载和马秀云才想到了“离婚”的方法,“离婚之后,我们就回家准备搬家的事情,这个并不影响我俩的感情,只不过走个形式而已,等合同签了我们再复婚。”刘方载道出了他的计划。
突然增多的离婚人群,让柏溪镇民政办婚姻登记员官国荣经历了工作以来最繁忙的3个月。这期间,革坪村总共有55对夫妇在他那里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原因出奇一致,几乎全部是“夫妻感情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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