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万象 > 社会广角 > 正文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1 | 高级搜索
大连规定公共场所不配放安全套最高罚5000元
作者:半岛晨报 文章来源:半岛晨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2 23:41:24     繁體中文
    今后,影剧院和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如不公开摆放和销售安全套将会受到处罚。

 自去年下半年,全市参与并启动了国家“100%安全套使用项目”以来,卫生监督部门影剧院和歌舞厅等公共场所是否应该公开摆放和销售安全套提出了明确要求。从5月中旬开始,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市公共场所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公共场所经营者能依照要求去做,但仍有172个公共场所因没有摆放或销售安全套被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

 我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近65万人,其中艾滋病患者约8万例,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艾滋病疫情报告,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已进入快速增长期,经性传播的比例和女性感染者的比例持续上升表明艾滋病正在从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疫情存在着进一步蔓延的危险。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性病防治所介绍,全市艾滋病的疫情防控形式不容乐观。2006年全市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例数比2005年上升了41.66%,随着社会的开放和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性自由持更加宽容的态度,不安全性行为在各类人群中不断增多。为了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预防新一轮的HIV感染,大连市参与并启动了国家“100%安全套使用项目”。项目启动伊始,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就着手向全市的娱乐场所、宾馆、餐饮服务行业发放宣传装饰画,在公共场所公开张贴,同时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采取不同形式宣传推广使用安全套,设立安全套自动售套机或公开摆放、销售安全套。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控中心对全市公共场所的负责人进行了“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培训,宣传艾滋病防治政策。

 今后一段时间,卫生行政部门将继续对宾馆、商场、娱乐场所、发廊、桑拿(洗浴)等服务行业,歌舞厅、影剧院等所有公共场所摆放或销售安全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公开摆放或销售安全套的公共场所将依据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予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去论坛聊聊】新闻录入:yfdaphne    责任编辑:yfdaphne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版权所有 2006-2008 北京侠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管理运营
    联系方式:010—84025606 QQ交流群:11276391 MSN:cityfly2005@hotmail.com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中国文化传播新干线 复兴中国文化 京ICP备060305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