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万象 > 社会聚焦 > 正文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1 | 高级搜索
究竟该不该接受“范跑跑”的道歉
作者:郭松民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4 19:17:30     繁體中文

究竟该不该接受“范跑跑”的道歉

先跑老师范美忠接受媒体采访。记者 张沫 摄(图片来源:京华时报)

“范跑跑”道歉了——6月6日下午,范美忠在北京接受媒体访谈时首次公开道歉,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则在电话连线时表示,校方不会开除“因言获罪”的人。

这个“媒体访谈”其实是一档电视辩论节目,笔者是现场的主辩嘉宾之一。范美忠道歉时,我就站在他的对面,但在节目结束时,我用无庸置疑的语气告诉他:我拒绝接受你的道歉!

这样做是不是不够宽容呢?是不是有点赶尽杀绝呢?不是的。我之所以不能接受他的道歉,原因就在于,范美忠的所谓道歉,其实不过是对自己行为和言论的一种曲意辩解,他实际上并没有道歉,如果我们因为某种“糊涂的善良”接受了他的“道歉”,则等于放弃了今后再批评此类行为的权利,并使之合理化了。

且看范美忠是如何“道歉”的:“首先,要向我的学生道歉,在当时那种情况下,他们把我看做了一个强者,一个可以保护他们的强者,但我由于自己还不够勇敢,我让他们失望了,我想向他们道歉。第二,要向校长和光亚学校道歉,他们因为我的事情而承受了太多的压力。第三,我要向看过我文字而在情感上受到伤害的网友等道歉,但这并不代表我向我的观点道歉,我仍然坚持我的观点。”

范美忠不愧是出身名校,诡辩术简直炉火纯青。他用“自己还不够勇敢”来解释“先跑”行为,但不承认自己突破了教师伦理的底线,似乎公众是在用一个“过高的标准”而不是在用“起码的标准”来要求他,为自己再次顺利逃跑预留了一道“后门”。而他说了那么多的“道歉”,最后却无非是为了包装“我仍然坚持我的观点”这句话,好让我们不假思索地吞下去。但凡是关注这一事件的人都知道,范美忠之所以会激起众怒,主要还不在于他的“先跑”,而在于他后来在《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的帖子所表达的观点,他既然仍然“坚持我的观点”,那这种“道歉”又怎么算是道歉呢?

坦率的说,范美忠置学生于险地而不顾的“先跑”行为,虽然有那么一点无耻,但并不是不能宽恕的,毕竟灾难来的很突然。关键在于,在事过境迁之后,当事人如何评价自己的行为?是意识到这种行为的无耻,感到内疚和忏悔?还是认为这是一种“自由和公正”的表现,甚至体现了“人性”的光辉?如果是前者,我们自然没有必要揪住不放,如果是后者,我们当然也不能放弃我们的愤怒,因为这是底线,我们退无可退。

最让人感到费解的,是校长卿光亚的态度,他居然会说“范美忠的逃跑行为,他表示没有问题”!卿校长是不是要号召所有的教师都向范美忠学习呢?至于他关于不会让范美忠“因言获罪”的表态,就更让人感到莫名其妙了,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因言获罪”的问题,而是一个在行动上突破了教师伦理的底线却又毫无悔改之意的人是不是继续适合为人师表的问题。笔者想强调的是,在这个问题上,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学生的家长,而不是校长。

也有一些人认为,范美忠是“真小人”,因此是诚实的,比“伪君子”要强,但其实我们还有第三种选择,那就是做一个“真君子”,比如那位用双臂护住四个学生而殉难的教师谭千秋,就是这样一位“真君子”。尽管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成为“真君子”,但我们也绝不应该只在“真小人”和“伪君子”之间进行选择。

在笔者看来,范美忠的事件之所以值得讨论,是因为它的确牵涉到了我们究竟要不要建设一个有序的,可以信赖的社会这样一个大是大非问题。因此我重复一遍:我拒绝接受他的道歉,因为接受了他的道歉,就等于接受他的观点,而如果他的观点被普遍接受,则我们的孩子就将永远处于无法预测的险境,每一个肩负职守的人在关键时刻都可能会理直气壮地放弃职守,而中华民族也将永远会是一盘散沙!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去论坛聊聊】新闻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版权所有 2006-2008 北京侠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管理运营
    联系方式:010—84025606 QQ交流群:11276391 MSN:cityfly2005@hotmail.com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中国文化传播新干线 复兴中国文化 京ICP备060305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