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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罪”
基督教教义有一条说,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偷吃了树上的禁果,他们便有罪,被逐出伊甸乐园;他们的子孙后代也有罪,所以人是与生俱来就有罪,这就叫“原罪”。上帝曾对那男子亚当说:“你必终身劳苦,终能从地里得到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羡黎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终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 是的,作协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干部都是有罪的。早在文革初期,作协这样的单位便被定了性,是“黑线专政单位”, 是“反革命裴多菲俱乐部”。因之当军、工宣队宣布解放作协那些受冲击的每一个干部,不论是领导,名作家,还是普通干部,其结论中都有共同的一条:“执行文艺黑线,犯了错误(或严重错误)。”这就叫“原罪”,就是说,不论你是领导,是干部,是群众,只要你在文艺单位,只要你工作,你就是执行了“文艺黑线”,你就有罪。江青不是说过吗,从三十年代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十七年,这条黑线“又粗又长”。你的文艺工龄有多长能超过三十七年吗?所以你的罪是与生俱来的!记得宣布作协全体人员(老、弱、病、残也无例外)下放“五七”干校时,军宣队一位政委讲话说:“你们要明白,作协是砸烂单位,你们去的干校― 文化部干校属于安置性质,你们就在那儿劳动,改造,安置,不要再幻想回北京。能去的人,包括老、弱、病、残、家属、小孩都去。当然不愿去的,也可以找个地方投亲靠友,我们放行。”作协果然是这样做的。先是身体没病的干部们(包括审查对象)带着他们轻装后的“家当”去了,全体工勤人员(包括在北戴河管理果树的技术工人),炊事班的锅、瓢、碗、盏也跟着去了,那真是和平时期很壮观的一次大迁徙。儿个月后,老、弱、病、残、家属、小孩也来了。老、弱、病、残,像沈从文先生(随其夫人)、谢冰心、张天翼、减克家等都来了。好些家庭是彻底搬家,丧失劳动力的老人,还没进小学的幼儿等,也全都来了。按“原罪”说,“为文艺黑线服务”, 那些工勤人员也有“罪”;家属、小孩不能不受牵连,所以也跟着下放。再加上还有林彪发布的“一号通令”(不宜留在北京的人应迅速疏散)要执行,不想去也得去。但作协的作家们和干部们还是满怀热情地对待这件事,因为这是响应毛主席的号召,走“五七”道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尽管我们有“罪”,但是我们还是要改造自己,要革命嘛!有这个想头管着,对于未来的前途,人们似乎考虑得不多。就拿我来说,全家六[1 人(我们夫妇二人、一个年过七十的老人、三个幼小的孩子)全部去干校,我的想法很简单,回湖北农村无异回老家,长期安家落户也未尝不可。作为想搞写作的人,总愿意多体验一点不同往昔的生活,再困难也不怕,只是老人、孩子跟着受些委屈。 下干校后的生活自然是很艰苦的,住房自己盖,在荒湖里边开荒种田,起早贪黑,顶着风雨口晒,劳动强度决不亚于一个普通农民,而伙食呢,就只有咸菜疙瘩、酱豆腐(还是从北京带去的)就大米饭了,湖北虽是鱼米之乡,但在极左路线折腾的年月,连食用油也很困难,只发给北京「放干部每人每月一两糠油,这对餐桌上近儿年油水还算丰富的作家、文人们,实在是生活水平大降落,一时不大好适应。所以一到大休息天,几乎没有人不走三十里远路进城去,在小餐馆稍事改善生活或买点小点心带回去。对于作协的于部,食用油问题的解决,是在次年收获了油菜籽之后。还有一件事应该永志不忘,文化部和文联、作协的干部、家属、小孩大迁徙至湖北咸宁后,是周总理亲自指示,干部下放只转粮食关系,不转户口。这样才为七十年代中后期,干部上调回京创造了条件。说到干部上调,在干校开头的两三年,那也是极其艰难的,正像军代表事先打过招呼的“不用幻想回北京”。拿作协的干部来说,那几年没有一个领导干部或知名作家上调回京。郭小川曾在干校本连的黑板报上发表一首短诗,结尾一句,表达了他同北京“心连心”的感情,被解释成他想回北京。汇报上去后立即遭军宣队一位领导批评:“郭小川他想回北京吗?”似乎这是一种非份之想。我们的邻居十四连(人民文学出版社在干校的建制)在人民文学出版社部分恢复业务工作后,原社一级领导干部严文井、韦君宜、楼适夷、许觉民等,却没有一个人上调回去。据说,那时在京掌权的人正忙着大“掺沙子”,从其他非文艺部门调人。而原来社一级领导干部却被认为是“黑线人物”或至少是长期执行了“黑线”的。要上调,首先在新搭班子成员中阻力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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