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第三次传道旅行来到以弗所。他一方面奉主耶稣的名为接受约翰悔改洗礼的百姓施洗(徒19:4-5),一方面竭力反对以弗所人对他们的女神亚底米的偶像崇拜(徒19:26)。在米利都,保罗对来自以弗所的长老讲道(徒20:18-35),把他的一生概括为成就他从主耶稣领受的职事、[1]郑重地见证上帝恩典的福音。这福音,就是上帝的旨意,就是无论犹太人还是希腊人(或外邦人)都应当向上帝悔改、信靠主耶稣基督,就是他在亚细亚传讲的上帝之国的道。保罗的一生,不过是“先在大马士革,后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以及外邦”(徒26:20)实现主对他蒙召时的生命的预言。当然,保罗在米利都的演说,还包括圣灵确立监督(或长老)牧养上帝用自己儿子的血买来的教会的信徒,还包括耶稣说过的“施比受更为有福”的口传。总之,保罗在这里把自己看成是长老们的榜样和耶稣的见证人。后来,他为自己的受审辩护,在公会面前,在腓力斯、非斯都巡抚面前主要围绕死人复活之言(徒23:6,24:15、21,25:19),在亚基帕王面前围绕拿撒勒人耶稣就是上帝应许以色列人的那一位从死里复活的基督(徒26:6-9)。他是以色列人所盼望的(徒28:20)。至于基督的受难与复活,又被传给犹太人和外邦人,乃是对众先知与摩西所讲的话语的成就(徒26:22-23)。不仅如此,路加甚至把保罗到罗马皇帝的上告,也理解为是对主的神言的实现(徒27:22-26、44,23:11)。因此,不仅耶稣基督事件,而且使徒对这个事件的见证以及一切对主耶稣基督的回应,在路加的历史文本中都被当作是对“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路24:44)上帝之国的圣言的应验与成就(徒28:23),是上帝从亚当堕落后开始的救恩史的延续。路加的普世救恩神学,在保罗的祷告中意味着:使万民成为基督徒(徒26:29;提前2:4),意味着“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从撒但权下归向上帝;又因信我(主耶稣——引者注),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劝勉他们应当悔改归向上帝,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徒26:18-20)
3、对应结构中的基督论(Christology in Parallel Structure)
诚然,使徒们不仅把他们所传的耶稣基督事件看成是先知预言的应验,而且雅各、彼得把外邦人领受圣灵的洗归入基督的名下理解为是对先知的话(徒15:13-19;摩9:11-12)以及主的话(实际上是先知施洗约翰的话)的应验(徒11:16,15:7-11;赛44:3)。这种预言应验中的上帝之国的历史书写方式,有路加作品在结构上的对应叙述为证。
首先,它包括同一卷书中的对应叙述,如约翰的出生和耶稣的诞生(路1-2)、迦百农百夫长对犹太百姓的爱和该撒利亚的百夫长哥尼流赒济百姓、敬畏上帝的品性(路7:5;徒10:2)。在腓立比,保罗和西拉半夜祷告发生地震,禁卒一家信主(徒16:23-36),正是彼得在主的使者带领下离开监狱的翻版(徒12:4-19)。再次,它表现为路加在两卷书之间的对应结构叙述,如它们的序言(路1:1-4;徒1:1-5);“每卷中洗礼和圣灵降临的细心对应、耶稣到耶路撒冷与保罗到罗马的旅行主题的对应、复活的耶稣教导的重要意义的对应(路24:46-49;徒1:8)。”[2]《使徒行传》中,司提反、彼得、保罗的人生,又是《路加福音》中耶稣基督的生命的再现者和传言者。他们活出了耶稣基督。司提反经历耶稣所经历的受难,他求主耶稣接纳他的灵魂,不要把罪归于他们(徒7:59-60)。这正如耶稣在十字架上求父赦免钉死他的犹太人,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所作的(路23:34),他又把自己的灵魂交在父的手里(路23:46);彼得向以色列百姓传讲悔改赦罪的道、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徒2:38-39,3:19-20,5:31),和施洗约翰传悔改赦罪的洗礼相对应(路3:3、8);彼得在吕大使瘫痪八年的以尼雅起来(徒9:33-35)、保罗在路司得城叫生来瘸腿的两脚直立(徒14:8-10),再现了耶稣让从房顶吊下来的瘫子拿着褥子回家的大能(路5:18-25);彼得对死者约帕的多加的医治(徒9:36-41)、保罗在特罗亚把灵魂还给死去的犹推古使他活过来(徒20:9-12),正是耶稣在拿因城让寡妇的独生子复活(路7:11-17)、迦百农的睚鲁死去的女儿起来(路8:41-56)的事件的副本;保罗祷告按手在患热病、痢疾的部百流的父亲身上就被痊愈(徒28:7-8),这是耶稣斥责西门的岳母害的热病,她就“立刻起来服事他们”(路4:39)的重现;在亚细亚,“甚至有人从保罗身上拿手巾或围裙放在病人身上,病就退了,恶鬼也出去了。”(徒19:12)这类似于彼得早期在耶路撒冷的情况:“甚至有人将病人抬到街上,放在床上或褥子上,指望彼得过来的时候,或者得他的影儿照在什么人身上。还有许多人带着病人和被污鬼缠磨的,从耶路撒冷四围的城邑来,全都得了医治。”(徒5:15-16)两者的情形,与十二年患血漏的妇人因触摸耶稣的衣裳而得医治的经历相仿(路8:43-48);在凯撒利亚,保罗在非斯都巡抚和亚基帕王面前,被祭司长、犹太人的首领、辩士控告受审而无罪(徒25:25,26:31),这类似于耶稣在耶路撒冷彼拉多巡抚和希律王面前遭到祭司长、众长老、文士无罪受审的过程(路23:4、14、22)。路加对他们和犹太当权者的对立的详尽叙述,服务于他关怀边缘群体的神学宗旨。保罗在千夫长面前为自己辩解,众人却高声说应从世上除掉他(徒21:36,22:22),这让人想起祭司长、官府、百姓向彼拉多要求除掉耶稣的吼叫:“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路23:21);犹太人告保罗,是因为他传讲基督复活的道理(徒23:6,24:21,25:19),此前他们的同胞告耶稣的理由为他自称是上帝拣选的基督、是王(路23:2、35)。从这些彼此对应的历史事件的叙述可以看出,在路加的神学里面,司提反、彼得、保罗作为早期教会的领袖,他们的言行正是耶稣的言行的继续,他们的人生是为耶稣基督在世界作见证。如果说《路加福音》将耶稣描绘为基督信仰敬虔的典范,那么,《使徒行传》就是把司提反、彼得、保罗之类使徒的言行表现为基督徒应当效法的榜样。路加在他们的演说中,强调耶稣的历史性、人性(徒2:22)、犹太人的罪(徒2:23,5:30,13:27-29)、耶稣的复活(徒3:26,13:30)、教会的见证(徒2:32)、悔改赦罪(徒13:38-39)作为基督信仰的核心。[3]不过,使徒们和耶稣唯一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清楚自己是人而不是神(徒10:26,14:15),是耶稣基督在世界的见证人和上帝之国的传言人。
[1]保罗要受苦在外邦人、以色列人、君王面前见证耶稣之名的职分,见徒9:15-16,22:15-21,26:15-20。
[2] See Norman Perrin, Dennis C. Duling, The New Testament: An Introduction,
[3] See Norman Perrin, Dennis C. Duling, The New Testament: An Introduc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