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文化管理 >> 文化体制改革 >> 正文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1 | 全站搜索2
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进一步改革的难点与对策
作者:汪建德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管理》1994年第一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3 21:38:29     繁體中文

    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是八十年代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场戏;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在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今天,在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在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的指引下,在逐步建设和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进程中,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进一步改革的阻力和难点何在?出路和对策是什么?下面,谈一点肤浅的看法,就教于大家。
    一、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模式
    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地运用各种激励手段调动人的积极性、开发人的潜质潜能的过程,最终的目的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逐步得到满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发展。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整体改革所要达到的目标模式是:逐步推行“双轨制”,即国保少量,大部分甩向市场。可惜的是,当年著名的国发[88 ] 62 号文件,现如今,已经有意无意地被人们淡忘了,在各类文章和报告中也很少提及。应该说,国发[88 ]22 号文件至今都闪耀着先知的光辉!这种光辉来自文件对艺术表演团体性质的认定——“艺术表演团体应当是独立的社会主义艺术生产的经营实体。”并且,这种认定是与今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相协调的。是“独立的”就不是附属的,是“艺术生产的”就不是衙门式的,是“经营实体”就不是无权无钱、穷困潦倒、坐吃山空的小戏班子。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十四大的召开救了62 号文件的命?这或许是偶然的,但又有谁能说这不是历史的必然呢?长期的实践证明:国家养剧团这种作法从终极意义上来讲是自然经济时代的产物。
    二、现状
    全国两千多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前程似锦的寥若晨星。几年前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我们剧团的现状是,剧团吃国家的大锅饭,演职员吃剧团的大锅饭;全国剧团的数量、结构、布局不合理;与新兴的文化娱乐方式和文化消费方式相比较,显得竞争力弱;由于竞争力弱,导致了上座率低,两个效益差,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由于缺乏扩大艺术再生产所必须的物质基础,所以提高艺术质量、打出拳头产品以及出人出戏几乎成为不可能;由于出人出戏极为困难,使得一些优秀演职员的天赋和特长在本部门得不到发挥(详细论述见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文化管理研究》 第200 ——203 页)。我认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目前的状况与以上所述相去不远。原因很简单,近年来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几乎陷于停顿;同时也说明,倘若我们不下大决心,有大动作,那么,我们永远走不出怪圈。
    三、阻力与难点
    经过十四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和十四大的召开,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以及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但是,阻力与难点依然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从宏观上看,与最终实施“双轨制”相配套的各项改革措施一直没有出台,这是各个领域中微观改革得以推开的必要条件;2 .从微观上分析,在市场经济格局下,今后剧团的所有制形式、领导体制、分配制度、用工制度等应该如何设计;3 .艺术从业人员心理承受能力和实际承受能力都比较差;4 .文化(艺术)管理理论研究中的某些学术观点和一家之言在改革实践中被某些人加以利用或奉为“经典”,加大了本来就十分棘手、举步维艰的改革的难度。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版权所有 2006-2008 北京侠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管理运营
    联系方式:010—84025606 QQ交流群:11276391 MSN:cityfly2005@hotmail.com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中国文化传播新干线 复兴中国文化 京ICP备060305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