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处在一个伟大的变革时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入地展开,文化领域的改革已出现了勃勃生机。作为文化艺术重要组成部分的艺术表演团体也已步入了改革的进程。为了适应事业发展的需要,解放艺术生产力,繁荣社会主义文艺,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艺术表演团体体制必须进行系统性的改革并分步实施。因此,搞好体制改革,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上海艺术表演团体体制的历史沿革及其分析 上海艺术表演团体体制的历史沿革,基本情况与全国相似,但也有其特殊性。这主要是上海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经济文化地位所形成的。 建国以来,上海艺术表演团体的历史演变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 - 1957 年),改造、整顿旧戏班,国营剧团开始建立并初具规模,开始出现集中统一的剧团管理体制。解放前,上海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畸形发展的大城市,经济上是工商业的集散地和进出口基地,文化上是交汇点和吞吐口,很多剧种、剧团(除个别土生土长的沪剧、滑稽戏外)从外地进来,在这里发展、走红,又走向华东、全国乃至海外。“戏班子”为当时演出团体的主要组织形式。据解放初期的不完全统计,当时有京、越、沪等12个剧种96个演出团体;评弹、沪书等8个曲种以及魔术、杂技等100 多个小班。合计共有戏曲、曲艺工作者5000 多人,.另外还有各种流散艺人约2000 人。面临如此众多的演出团体和艺人,党和人民政府采取改造、组织、领导的基本方针,进行了“改戏、改人、改制”的工作。通过这些政策和措施,很快取得了成效,出现了如越剧“姐妹班”、京剧“共和班”这种演职员自发的群众性演出团体,为一种新的体制奠定了基础。1950 年4 月,华东第一个国营剧团——华东越剧实验剧团成立,这是剧团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随后,京剧、评弹、杂技三个国营剧团也相继成立。国营剧团的组建,目的是起示范作用,以便带领其他演出团体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推动戏曲改革的深入进行。这些国营剧团发扬了根据地的文工团精神,人员精干,开支节省,演出频繁,因而自给有余。这一阶段先后成立的国营剧团还有:人民艺术剧院、淮剧、沪剧、歌剧、合唱、民乐等剧团。至此,国营剧团已初具规模,从而对这些国营剧团开始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从当时来看,这一体制的变革,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问题是,对全市艺术表演团体缺乏整体的考虑,没有从宏观上加以控制,致使以后出现了剧团盲目发展的趋向。 随着三年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进行,艺术表演团体也随之激增。1952 年,全市艺术表演团体增至131个;到了1957 年,达到了196个,突破了历史的记录。这种盲目的发展,超越了客观实际需要,很快显露出弊端。由于剧团多,人员多,就必然出现水平低、质量差的问题,为了刺激上座,剧目不论好坏纷纷登台。这种情况使一时“兴盛”起来的戏剧、曲艺事业面临着沉重的危机,国家不得不从1956 年下半年开始对剧团艺人给予普遍的救济补贴,仅这一年,上海的救济补贴数额达22 万元。 第二阶段(1958 - 1966 年),改变领导体制,国营剧团进一步发展。 为了解决民间职业剧团队伍庞杂,人员臃肿,质量低下,生活困难等问题,自1958 年开始,着手进行改造。首先从改变领导体制入手,把168个剧团交由各区领导;随后又进行调整合并,精简人员,先后共有142个剧团被裁并,部分剧团支援外地,减少人员4767 名。同时国营剧团得到了发展。整顿后全市共有73个剧团,这些剧团基本上都是国营剧团。应当说,通过这次整顿改革,效果是明显的。但是由于在剧团体制管理上没有经验,过去只有办文工团的传统,加上在改造过程中,基本上沿用了苏联的经验,即建立“大而全”的艺术表演团体体制。这种体制一直延续至今,成为我国艺术表演团体的基本模式。从历史分析,这种“大而全”的体制,从对旧体制进行改造的需要出发,它有利于政府对剧团的集中统一管理,有利于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通过文艺演出的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以使文艺成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但是这种偏重于政治作用的考虑,忽略了艺术生产的特有规律,加上这种体制本身存在的弊病,使艺术表演团体的各种弊端显露出来。突出的问题是,国营剧团内部逐步出现“膨胀”的趋势:编制扩大了,人员增多了,但好戏并不多。1963 年,16个市级剧团全部亏损,28个区县剧团失损,占全市剧团总数近三分之二;1964 年亏损的剧团达54个,仅市文化局拨给区县剧团的救济金就达39万元。国家剧团从初创时的自给有余,到六十年代的严重亏损,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体制问题占有主导地位。那种由国家统包统管的形式,使剧团失去了实体的地位,剧团躺在国家身上、人员躺在剧团身上,这种“大锅饭”、“平均主义”,有碍于艺术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阶段(1966 - 1976 年), “文革”十年动乱,艺术表演团体遭到严重破坏。 “文革”几乎摧毁了所有的艺术表演团体。1967 年,所有的区县剧团被一刀砍光,人员全部转出;国家剧团除留下京剧等少数所谓“样板团”外,其他都被迫停演。大批艺术表演工作者被作为“臭老九”送到干校去劳动改造,或到工厂“战高温”。这种行径对于艺术表演团体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四人帮”搞的“样板团”,用杀鸡取蛋的方式,对人才、物资高度兼并,体制结构越来越庞大。演出之少、开支之大、浪费之巨也都是空前的。这种反常现象不但把原有的剧团体制弊病{推向极端,使之恶性膨胀,而且为以后各剧团的恢复和发展留下了十分严重的后果,一也为令天进行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带来了巨大困难。 第四阶段(1977 年以来,特别是三中全会以后),恢复重建艺术表演团体,并开始试探体制改革问题。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上海艺术表演团体有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不少区县剧团得以重建,还新建和重建了芭蕾舞团、舞剧院、轻音乐团等。现在,全市共有44个艺术表演团体,其中市属18个。如果考虑到那种院中有团、团中有队的情况,那么演出实体的总数有80多个,在编人员据84年统计有5398 人。 恢复后的艺术表演团体仍然沿用原有的体制模式,加上人员只进不出,又安排了“顶替”人员,使得剧团又迅速膨胀起来。实践证明,那种“大而全”、“小而全”,经营模式单一、僵化的院团已经失去了示范指导作用和艺术上的活力,成为各种弊病产生和恶化的根子,成为出人、出戏的障碍。因此,改革现有的艺术表演团体体制已势在必行,以适应发展艺术生产力的需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进行了一系列的拨乱反正。随着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入,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也引起了普遍的重视,成为各级文化部门和广大文艺工作者的自觉行动。1980 年起,上海杂技团率先试行体制改革,组建了自负盈亏的魔技队,进而1982 年全团试行承包责任制。这期间,京剧、越剧、话剧、评弹、淮剧、滑稽及音乐、舞蹈等艺术表演团体也相继进行了承包责任制和其他形式的改革试点。这些改革的初步尝试,开始触动了原固定不变的体制模式和“大锅饭”、“平均主义”等弊病,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效。 对近几年来的改革试点,应该说是有成绩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没有把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放在整体文化背景下来考虑,没有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对待,较少研究综合性、系统性的配套改革方案;二、考虑艺术表演团体的特殊性和规律性不够,常常用其他行业的改革经验和措施,特别是简单地搬用经济的、行政的办法来对待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较多偏重于考虑经济、分配制度方面的问题;三、对有些方面的改革时机把握不准,有时操之过急,实施步骤考虑不周详。往往容易出现波动,也较易出现片面性和连锁反应;四、理论研究不够,在采取某一改革措施时,往往缺少理论分析和理论指导,宏观和微观未能取得完全一致和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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