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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知识产权国土理念
作者:程云瑞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 15:26:11     繁體中文

 

    自主知识产权国土,是指我国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组成国家的无形领土。

    知识产权国土疆域的划分,有着鲜明的特点。首先是辐射拓展性。知识产权国土与有形国土的地缘性存在着本质的差别,没有固定的疆界,主要依据是按辐射空间大小决定的。网络全球化为知识产权国土的拓展开辟了通衢,凭借网络“跑马占圈”正在世界激烈地展开。困扰全球的区域贫困与自然贫困,正在被“产权”贫困所取代,21世纪,贫富两极的势差将日益被知识产权国土的拓展与缩小越拉越大。

    其次是复制终极性。不管是在全球的任何国家、任何地点,知识产权国土都可以无数次被重复耕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一旦有了收获,即刻回归利益终极国土所有权的特性。丧失知识产权国土的国家与地区甚至个体,只是参与了创造与复制财富的过程,国土终极利益的垄断回归性注定了这些国家乃至“劳动者”只能无奈“丢西瓜拣芝麻”。

    再次是弹缩灵活性。既然是国土,就有一个保护的问题。出于国家至高利益的长远战略考虑,知识产权国土保护手段和范围呈现出极大的弹力和灵活性。微软为了先期占领市场,曾进行零关税倾销,鼓励盗版的同时令消费者产生依赖感,待获取市场控制权后再行收复“国土”,知识产权国土边界的弹性特点和保护的灵活性发挥得淋漓尽致。

    最后是强势掠夺性。信息的海量占有与科技的高端控制,成就了不可比拟的网络强势,知识产权国土在“网络强权”的裹胁中形成劲遒的扩张动力,弱势国土往往被无偿吞噬。我国民间传说素材《花木兰》被迪斯尼无偿占用,成片后反向中国和世界出售版权。攫取时没有丝毫产权屏障,而变成其知识产权国土时,即刻受到保护,几乎成为不争的事实。

   “十五”计划期间,我国知识产权国土流失严重。据悉我国在软件等核心技术方面与国外相差至少30年,国内很多电子企业年销售额200~300亿元,但由于支付高额进口成本和专利费用,利润仅有1%,高达10亿美元的软件版权费每年如期交付Office。令人担忧的是,目前我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我国对外贸易已居世界第三,但自主创新的高技术产品只占2%,我们正在付出知识产权的高昂代价。至于全球流入美国的资金更为数万亿美元之巨。

    确立知识产权国土意识刻不容缓。世界上对有形国土的竞争从未停止过,而对无形国土的竞争更为激烈。随着知识产权成为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国土已经成为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和制高点,拓展知识产权国土自然成为国际新一轮竞争的战略高地。哪个国家占有足够份额的知识产权国土,无疑将在未来争取到主动和发展的广阔空间。

    21世纪综合国力已不再是有多少能源和有形国土,主导将是知识产权国土的比重。目前亟待强化“守土有责”的责任感、使命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使之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结构和行为。不然的话,我们只能坐等他人的渗透与入侵,久而久之,随着知识产权国土的渐趋萎缩,中华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必然会发生动摇,这确实是系关21世纪国家和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宏旨。利用网络强有力的影响力和穿透力,拓展知识产权国土,高筑民族精神的万里长城,这样才能够从信息大国步入信息强国,万众一心去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此文为保护中国知识产权联合会知识产权大赛征文,发表于《人民政协报》200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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