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文化管理 > 学科建设 > 正文
新闻搜索: 全站搜索1 | 全站搜索2
《文艺管理学导论》序
作者:荒煤 文章来源:《文艺管理学导论》求实出版社出版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2 16:08:14     繁體中文



    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应当确立具有长远意义的指导方针,其中一条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就是要按照“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要求,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文化工作的改革开放,必须按照自己的特点积极贯彻这一指导方针。首要的问题,是体制改革的问题。不改变现在文化行政机构重叠、臃肿、分散、庞大,行政干预过多,艺术团体机关化,吃大锅饭等现象,不利于人才的发现与培养,不能克服官僚主义和平均主义,也不利于文艺创作质量的提高与繁荣。当然,也不能放任自流。随着改革开放,国际文化交流日益广泛与师繁,缺乏有力的引导,它也不利于文艺工作的健康发展。总之,文化工作、文艺事业的建立既要合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又要克服小生产者的狭隘眼光、思想僵化,又要防止封建主义与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以此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有自己民族风格的社会主义的新文化。关键在于加强和改善文化工作的领导。改善领导正是为了加强领导。不改善领导就无法加强领导。
    加强与改善对文化工作和文艺事业的领导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但也正如十三大报告中所指出的,我们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和理论都知之不多,知之不深,而且由子长期受到“左”的思想影响,、把一些实际上不符合马克思的观点,不符合中国实际的观点作为指导思想,因而导致文化战线缺乏长期稳定政策,实际上不能真正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最后十年动乱,终于造成一场文化浩劫。
    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归根到底,是发展生产力,不断丰富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而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都有一个发展生产力,加强管理的问题。所谓对文化工作加强与改善领导问题,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体制中,通过国家的政府机构,按照宪法的规定,贯彻党的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吸收外来经验,这样,才更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创作和理论的活跃与繁荣。使人才辈出,更有效地探持文艺事业持久的、健康的发展。特别在党政分开之后,必须还要在理论上进行探索并在不断实践中加以提高和完善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未必都已种有成熟的经脸。因此,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设精神文明,的确需要建立适合于中国情的文艺管理学这门学科。
    也就是说,要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来发展一门崭新的精神生产的科学管理的理论。这也就是十三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建设精神文明:“要努力形成有利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价值观含、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克服小生产的狭隘眼界和保守习气,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振奋起全国人民献身于现代化事业的巨大热情和创造精神”。文化工作、文艺事业要担负起这样一个伟大的历史任务,要真正通过各级政府、文化艺术的群众组织。文化艺术团体应有效地、积极地、符合规律、符合实际地进行管理,按照宪法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总方针,发挥文化艺术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同样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
    我认为,文艺管理学就是一种急需的理论。这也是我国文化艺术事业长期忽视的一种理论建设。建立这一门学科,加强这方面的理论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我为这一本《文艺管理学导论》 的出版感到高兴,也为青年作者这种努力探索和创新的精神所鼓舞。
    正因为是刚刚开始探索,又是对文化艺术这种极为复杂、丰富的精神生产,即一种基本上以个人精神劳动为主体的特殊活动寻求怎样进行管理的探索。它涉及的方面异常广泛,都还有待于继续深人的研究,我认为在这篇短序中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全书或某些章节的观点作出评价和结论来。
    例如,社会主义国家的文化艺术具有,商品的属性,或者说有些文艺作品通过商品流通交换方式去体现其一定的价值,就可以确定今天所有的文艺就是一种商品,现在就有不同的看法。我个人倾向于作者的观点,但也认为,这种论点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不必急于下判断。
    但从全书来看,作者力求探索各种文化艺术的特殊规律― 文艺描绘的对象、接受的对象,以及文艺多方面的功能,探讨了文艺生产的基本规律和基本原则,然后又分别对文艺管理的理论、管理方式、手段以及组织机构进行了探讨,这实质上是对文化工作体制改革提供了较为系统的理论根据和设想。我希望这本著作即使是一种刚刚开始的初步探索和设想也能够推动文化工作的体制改革,加强对文艺事业的科学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所以愿向读者推荐。



 



 



 



 



 







免责声明: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如果您认为我们侵犯了您的版权,请告知!本站立即删除。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相关文章

    中国文化管理学会版权所有 2006-2008 北京侠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管理运营
    联系方式:010—84025606 QQ交流群:11276391 MSN:cityfly2005@hotmail.com
    中国文化管理传播网 - 中国文化传播新干线 复兴中国文化 京ICP备060305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