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文化建设在满足群众需求中日益繁荣,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不断增长。调查表明,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文化消费20世纪90年代末为400元左右,比80年代初增长了近10倍。 [1] 据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1年1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人均消费性支出133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娱乐教育文化支出增长11.2%,其中教育支出增长了16%;通讯支出(主要指网络消费,下同)增长了23.7%。 [2]但在总体增长的背景下,区域间与群体间文化消费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和非均衡现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区域间文化消费的不平衡
全国各地的消费性支出和文化消费结构存在很大差异(见表一)。
表一 1999年中国人均文化消费结构 (单位:元) 地 区 消费性支出 文化消费支出 教 育 所占比例(%) 文化娱乐 所占比例(%) 文化耐用消费品 所占比例(%) 通 讯 所占比例(%) 全 国 4615.91 740.74 323.33 7.00 108.39 2.35 135.33 2.93 173.69 3.76 上 海 8247.69 1316.74 462.76 5.61 200.17 2.43 372.05 4.51 281.76 3.42 广 东 7517.81 1297.78 518.76 6.90 183.68 2.44 170.62 2.27 424.72 5.65 北 京 7498.48 1404.98 493.20 6.58 273.35 3.65 375.28 5.00 263.15 3.51 浙 江 6521.54 1060.21 412.63 7.91 161.53 2.48 221.71 3.40 264.34 4.05 天 津 5851.53 911.82 360.45 6.16 151.26 2.58 224.25 3.83 175.86 3.00 重 庆 5444.23 963.23 428.30 7.87 161.24 2.96 140.51 2.58 233.18 4.28 西 藏 5309.12 623.16 181.19 3.41 54.69 1.03 135.16 2.55 252.12 4.75 福 建 5266.69 718.59 276.56 5.25 82.35 1.56 102.75 1.95 256.93 4.88 江 苏 5010.91 758.44 333.97 6.66 120.30 2.40 130.97 2.61 173.20 3.46 云 南 4941.26 746.06 291.27 5.89 122.39 2.48 148.25 3.00 184.15 3.72 湖 南 4799.51 883.54 433.56 9.03 112.92 2.35 150.75 3.14 186.31 3.88 广 西 4587.22 762.08 380.19 8.29 94.28 2.06 147.27 3.21 140.34 3.06 山 东 4515.05 732.64 342.36 7.58 120.31 2.66 136.76 3.03 133.21 2.95 四 川 4499.19 714.96 304.84 6.78 126.77 2.82 143.49 3.19 139.86 3.11 湖 北 4340.55 747.32 407.06 9.38 100.09 2.30 110.60 2.55 129.57 2.99 新 疆 4163.98 676.27 298.47 7.17 118.09 2.84 124.75 3.00 134.96 3.24 河 北 4026.30 691.34 324.73 8.07 66.53 1.65 149.33 3.71 150.75 3.74 海 南 4017.75 633.82 305.19 7.60 85.39 2.13 86.58 2.15 156.66 3.90 辽 宁 3989.93 594.16 277.45 6.95 70.51 1.77 97.24 2.44 148.96 3.73 贵 州 3964.35 581.32 230.37 5.81 91.84 2.32 123.38 3.11 135.73 3.42 陕 西 3953.25 624.67 287.12 7.26 88.35 2.23 115.43 2.92 133.77 3.38 青 海 3903.76 612.58 305.86 7.84 63.41 1.62 110.27 2.82 133.04 3.41 安 徽 3901.81 666.76 340.57 8.73 80.60 2.07 92.02 2.36 153.57 3.94 甘 肃 3681.50 564.38 228.17 6.20 112.05 3.04 109.47 2.97 114.69 3.12 吉 林 3661.68 583.23 279.53 7.63 83.01 2.27 97.08 2.65 123.61 3.38 宁 夏 3547.99 587.66 207.45 5.85 91.86 2.59 125.44 3.54 162.91 4.59 河 南 3497.53 464.44 190.87 5.46 70.88 2.03 76.01 2.17 126.68 3.62 山 西 3492.98 530.55 245.43 7.03 62.79 1.80 106.50 3.05 115.83 3.32 江 西 3482.33 521.28 254.40 7.31 62.32 1.79 77.26 2.22 127.30 3.66 黑龙江 3481.74 515.56 240.23 6.90 72.00 2.07 64.59 1.86 138.74 3.98 内蒙古 3468.99 596.32 279.43 8.06 95.53 2.75 88.13 2.54 133.23 3.84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0)。 *本表文化消费支出总量及其各子消费占消费性支出总量的比例为作者计算所得。 **本表没有计算旅游消费支出,若将其包括在内,全国各地文化消费结构差异更为明显。
从表一可以看出这么几点: 1、全国各地人均消费性支出总量极不平衡,上海几近内蒙古的2.4倍。按照人均消费性支出总量,全国可以划分为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上海、广东、北京、浙江、天津; 第二层次:重庆、西藏、福建、江苏、云南、湖南; 第三层次:广西、山东、四川、湖北; 第四层次:新疆、河北、海南、辽宁、贵州、陕西、青海、安徽; 第五层次:甘肃、吉林、宁夏、河南、山西、江西、黑龙江、内蒙古;其中第一、二层次的人均消费支出在全国均线以上,第三、四、五层次的人均消费支出在全国均线以下。需要指出的是,西藏的人均消费性支出列全国第7位,位居江苏、广西、山东、海南、辽宁等东部沿海省份之上。这也就意味着,对消费水平的判断,以传统的东、中、西部来划分有时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 2、全国各地人均文化消费支出也很不平衡。北京(1404.98)、上海(1316.74)、广东(1297.78)、浙江(1060.21)、重庆(963.23)、天津(911.82)、湖南(883.54)、广西(762.08)、江苏(758.44)、湖北(747.32)、云南(746.06)在全国均线(740.74)之上;山东(732.64)、福建(718.59)、四川(714.96)、河北(691.34)、新疆(676.27)、安徽(666.76)、海南(633.82)、陕西(624.67)、西藏(623.16)、青海(612.58)、内蒙古(596.32)、辽宁(594.16)、宁夏(587.66)、吉林(583.23)、贵州(581.32)、甘肃(564.38)、山西(530.55)、江西(521.28)、黑龙江(515.56)、河南(464.44)则低于全国平均文化消费支出;北京是河南的3倍以上。不过,从文化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比例看,全国的均线是16.05,位居均线之上的依次是:北京(18.74)、湖南(18.41)、重庆(17.69)、广东(17.26)、湖北(17.22)、内蒙古(17.19)、河北(17.17)、安徽(17.09)、广西(16.61)、宁夏(16.56)、浙江(16.26)、新疆(16.24)、山东(16.23);而上海(15.96)、吉林(15.93)、四川(15.89)、陕西(15.80)、海南(15.78)、青海(15.69)、天津(15.58)、甘肃(15.33)、山西(15.19)、江苏(15.14)、云南(15.10)、江西(14.97)、辽宁(14.89)、黑龙江(14.81)、贵州(14.66)、福建(13.64)、河南(13.28)、西藏(11.74)处于均线之下。这表明文化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例虽然与其总量有一定的关联,但这种关联不是绝对的,上海的情况就很能说明问题:人均文化消费支出为1316.74元,居全国第二,但文化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例仅为15.96%,列全国第14位,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下。 3、文化教育消费人均支出差距明显。广东是西藏的2.8倍以上。若以全国平均支出为界作一划分,则均线以上的依次是:广东(518.76)、北京(493.20)、上海(462.76)、湖南(433.56)、重庆(428.30)、浙江(412.63)、湖北(407.06)、广西(380.19)、天津(360.45)、山东(342.36)、安徽(340.57)、河北(324.73)、江苏(333.97);均线以下的依次是:青海(305.86)、海南(305.19)、四川(304.84)、新疆(298.47)、云南(291.27)、陕西(287.12)、吉林(279.53)、内蒙古(279.43)、辽宁(277.45)、福建(276.53)、江西(254.40)、山西(245.43)、黑龙江(240.23)、贵州(230.37)、甘肃(228.17)、宁夏(207.45)、河南(190.87)、西藏(181.19)。 从教育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例看,从高到低依次是:湖北(9.38)、湖南(9.03)、安徽(8.73)、广西(8.29)、河北(8.07)、内蒙古(8.06)、浙江(7.91)、重庆(7.87)、青海(7.84)、吉林(7.63)、海南(7.60)、山东(7.58)、江西(7.31)、陕西(7.26)、新疆(7.17)、山西(7.03)、辽宁(6.95)、黑龙江(6.90)、广东(6.90)、四川(6.78)、江苏(6.66)、北京(6.58)、甘肃(6.20)、天津(6.16)、云南(5.89)、宁夏(5.85)、贵州(5.81)、上海(5.61)、河南(5.46)、福建(5.25)、西藏(3.41)。由此可见,对教育投入最大的是中部地区。而对教育投入相对较少的则有两种情况:一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原来教育投入较多,基础较好,现在有所减缓,最典型的是上海;一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现在经济条件虽有所改善,但主要支出在食品,还无力投资教育,最典型的是西藏。 4、不同地区文化娱乐消费支出相差很大,基本上可以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北京、上海、广东、浙江、重庆、天津; 第二层次:四川、云南、山东、江苏、新疆、湖南、甘肃; 第三层次:湖北、内蒙古、广西、宁夏、贵州、陕西、海南、吉林、福建、安徽; 第四层次:黑龙江、河南、辽宁、河北、青海、山西、江西、西藏; 第一、二层次的文化娱乐消费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上,第三、四层次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其中第一层次是四大直辖市和两个最发达的东南沿海省份,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尤其明显,北京基本上是西藏的5倍。但从文化娱乐消费占消费性支出的比例看,则情况又大不一样,依次是:北京(3.65)、甘肃(3.04)、重庆(2.96)、新疆(2.84)、四川(2.82)、内蒙古(2.75)、山东(2.66)、宁夏(2.59)、天津(2.58)、云南(2.48)、浙江(2.48)、广东(2.44)、上海(2.43)、江苏(2.40)、湖南(2.35)、贵州(2.32)、湖北(2.30)、吉林(2.27)、陕西(2.23)、海南(2.13)、安徽(2.07)、黑龙江(2.07)、广西(2.06)、河南(2.03)、山西(1.80)、江西(1.79)、辽宁(1.77)、河北(1.65)、青海(1.62)、福建(1.56)、西藏(1.03)。北京雄踞榜首,是西藏的3.5倍以上。但浙江、广东、上海、江苏等沿海省市只居中流,福建甚至仅略高于西藏,而甘肃、重庆、新疆、四川、内蒙古等西部省市却非常靠前。这表明西部省市的文化消费潜力很大,文化消费空间可作深度挖掘。
5、从通讯消费支出看,全国依次是: 第一层次:广东、上海、浙江、北京、福建、西藏、重庆; 第二层次:湖南、云南、天津、江苏、宁夏、海南、安徽、河北、辽宁; 第三层次:广西、四川、黑龙江、贵州、新疆、陕西、内蒙古、山东、青海、湖北、江西、河南、吉林、山西、甘肃; 第一层次省市人均通讯消费支出在230元以上,与第二层次拉开了较大的差距。第二层次基本上在全国均线上下。第三层次与第一层次的差距则过于明显,广东是甘肃的3.7倍以上。这与全国消费性支出的总体状况是基本一致的,但这不是东西部的差距,事实上,西藏的通讯消费支出居全国第6位,而山东则排在第24位。而且,从通讯消费支出在消费性支出中所占的比例看,全国基本上比较均衡,最高的是广东(5.65),最低的是山东(2.95),差距并不体现在东西部上。 6、从文娱耐用消费品的消费支出看,全国从高到低依次是: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广东、湖南、河北、云南、广西、四川、重庆、山东、西藏、江苏、宁夏、新疆、贵州、陕西、湖北、青海、甘肃、山西、福建、辽宁、吉林、安徽、内蒙古、海南、江西、河南、黑龙江。其中北京和上海遥遥领先,分别为375.28元和372.05元,而排名第三、四的天津和浙江仅为224.25元和221.71元。排名第五的广东与浙江又有较大差距,跌至170.62元。而排名后五位的黑龙江(64.59)、河南(76.01)、江西(77.26)、海南(86.58)、内蒙古(88.13),与北京、上海的差距在4.2倍以上,黑龙江与北京的差距更在5.8倍以上。而且,文娱耐用消费品的内容也很不相同。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主要是家用电脑、摄像机、组合音响等高档文化耐用消费品,而黑龙江等省则主要是电视机、照相机、录音机等普及性文化耐用消费品。与此相一致,文化耐用消费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例也存在较大差距,北京占5%,而黑龙江仅占1.86%。 7、由上述情况看,全国的文化消费结构差异明显:湖北、湖南、安徽、河北、内蒙古等中部省份主要是教育消费;甘肃、重庆、新疆、四川等西部省市则主要是文化娱乐消费;北京、上海、天津、浙江等省市主要是文化耐用消费品消费;广东、福建、西藏、宁夏主要是通讯消费。就某一特定省市来看,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省市的文化消费结构较为平衡,而西藏、甘肃、福建、山东等省区的文化消费结构则有失衡现象。 区域间的文化消费不平衡还体现在城市与城市之间和城市与农村之间。2000年,全国各大城市文化消费增长快速,如新疆,根据城调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00年自治区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0.36,标志着新疆城市居民生活进入了从温饱向小康水平迈进的过程。城市居民消费性支出4665.46元,比上年增长8.01%;人均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支出608.64元,比上年增长7.57%,占总消费的比重也明显上升到第三位;人均交通通讯支出358.74元,比上年增长26.68%。 [3] 但各大城市的文化消费结构差异也较明显(见表二)。
表二 2000年全国十大城市居民的收入和文化消费情况 (单位:元)
城 市 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 长(%) 人均通讯费出 增 长(%) 人均文教娱乐支出 增 长(%) 人均旅游支出 增长(%) 深 圳 21625.68 6.8 1315.8 22.8 —— —— 592.20 13.5 广 州 13966.53 16.2 630.45 59.3 1443.42 29.4 402.78 60.8 上 海 11718.01 7.2 384 36 —— 18.6 166 30 厦 门 10812.99 12.3 —— —— —— —— —— —— 北 京 10349.69 12.7 374.31 42.2 1283 12.4 199.4 4.6 南 京 8233.01 7.0 235.37 45.3 963.00 16.1 —— —— 天 津 8140.55 6.4 215.17 22.4 787.66 7.0 57.01 21.0 武 汉 6760.63 8 219.18 24.7 —— —— 124.08 5.7 西 安 6364.16 6.1 243.46 22.5 —— —— 124.08 5.7 哈尔滨 5632 11.9 247 24.6 552 28.5 55 63.8 资料来源:《2000年十大城市居民收入消费情况》,《中国信息报》2001年3月2日。
由表二可以看出,十大城市收入差异颇大,深圳一枝独秀,人均收入几近于哈尔滨的4倍,而人均收入超万元的5个城市,除北京是首都以外,其余4个都是南方沿海城市,而且人均收入都超过北京。十大城市的文化消费结构不尽相同,试就教育、娱乐和旅游三者看:
1、教育。经济发展带来家庭教育支出的迅速增长。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家庭的教育支出以平均每年29.3%的速度增长,明显快于家庭收入的增长,也快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 [4]教育是每一个城市共同的文化消费热点,哈尔滨人均教育支出403元,增长34.9%;南京人均教育支出466.69元,增长26.5%,约占娱乐文教消费支出的50%;北京人均教育费支出616.27元,增长24.9%,占人均娱乐文化教育费支出的48%;上海人均教育费支出为585.45元,占娱乐文教支出的47.7%;广州人均教育支出693.41元,增长19.9%;武汉人均用于教育支出416.81元,增长0.9%,总体增幅虽然不大,但成人教育支出增长90%;天津人均教育支出393.82元,增长9.3%,也主要是成人教育升温。 [5]这些都表明,现代城市居民的文化消费都已转向重视子女智力开发和成人自身素质的提高,开始由享受向个人价值体现发展。 2、娱乐。娱乐是消费的第一动力。福雷斯特研究公司对年龄在16至22岁的消费者进行了一项娱乐消费研究,据这项研究的组织者瓦尔什博士指出,73%的年轻人的第一消费动机是娱乐,他们的可支配收入有60%都花在了娱乐消费上。广州、南京、北京等地居民的通讯消费增幅很大,这表明,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电脑的普及,人们的文化消费正在向数字领域转移。 3、旅游。广州与哈尔滨的旅游消费支出尽管相去甚远,但增长率都达60%以上,上海、天津和深圳居民对旅游的热情也很高涨。相对而言,武汉、西安、北京的城市居民似乎对旅游兴趣不浓。 从全国范围看,最近几年以来,居民人均旅游消费一直在攀升(见表三)。
表三 中国国内旅游情况 年份 总人次(百万人次) 总花费(百万元) 人均消费(元) 总计 城镇 农村 总计 城镇 农村 总计 城镇 农村 1994 524.00 204.55 319.45 102351 84821 17530 195.33 414.67 54.88 1995 629.00 245.70 383.30 137570 114010 23560 218.71 464.02 61.47 1996 639.50 256.20 383.30 163838 136836 27002 256.20 534.10 70.45 1997 644.00 259.00 385.00 211270 155183 56087 328.06 599.80 145.68 1998 695.00 250.00 445.00 239118 155113 87605 345.00 607.00 197.00 1999 719.00 284.00 435.00 283192 174823 108369 394.00 614.80 249.50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0)
但从表三也看出,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旅游消费存在较大差异。农村居民的旅游消费人次远远超过城镇居民,但旅游消费支出却远低于城镇居民,人均旅游消费不及城镇居民的一半。这就意味着农村居民在旅游目的地、旅游质量上还处于较低层次。不过,农村与城镇文化消费的这种差异只是总体上的,不能绝对化。
二、群体文化消费的非均衡
之所以说城乡文化消费差异只是总体上的,是因为收入/消费水平仅作城乡两大层次的划分还过于笼统,至少还过于“平均”,它忽视了农村少数高收入群体已经达到甚至超过城市中低收入/消费水平的情况。在目前的“入世”过渡期,无论城市还是农村,各自的收入/消费差距都有进一步扩大之势;与此同时,将城乡收入/消费适当融合后再作划分,便可发现,中国的消费需求业已形成各具特征的三大消费群体为主的格局。 [6] 1、高收入支持的“先导型”消费群: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8840元,家庭户均年收入 56520元;人口约4460万人,140O多万户,占城市人口的10%、总人口的3.5%。未扣除当年储蓄额的购买力总量为8400多亿元,占全社会消费购买力总和5万亿元的17%左右。因而属于以城市为主体的富裕型、极富裕型的消费群体。这个群体主要由公司老板、管理阶层高级职员、规模较大经营较好的私营企业家、高科技领域的成功者、演艺界知名人士及其家庭构成。在目前中国的消费供给水平、供给结构之下,边际消费倾向历来最低的高收入群体,恩格尔系数已经降至15%以下,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准。同这一群体的消费需求相比较,现有大众化的消费供给已经过时,而更高层次的精品化、个性化消费供给有待开发。 2、中等收入支持的“升级型”消费群: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纯收入6000—7000元,家庭年均收入 21000—25000元,包括占农村人口10%、城市人口80%的 4.45亿人,1.3亿户,未扣除当年储蓄额的购买力总量在2.89万亿元,占全社会消费购买力总和近60%。这个群体以城市绝大多数居民户和农村中少数比较富裕的居民户为主体,主要由政府公职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科教文卫人员、个体经营者及其家庭构成。中等收入群体恩格尔系数在35%左右,边际消费倾向居中,正处于从小康型向富裕型、从讲求消费数量向讲求消费质量转变的阶段,加上多年储蓄积累,已构成最具当前消费—购买能力和消费开始多样化的群体,是继高收入群体之后最为活跃的的跟进力量。 3、低收入支持的“培育型”消费群: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2000元左右,家庭年均收入在7000—8000元,包括占城市人口10%、农村人口80%的6.89亿人,约2亿居民户。未扣除当年储蓄额的购买力总量在1.38万亿元,约占全社会消费购买力的27%。这个群体以城市低收入阶层和农村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主要包括城市部分下岗职工、退休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大部分农民等等及其家庭。低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虽然最强,但收入增长较慢,恩格尔系数在50%左右,消费能力尚处于为大宗购买积聚力量的状态。这一群体的需求同现有的供给能力较为适应,同目前的消费品供给结构矛盾较少,是目前中低档消费的主要市场。 另外,在低收入、培育型消费群体之外,还有占农村人口10%以下,8000万人、2000万户,人均年收入700元左右,家庭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勉强摆脱衣食困扰的更低收入群体(包括尚不足温饱的3000万贫困居民和城市衣食堪忧的少数贫民),其恩格尔系数通常仍然在60%以上。 尽管上面三大群体的划分是就消费的总体状况而言,但对文化消费同样适用。由于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居民文化消费多层次的格局将更加强化。以深圳为例,根据深圳市1998年对200户住户的调查资料,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由低至高排序,前20%的户为低收入组,中间60%的户为中等收入组,后20%的户为高收入组,可以发现:低收入组年人均娱乐文教服务消费支出1374元,其中人均教育费支出253元,人均购买文娱耐用消费品支出254元。在教育消费中,支付子女基础教育和特长教育的费用占86.4%,成人再教育(包括在职知识更新与继续教育、高学历教育、再就业培训等,下同)的费用占13.6%。中等收入组家庭年人均文教服务消费支出为2067元,其中人均教育费支出1098元,人均购买文娱耐消费品支出442元,人均文化娱乐支出528元。在教育消费中,支付子女基础教育和特长教育的支出占88.5%,成人在职教育占11.5%。高收入组年人均娱乐文教服务消费支出为3398元,比同期的低收入组高146%、比中等收人组高63.9%,其中人均教育费支出为1045元,人均购买文娱耐用消费品支出为1294元,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050元。在教育消费支出中,支付子女基础和特长教育的支出占70.9%,成人在职教育占29.1%。 [7]再如上海,2000年在被调查的500户上海居民家庭中,占10%的最低收入户家庭消费层次较低,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为372.13元,而10%最高收入户家庭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为14864.76元,最低收入户家庭人均年消费性支出要比最高收入户家庭低63.9%,比500户家庭平均水平低39.4%。
三、文化消费的主要趋势
2001年是喜庆之年,中国如愿以偿地取得了申办奥运会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功,在这样的背景下,快速增长的中国文化消费必然会体现出新的特点与趋势。 1、中国文化消费市场的全球化走势将逐渐增强,国内文化消费品供求的结构性矛盾将得到缓解。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将贯彻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透明度原则、公平交易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和发展中国家更多的参与原则并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中国文化消费市场将因这种转变在整体上和长期上得以丰富和拓展,尽快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而不断增强的经济全球化趋势,将加速世界文化消费品的循环流动,因此,过去由于国内产业保护、垄断经营等原因而被阻止进入国内的文化商品,将不再受到限制,可供城乡居民家庭消费的文化产品会明显增加。增加了有效供给,将释放中高收入群体一部分文化消费购买力存量,促进文化消费总量的增长,促进国内文化消费品高价格体系的解体。 2、文化消费品市场供求结构将开门调整,中国文化消费者主权经济特征将更加明显。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经济。尽管市场经济发展初期存在许多假冒伪劣现象和不规范的商业行为,法律意识淡薄的文化消费者遭受侵害时往往自认倒霉,或欲投诉却因势单力薄半途而废,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健全,假冒伪劣现象将不断减少,高质低价和优质服务将成为中国文化消费市场竞争的焦点。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文化产品因质量高、价格适宜成为文化消费者热购的对象,国内文化产品欲占领文化市场,就必须货真质高价实。法律制度的健全和法律意识的增强使更多的文化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以文化消费者为中心乃大势所趋。文化企业必须与国际对接,与社会对接,与文化消费者对接,从卖方市场转向完全的买方市场,创新、创意、创造将紧密围绕文化消费者需求和主流消费倾向,成为文化企业的价值取向。 3、文化消费市场在可预见的将来空间巨大。中国2000年的实际文化消费总量是800多亿元,距离专家估计的潜在消费能力3000亿元有着很大的差距。据专家预测,我国文化的潜在消费能力还将继续增长,到2005年预计将达到6000亿元。 [9] 就某一地区而言,如1999年浙江省城乡居民用于文化消费的支出为376.9亿元(包括教育、旅游),占全省城乡居民总消费支出的13.9%;而不含教育、旅游的文化消费支出为155.3亿元,仅占总消费支出的5.7%,显然总量和比重都偏低。 [10]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收入、人口增长、文化水平等因素对文化消费产生的积极影响,文化消费在总量上可望有较快增长、质量上有较大提高。 4、区域间与群体间的文化消费差距将继续拉大,文化消费品由东向西的“挤压传递效应”将改变国内原有文化消费品的流向和地域分布。文化消费品市场的区域空间结构,是文化消费品生产、流通、消费整体结构在地域分布上的表现形式。从经济区域看,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文化商品必然首先冲击沿海城市和东部发达地区,因为这些地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收入、消费、购买力整体水平相对较高,市场容量、消费规模相对较大,消费活动相对较集中,聚集效应强,销售成本低,商业、信息、交通基础设施比较齐全。但沿海城市和东部发达地区在率先享用更多外国文化消费品和文化服务的同时,也将最先感受到商业化竞争进一步加剧的压力和后果。后果之一便是由此形成原东部地区文化消费品向中西部进一步挤压的“冲击传递”。因为原本要由沿海城市和东部地区自行就地消化吸收的一部分购买力及其文化消费品将被外来品所替代,而被淘汰挤出的文化产品,注定要更大规模地向中西部转移,到内地寻求新的销售市场,从而加剧中西部地区之间文化消费品市场的竞争。 5、文化旅游、培训教育和数字娱乐消费将成为未来文化消费的热点领域。在加入世贸组织和申奥成功的背景下,中国的文化消费内容将不断丰富,能级将不断提高,方式将不断创新。文化消费的增长主要会在以下几个领域: (1)文化旅游消费。 在对世界经济发达国家所作的一项“旅游支出与国民收入相比的弹性系数”分析中,越是高收入国家,如美国、瑞士、比利时、英国、德国、瑞典、丹麦,旅游需求弹性越小,都在1.3-1.9之间,说明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旅游需求的必需程度很高,对旅游的需求具有刚性特征。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旅游组织的研究: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产值达到或超过800—1000美元时,不仅是小康社会的主要标志,还包含一系列的内涵,如工业化时期的来临、经济结构的大变动、社会的转型等,也是旅游消费和旅游业发展进入大众化和普遍化的黄金时期。目前,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800美元,很多城市超过1000美元。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闲暇时间的增多,对旅游消费的潜在需求将越来越快地转化为现实需求。 需要指出,文化旅游关键在文化,旅游只是形式。文化旅游之“文化”应解释为对旅游之效用及旅游之目的所作的定性。现在较为欠缺的文化旅游是“体验式旅游”。所谓“体验式旅游”,业界人士理解为旅行社安排更多参与性的活动,如“到农民家里体验田园生活”、“像职业探险家一样穿越西部无人区”、“去国外入住当地人家”。旅游不在乎山水,更多的是一种生活方式的体验,一种旅游心情的分享。但与“名目繁多”的旅游观光相比,体验式旅游市场存在很大的空白。1997年广东中旅推出穿越罗布泊,拉开了西部探险游的序幕,也使西部探险游有了浓浓的体验成分,但组织“穿越罗布泊”5年来,收客量却不超过400人,业务量仅占总业务量的千分之零点几。而且,目前旅行社对“体验式旅游”的开发还停留在“做秀”的阶段,真正意义上有深度的“体验式旅游”,更是微乎其微。 (2)文化教育消费。 从潜在的需求看,居民对教育的支出愿望明显增强。据有关部门1999年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城市居民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42.7%的居民认为,教育投入是家庭开支的重要内容。同时,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在对全国15万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在问及每学年自费上大学承受能力时,62.2%的家庭愿意出 5000元以下,35.47%的家庭愿意出 0.5万~ 2万元,出 2万元以上的家庭占 2.3%。其中,子女在不同阶段的就学中,越是处在低阶段的学生家庭,其期望值越高。目前在幼儿园的儿童,其家庭愿每学年出2万~5万元读大学的占2.18%,有0.81%的家庭可负担5万元以上,表明家庭的预期消费中,教育已占重要地位。对全国城镇居民储蓄意向的调查也说明了这点,居民储蓄动机的第一位是子女教育,占全国城镇家庭的39.6%。而准备用于教育支出的占储蓄 10%,高于购买住房 3个百分点。1999年末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近6万亿元,按此比例,若50%可实现教育支出,我国居民潜在的教育费用支出每年将达到近3000亿元。 [11] (3)数字娱乐消费。 数字娱乐业不只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电脑游戏,它覆盖了以数字技术向人们“制造快乐”的各个领域:提供视听享受的音乐、DVD、VCD、交互电视;重在体验的电脑电子网络游戏;陆续开发出的新式娱乐产品MP3、数码摄像机、电子显微镜等;甚至可以说网络聊天、网络媒体都可以称为一种数字娱乐业,一切通过数字技术,如计算机、互联网等为人们提供娱乐的东西都可以称为数字娱乐业。 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SSIC)在北京、天津、上海、哈尔滨、广州、武汉六地对1700个居民进行的专项调查显示,被调查家庭未来两年的购买电器意向中,购买电脑(34%)仅次于购买彩电(41%),名列第二。购买电脑的目的,72%的被调查者是希望借助这个现代化的手段,获取更新的信息,“上网”享受网络服务是他们主要的目的。 [12]电脑时代的到来意味着网络消费会日益升温。在互联网走向大众化的同时,互联网也在大众化的影响下蜕化成为一个在线娱乐平台,而不仅仅是一个信息交互平台。 ①在线游戏。据国外一项权威调查显示:近两三年内,整个数字娱乐市场将达到1000亿美元。其中,游戏机市场则在2000年达到近100亿美元,超过了电影业的销售收入。在国内,以2001年7月中旬的调查数据计算,目前国内已有超过300万的网民参与网络游戏。以每人每年消费100元计算,目前就已存在3亿元的市场。由此可见游戏也是目前各类互联网服务中网民最能接受的付费服务。据Datamonitor公司不久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到2004年,欧美在线游戏产业总值可望达到49亿美元,美国将成为最大的在线游戏市场,预计到2004年其市场总值可达28亿美元。 ②在线音乐。根据Jupiter传播最近一份报告显示,到了2003年会有3300万人上网购买音乐,福布斯研究的一份报告指出:截至2005年,在线音乐销售将增加33亿美元。相比游戏市场,这并不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但一旦用户开始全面接受在线音乐,所有的在线音乐运营商都会成为唱片制造商。因此,某种程度上讲,谁抓住了在线音乐,谁就抓住了未来的唱片工业。美国Forrester市场调查公司在去年发表的一篇报告指出,MP3.com一个月的网页浏览约1.5亿人次,而Napster的用户已经超过1300万人。也就是说,每天有超过五亿首歌在互联网上流通。如果这五亿首歌都是带版权收费传播的,每首歌仅收1美元,那么这就是一千多亿美元的市场。 ③网络电视。2000年,美国在线和来思科加入到了美国网络电视市场的竞争中,在国内,新华社也和中国电信开始与广电竞争网络电视的市场。单从现在来看,网络电视在短期内还不会有很快的速度发展,但网络电视绝对会是将来数字娱乐业的一个亮点所在,因为它具备了媒体的所有优点,并且很容易将传统电视庞大的用户群转化过来。 从目前来说,中国数字娱乐业还远远不能称为一个产业,如在游戏方面,我们无论硬件还是软件都拿不出象样的制作公司出来,在数字音乐方面也是一样,我们传统的唱片公司都因为盗版生存艰难,根本没有能力来照顾这一块。但没有人能够否认中国数字娱乐业的巨大市场,目前美国、日本、韩国等都在开始进军中国这一块市场,特别是在线游戏。日本著名游戏厂家世嘉公司6月悄然进入中国,迪斯尼和海虹联手做中文网站,意图也是数字娱乐。我们可以做一个很简单的预算,中国现有4000多万台的个人计算机,假设其中1/2左右会消费数字娱乐产品,如在线游戏,假设每台计算机每年在数字娱乐方面消费100元,那么每年就有20亿元的市场。如果网络电视、数字音乐这些开始成熟普及起来,这个数字绝对不只是100元,而是100元的几倍、十几倍,那么数字娱乐的消费空间有多大就可想而知了。
四、不是结论的思考
1、文化消费确立主导地位还有待时日。有关调查表明,我国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由1995年的51.7%下降到2000年的39.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由1995年的58.6%下降到1999年的52.5%。2000年全国居民人均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支出1425.33元,占消费支出比重的29.8%,比10年前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增长23倍,教育消费支出增长20倍,旅游消费支出增长10倍,通讯消费支出增长277倍。 [13]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中国消费者在食品、衣着和家用电器方面的开支将急剧减少,而通讯、娱乐、旅游和文化教育方面的消费将与日俱增。据国家统计局预测表明,我国居民未来家庭收入支出中,子女教育支出将占31.6%,文化娱乐支出将占14.7%,自我发展消费支出将占22.9%。 [14]居民消费结构呈多元化趋势并进一步优化,文化消费的主导地位终将确立。但就现阶段而言,文化消费在消费性支出中的比例还不足20%,表一的数据足以说明这一点。有关人士必须解读出文化消费空间巨大的反面信息,那就是,文化消费要确立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中国居民的教育消费支出已经成为人们的不能承受之重,但鉴于世界科技的飞速发展,鉴于人才需求的普遍增长,鉴于人口年龄结构的逐渐转变,鉴于计划生育政策的长期实行,居民教育消费支出还将持续攀升,因此,教育消费无疑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助力。但需要予以关注的是,教育还是一个垄断行业,教育消费依然是卖方市场。只要教育消费没有从卖方市场走向买方市场,人们就很难实现自主选择,而这显然是很容易造成社会不公正的。有关人士必须意识到这种现象背后潜伏的危险,在政策层面进行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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