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去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来广西考察时,要求广西:“在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2007年,广西文化体制改革在各文化部门、行业紧锣密鼓地全面铺开。为全面反映广西文化体制改革情况,及时传递信息,从现在起,“花山”开辟“广西文化体制改革进程追踪”专栏,跟进改革动态、解读政策方针、汇聚各方观点、提升理论思考,敬请读者关注。 2007年,广西将借鉴全国文化体制试点单位的成功改革经验,在全区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日前,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确定了六个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按照“扶持一批、转制一批、重组一批、剥离一批”的原则,到2010年,全区将形成文化企事业竞相发展的格局,并成功推出一批改革的典型。通过改革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运行机制,广西将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体系和文化产业结构,构建文化自主创新体系,开创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引外来有益文化,推动我区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 六个试点单位是:广西图书馆进行公益性文化事业改革;广西杂技团、广西电影制片厂、广西演出公司、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要转企改制;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为经营性文化企业改革试点单位。 我国新时期的文化体制改革历经了20多年。从时间上,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年-1992年,这一时期实施的是“双轨制”改革,逐步形成了国家保证重点、鼓励社会兴办文化事业的发展格局。第二阶段是1993-2002年,改革重心放在了深化文化单位内部改革,并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逐步建立了有利于文化单位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保障机制。这一阶段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即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管理。200多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或部门规章,如《著作权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等等,涵盖了舞台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文化经济等诸多领域。第三阶段从2002年至今,2002年,党的十六大第一次将文化分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强调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体制究竟怎样改革成为主要问题。 2003年,中央召开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确定北京、重庆、广东、深圳、沈阳、西安、丽江在内的9个省市为综合性试点地区,35家新闻出版、文艺创作演出、文化企业单位具体承担试点任务,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启动。2004年、2005年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试点单位通过转制,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投入市场竞争。2005年12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文化体制改革将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随后,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于2006年3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对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作出具体部署。一切迹象表明,2006年已成为中国文化体制变革的“破冰之年”。 中宣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办公室主任张晓虎表示:“2007年中宣部有10项重大工程,文化体制改革是其中一项,要把300多家试点单位成功改革经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并表示:“2007年文化体制改革要到位,取得实质性进展,少数民族地区要选择自己的改革试点。”这意味着文化体制改革将由局部的试点探索期进入全面启动的战略期。 广西区党委和政府认真学习中央的精神,调查、研究广西的文化发展实际情况,为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做好基础。自2002年起,对自治区文化厅、广播电视局和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和其直属的文化单位,实施以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改革工作。 广西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磅之音出现在2004年。当年2月,我区第一家文化产业集团——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率先实施文化体制改革,改变了新华书店半个世纪以来依附“一书吃鲜”的计划经济模式。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广西新华集团目前已拥有4家全资子公司、3家控股子公司和2家参股公司,逐步形成了以出版物发行为主业,涉及图书开发、图书进出口贸易、出版发行教育培训、印刷、文化体育用品经营、酒店、旅游、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良好发展局面,实现产权多元化。 2007年1月,广西出版业又有重音。接力出版社正式挂牌成立“接力出版社有限公司”,实现了事业单位向企业的身份转换,在地方出版社中第一个转企改制。 广西文化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把丰富的文化资源转化为强大的文化发展力,使文化产业成为广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有数据表明,2005年广西文化产业的增加值达到110亿元,占全区GDP的3.3%。这一比重有望在2010年达到4%。广西文化产业发展与西部地区各省(市)相比,大体上是排在第三或第四的位置。 去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来广西考察,对广西文化发展良好势头给予了充分肯定:“广西发展文化产业大有可为,完全可以与东部发达地区同步前进。”并明确指出:“创新文化体制,发展文化产业,谁先改革,谁先受益。” 李长春强调,在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要注意这么几点:第一,要防止以机制的转换代替体制的改革。必须认识到体制是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的制度建设。体制不解决,仅仅是在机制层面上做文章,不能持久,必须在体制上做文章。第二,不能以非公有制文化单位的发展代替存量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强调要以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为中心环节,这个不突破,文化体制改革就没有动力。因为我们最终要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公有的文化单位不进入市场,就等于主体缺位。第三,不能以集团化、重组甚至“归大堆”来代替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正确的集团化也只是资源的改组、重组,不是改革。特别要防止那种多了层次的不合理的“归大堆”。在重组的过程中,我们要的是“化学反应”,有质的变化,而不是“物理”黏合,只有量的增加。 李长春对广西提出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走在中西部地区前列。” 广西目前处于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国-东盟博览会落户南宁,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一轴两翼战略的推进,为广西建设成为国际区域经济中心提供了良好条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不仅要走出一条民族地区发展的创新之路,更是推动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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