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实质是文化资源不断转化为文化产品、 文化服务的价值实现过程,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 文化资源是一种动态的、非独占的、可再生的, 能够为全人类共享的精神财富, 文化资源优势并不能天然地转化为产业发展的优势, 创新、创意能力的强弱才是决定文化资源占有多寡的关键, 必须用全新的理念来看待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
文化产业与其他传统产业一样,发展均离不开对一定资源的占用、开发。或是说,无论是文化产品的生产,还是其他物质产品的生产,都必须有一定指向性的生产对象,而其产业发展过程,在本质上都是一个资源向价值的转化和实现过程,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也体现于这个过程当中。因此,文化资源开发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根本问题。存在于世界各地的民族传统文化,体现着各个民族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文化价值,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见证,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它们既属于本民族,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在这一点上,我们强调得更多的是,文化是一种精神财富,而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则必须注重精神财富向物质财富的转化。也就是如何使文化资源转化为生产要素,变成可用于市场交换的商品,最终把文化资源所蕴涵的经济价值体现出来,形成社会物质财富。
一、文化资源的内涵及特点 如何认识文化资源,并对文化资源进行梳理、归类,同时在产业发展的层面上对其进行科学划分,是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开发和保护文化资源的前提和基础。而人们对文化资源的认识,又必须基于对文化的认识。古今中外的大量学者、专家,一直以来都力图对文化这个概念进行清晰的解读和准确的把握,但直到目前,仍然是一个众说纷纭、无法定论的局面,人们对文化的定义仍然多达数百种,让我们看得眼花缭乱。这个花费了人类无数精力的古老命题,也许会伴随着人类的整个文明发展进程而永无休止地延续下去。在当前这个文化地位和作用被空前提高的时代里,文化概念更是被人们大大泛化,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可以冠以文化的头衔,于是,各种套上文化光环的东西便层出不穷,让人们目不暇接。尽管如此,我们也可以发现,无论人们怎么争论,怎样的认识不统一,但核心的问题在于,没有人不认同文化是与人类活动相关的,是由人类创造并不断推向前进的。而且,文化在当前这个时代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以及不可替代,乃至有了“文化力”、“文化生产力”、“文化经济”等一系列带有浓重时代意味的概念,文化成为构成综合竞争力的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党的十六大报告就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 与对文化的认识多种多样相对应,人们对文化资源的认识同样千差万别。究竟什么是文化资源,又有哪些可用于支撑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文化生产的对象、转化为文化生产力和文化产品竞争优势,对这些问题不加以理清,我们面对文化资源的开发和保护问题就会显得无所适从。当然,也许人们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就会产生不同的认识和结果。不过,这并不是问题的根本,我们也无意对文化资源作出一个能为所有人认可的定义,我们想理清的是文化资源所承载的内容以及文化资源在当前文化产业迅猛发展形势下所表现出来的种种特点,以便我们能够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更好地把握文化资源开发的问题。 文化资源的构成要素十分宽泛,既包括科技、教育等智力因素,又包括理想、信念、道德、价值观在内的种种精神因素,还包括整个社会文化网络,以及作用于现实生活的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因素。一般说来,人类发展进程中所创造的一切含有文化意味的文明成果以及承载着一定文化意义的活动、物件、事件以及一些名人、名城等等,我们都把其认为是某种形式的文化资源。 从文化资源的形式上,我们可以把文化资源划分为有形文化资源(如历史遗存遗址、特色民居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特色服饰、民族民间工艺品等)和无形文化资源(如语言文字、文学艺术、绘画美术、音乐舞蹈、神话传说、风俗习惯、民族节庆等);从文化资源的性质上,我们可以把文化资源划分为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宗教文化资源、地域文化资源(如都市文化、乡村文化)等;从文化资源的内容上,可划分为精神文化资源、器物文化资源、信息文化资源等;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我们可以把文化资源划分为可开发资源和不可开发资源。 有的专家学者还从文化资源的形态上,把文化资源划分为四类。第一类是符号化意义的文化资源,指前人创造的图案、语言、绘画、音乐、造型、传说等,以某种符号的形式记录在某种物质载体上;第二类是经验型的技能文化资源,是由人所掌握的某种应用于文化活动中或文化生产过程中的技艺技能,如写作、歌唱、舞蹈、绘画、演奏、编程、设计等;第三类是垄断性的旅游文化资源,指文化遗址、独特的自然景观资源和主题景点;第四类是创新型的智能文化资源,是指以人为直接载体,在获得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基础上,突破前人模式的独创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体现为创造型的构思、创意、主题、灵感、方案、设计、决策等。① 当然,我们在划分文化资源时,采取不同的划分标准,就会有不同的划分结果。不同的划分之间,有许多是重合的。划分文化资源的类别,目的仅仅在于弄清文化资源所包含的内涵。其实,对于文化产业发展而言,尤其是要对文化资源加以开发和利用,则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握住文化资源在当代所表现出来的以下三个最主要的特点: 一是文化资源的动态性。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无论它以哪一种符号或是意象出现,均承载着一定的内容,而这个内容绝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它必然会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变革、人类的进步,不断得以衍生和发展。在当今这个经济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时代,一个封闭的、自我禁锢的文化系统,缺少与外界的交流,割裂了与外部的联系,就必然会因为生命力的丧失而逐渐弱化,直至最后的消亡。由此决定了文化资源也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任何人僵化地来看待文化资源的存在都必然会不同程度地陷人资源认识误区。文化资源的这一特点,决定了我们在进行开发时,不能抱着固步自封的态度,而是要把握住其发展变化规律,以发展的眼光辩证地来看待它。我们常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就是某种某种文化变味了,变得不再是原来的文化,于是就扼腕痛惜,似乎世界会因此而发生变化一样。其实,变化本身并不是一件坏事,我们更应该去分析这种变化是否符合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是否符合时代的需要,当变化与时代潮流相吻合时,它就应该是一种文化的进步。 二是文化资源的非独占性。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以及信息高速公路的逐步完善,整个全球空间已被大大地压缩,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的沟通和交流几乎是触手可及,文化交往交流更是变得易如反掌。在这样一种形势下,文化资源的占有主体越来越被淡化和模糊化,甚至可以说文化资源占有主体瞬息万变,文化资源的归属权和所有权界限变得几近于无。与其他自然资源相较,文化资源虽说也有较强的地域性,因为任何一种文化总是与其创造者之间有着天然的不可割舍的联系,总是带有其创造者浓厚的主观色彩,但它一旦被创造出来,便成为了一种可供全人类共享的精神财富(当然,部分原创作品会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或者说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文化本身仅仅在内容上表现出与创造者的联系,而在其归属上的联系则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被弱化。中国人民大学金元浦教授在《 文化资源和文化竞争力》 一文中指出:“一切过去时代的文化资源,都有一个在今天文化语境中重新阐释和创新开掘的问题。任何文化资源要想成为生动、活跃的‘现在时’或‘现在进行时’,都必须与今天、与今天人民的精神生活需要相联系。所以,一切传统的文化资源要想在今天发挥作用,都要经历一个现代的转换。文化资源的多寡,还与我们现实的文化创新能力成正比。”就是意味着,谁的创新能力强,谁具备创意能力,谁就能占有更多的文化资源。而这种占有仅仅看借鉴能力的大小,而不需付出任何代价。一部中国的《 花木兰》 可以在美国人手中化为动画片而变成赚钱工具,一部中国的《 三国志》 同样可以在别人的手中变成网络游戏而成为聚敛财富的金钵等,这样的例子在当前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中比比皆是。我国有许多地区都是民族文化的聚宝盆,是文化资源的富矿、金矿,这是我们发展文化产业的一个优势,但文化资源上的优势并不会天然地转化为我们的产业优势和竞争力。如果我们不能把握住文化资源非独占性这一特点,不能采取有效的方式加以整合和开发,一味强调资源优势,那么,这种优势就极容易被别人无偿借用,甚至成为我们的发展劣势。相反,如果我们能够把握住它,我们在发展文化产业时,就不仅可以利用我们自己的资源,同样也可能利用国内外一切对我们有利、能为我们所用的文化资源。 三是文化资源的可再生性。与其他自然资源相比,文化资源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可再生性。矿产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个用一点少一点的问题,原因在于它们均属于消耗性资源,尽管随着科技的进步,这些资源也逐步有了可循环利用的可能,但终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文化资源由于其载体、介质及其形式的多样性,成就了其可再生利用的特性。而且,就文化资源而言,往往是越使用价值越高,使用的次数越多就越珍贵,并不存在因使用而有所损耗的问题。即便是那些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遗存遗址,人们也可以借助高科技手段进行复制,使其价值得以不断地发挥。正因为文化资源具备了这一特点,才使文化产业成为新世纪最具活力、最符合人类发展需要、最能够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朝阳产业。这一特点,也使文化产品具备了可重复使用的特质。一部诗歌,人们可反复地吟诵;一部小说,人们可多次阅读;一个舞蹈,人们可不断地跳动;一部电影,人们可反复地观看等,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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