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确定了“繁荣民族文化,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大省”的云南文化发展思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喜人的成就。云南文化产业加速发展,文艺创作全面繁荣,已被不少专家学者誉为“云南现象”、“云南模式”,为云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我省文化建设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进程中,要把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放到与文化产业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坚持“两手抓,两加强”,使二者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公益性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国家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面向社会、面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事业及其相关载体。它肩负着传播知识、宣传教育、示范指导、向群众提供优质精神文化产品、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的重任。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宣传阵地和休闲娱乐场所,进一步提高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水平,促进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 1、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是推进先进文化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 面对日益开放的国际环境,文化事业已经成为中华文化融入全球文化多元化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维护民族文化认同,增强文化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通过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基础、物质保障、人才队伍、基本载体等方面的建设,必将大力促进文化的科学发展,增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加强,也直接促成了政府资源、社会资源、经济资源、管理资源、服务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设备资源、观众资源等各类文化资源要素的全面整合与有效利用,从而进一步促进文化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强文化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 2、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是以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价值体现。 文化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表现,是民族的精神价值和心灵依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不仅把文化建设纳入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共进的社会进程,也突出显示了文化在和谐社会中培育时代精神、体现人文关怀、实现文化权益、促进文化提高、完善人的全面发展的独特功能。只有不断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才能在文化发展的机遇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充分发挥文化对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塑造灵魂的社会教化功能,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健身、求知、审美、交际等方面需求的服务功能,使优质的公共文化产品成为温馨、亲和的力量,慰藉、鼓舞人的力量,使公益性文化工作成为浸润和滋养美好心灵、熏陶和培养高尚情操的事业。 3、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 在计划经济时代,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高度集中的文化管理模式、高度计划的文化分配模式,难以实现社会成员广泛的文化享有和文化服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文化生产管理、服务支配理念和模式发生变化,以目前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和文化队伍网络为基础,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着手构建以实现社会成员最广泛的文化享有为目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经具备了很好的条件和机遇。特别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的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不仅只是文化事业领域的从业者自己的发展,它已经成为了一个民族提升自己文化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建设一个充满活力、能够自我优化的、适应文化发展规律的,政府、社会和市场力量共同参与的文化体制,才能够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从而促进文化力的提升。 4、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职责。 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政府角色定位的日益清晰,政府的管理职能发生变化,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职能也急需不断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形成的普及文化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提供精神食粮、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各种公益性文化机构和服务的总和,不仅体现了文化事业发展以人为本的特征,而且凸显了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本质。政府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和管理者,必须承担起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职责。 5、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是民族文化大省建设的重要支撑。 公益性文化事业是民族文化大省的群众性、标志性、形象性、基础性工作,要实现民族文化大省这个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必须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只有促进由政府为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推动由市场为主导的经营性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双轮驱动,比翼齐飞,才能推动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走上良性循环、协调发展的轨道,才能建成名副其实的民族文化大省。公益性文化设施作为公众文化生活的物质依托和载体,其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是体现一个地区生活水准、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和物质基础,同时也是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 二、加强我省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我省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繁荣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解放思想、统筹规划,增加投入、转换机制,整合资源,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以活跃人民群众文化活动为载体,建立完善全省城乡文化网络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形成文化事业更加强大、文化产业更快发展、民族文艺更加繁荣、民族文化大省建设日益壮大增强的良好格局,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的原则。要突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参与、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原则。要立足基层、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咨询服务。三是坚持倡导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道德风尚的原则。要大力宣传爱国主义,弘扬民族精神,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文化,保护优秀民间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四是坚持重点扶持和突出特色的原则。要大力扶持重要的新闻媒体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较高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扶持老少边穷地区的文化发展。五是坚持“两手抓、两加强”的原则。要把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实现文化全面发展作为前提和基础,正确处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关系,大力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文化体制改革、文化事业壮大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轮子”都转起来,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快速发展。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是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也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必然选择。从特性上区分,文化事业更具公益性,文化产业则更具经营性。公益性文化机构改革,主要靠“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而经营性文化机构改革,则更注重“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两者性质功能有所不同,但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既集中力量办好公益性文化事业,又放手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才能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互配合、共同发展。 三、加大扶持力度,依靠改革发展,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步伐 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是历史和现实对我们提出的必然要求。当前,加强云南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改革,理顺体制。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破除一切阻碍和影响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文化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原有的文化管理体制已经显露出诸多的不适应,文化发展游离于经济社会发展之外,使文化产品既不能很好地占领阵地,又不能很好地抢占市场。如果不从体制上、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面临着很大的危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必须在遵循自身规律的基础上加快思想观念的创新、加快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创新、加快艺术生命的创新,使其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是要明确职能,理顺体制。改革首先要对原有的文化企事业单位按其性质及其所承担的功能进行科学分类和划分,针对不同的类型制定不同的改革措施,避免搞一刀切。要在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文化单位依法自主运行的文化管理体制的前提下,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着眼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二是要深化改革,增强活力。要实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负责制,使其面向社会,面向群众,自主开展服务活动。要加快构建政府宏观管理、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的机制,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三是要提供保障,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不能套用企业改革的办法,两者有根本的区别。人事、财政、劳保、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给予积极的支持配合,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改革中要做到出台的每一项改革政策,要让大多数文艺工作者参与、让大多数文艺工作者满意、让大多数文艺工作者得利,确保一个文艺工作者不下岗,保障他们享有改革方案制定的参与权、改革情况的知情权、改革责任的承担权和改革成果的分享权。 2、加大投入,保障发展。 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文化权益,努力提高全体民众的综合文化素质,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其公益性质决定了其生产目的并不在于追逐利润的最大化,而在于是否较好地实现了其社会服务功能,因此决定了其投入必须由政府来主导完成。无论如何改革,政府都不能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投入上缺位。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在文化建设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但总的来说还有很大缺口和历史欠账,使投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 加大投入,首先要依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力保证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基本运行经费,提高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这是做好工作的一个基础。其次,要保证把宣传文化事业经费全额用于文化事业的发展上。再次,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财政资金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力度,其增幅要保证略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加大投入绝不能只是挂在嘴边,各地各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把它落到实处。 3、多方筹资,全民共建。 与发展文化产业相比,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主要靠政府投入。但还要进一步创新思路,转变观念,多渠道寻求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来源。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公益性文化事业是一个全民性的崇高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具有较强投资吸引力的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金运用多种形式进入国家没有明令禁入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领域,并允许因此而取得合理的投入回报。鼓励企业、个人、国内外基金会,捐赠资助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建设,并以相应的优惠措施给予回报。 4、夯实基础,构筑平台。 文化基础设施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依托。一般情况下,基础设施兴,则文化事业兴。文化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一方面是可以为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另一方面是能够让人们生活在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之中,更重要的是能以此帮助人们培养更加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可以说,和谐优美的文化环境代表着一个地区的文明进步程度,标志性文化设施更是一个地区文化特色的象征、整体形象的代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规划和建设一批既有民族特色、地域风格,又具有时代特征、为大众认可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如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文化广场、城市雕塑、全民健身园地、社区文化活动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并真正发挥好它们作为先进文化的传播阵地和发展天地的现实功能。 5、整合资源,盘活存量。 云南民族文化异常丰富,已被喻为“文化金矿”、“艺术富矿”,既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条件,更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并且大大丰富了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内容和形式。由于多年来我们的文化管理一直实行高度集中、高度计划的体制,大大制约了文化的发展。同时,已有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却汇聚了大量的包括文化资源、土地、房屋、文化基础设施、人力等各方面的资源和资产。这是我省大多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能够获得较大发展的一个良好的基础。从改革和发展的角度,必须对这部分资源进行整合、重组,以求把这笔被埋没的财富开发出来。在下一步的改革发展中,要加强对全省公益性文化设施现状的调查研究,大力整合现有的公益性文化资产,做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原有公益性文化设施的作用。 6、聚才纳贤,建设队伍。 文化工作是一项以人为对象的工作,必须树立人才是文化发展的第一资源的观念。云南有全国一流的大批优秀文艺人才,他们为民族文化大省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要努力建立起开放的文化人才培养、引进、选拔和激励机制,培养和引进我们当前迫切需要的人才,并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制定发展规划,创造良好条件,大力培养造就成批的优秀文化人才。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把培养、使用文化人才纳入财政预算,在住房、职称、待遇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使成千上万优秀人才参加到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中来。今年是我们确定的“文艺人才推出年”,表彰奖励一批曾经对云南文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已故文化名人,一批曾经为我省文艺繁荣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离退休作家、艺术家,一批享有较高声誉的在职作家、艺术家,一批优秀的文学艺术新人。各级领导应特别注意,要善于发现身边的人才,善于利用好现有人才,对人才不能求全,要多看特长专长,多看优点长处。 7、立法保障,长抓不懈。 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投入来自社会,并向社会成员无偿地提供平等服务,是现代文明社会中获得基本法律保护的领域。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与管理,应该及早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确保社会投入和服务的均衡,确保事业的平稳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法制化建设,是指以法律、法规方式,规范文化事业及其相关领域的所有行为。法制化管理不单纯是制定保障事业发展投入的法规,更应该是一个覆盖操作、管理、监督的完整系统,其目标是保障社会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投入获得有效的使用,让人民群众获得实在的文化服务。 8、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公益性文化事业涉及面广,而且分布较散,还有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如果缺乏强有力的领导,就很难把工作抓好。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像近3年来抓文化产业的发展一样,高度重视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建设,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政绩考核指标、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精心组织、强化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组织指导,加大扶持力度。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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