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可以这么说,武汉文化60%来源于湖北文化,而湖北文化的发展90%受武汉文化的影响。 加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党中央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部署。武汉市农村版图面积占全市的90%,农村人口约占全市总人口的38%。积极推进武汉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村人口文化权利,建设和谐武汉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笔者对武汉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 需要说明的是:武汉市城郊农村主要包括洪山、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等七个区。洪山区由于近年来城市化发展速度加快,农业人口比例相对较少,2005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达到8080元,比其他六个区高出将近一倍。本次调研以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六个城郊区为主要考察对象。 一、武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情况 1.武汉市六个城郊区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情况 (1)城郊区属文化事业机构相对稳定。武汉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承载主体是城郊各区属文化事业机构。目前我市各区都设有文化馆、影剧院、图书馆、文化市场管理执法等机构,专职承担区、街道社区和村级组织各项文化事业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职能。 以上统计资料显示:在机构变革中,各区属文化事业机构相对稳定,文化从业人员比较稳定,表现出稳中有增;各区财政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区级图书馆藏书数量较上年度明显增加;区级文化市场管理职能强化,文化市场稽查率和音像制品查处率达到98%-100%。 统计数据还表明:我市城郊多数区的有线电视覆盖率呈现两位数的年增长率,其中黄陂区增幅高达43%,已经开播电视节目频道40套,全区广播电视覆盖率99.5%。但是在提高有线电视覆盖率方面,我市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如蔡甸区2005年农村居民有线电视用户仅3万户(不含城镇居民),农村有线电视覆盖率仅为37.9%。提高农村有线电视覆盖率,仍然是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一项关键性任务。 (2)当前农村文化公共服务的主要形式为大型文化活动。各区文化职能部门举办的大型文化项目、集会活动、文艺调演、知识竞赛,组织的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比赛、农民运动会,以及文明创建、评比,等等,是我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供给方式和服务内容。如黄陂的“木兰文化节”、“舞龙大赛”,蔡甸的“莲藕节”,新洲“花朝节”,江夏的“百花奖”艺术大赛,汉南的“甜玉米文化节”等,成为具有武汉地方特色的文化服务知名品牌,并在全省乃至全国农村先进文化创建中走在前列,成为叫得响的文化项目和品牌。蔡甸区在大型文化项目方面的组织方面表现突出,增幅高达226%,其中蔡甸区董明霞在全国网络创作大赛中荣获一等奖。汉南区2005年在全市各类知识竞赛、市级以上文艺演出中成绩斐然,共获得一等奖1个、二等奖6个,其他各类奖项共31项。 从广义文化入手,农村文化状况与文明村建设具有重要联系。将我市文明村的创建情况单列出来,意在突出农村基层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性。本次调查可见,文明村在建制村中所占的比例不高,基本在10%左右。各区、街道办事处的文化活动普及,文明创建工作应面向基层,更为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 (3)支撑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经济实力有待增强。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需要以农民群众的实际经济承受能力为依据。表3列出武汉城郊各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极其同比增长情况,武汉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以及每百户农村居民拥有的彩电、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数,可作为调研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一个参考。 目前我市郊区农村的人均收入水平还不高。经济比较发达的黄陂区,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49.8%,说明农村实际用于消费和购买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能力相当有限。2004、2005我市农民全年总支出分别为4144.69和5167.27元,农民全年用于文教服务的支出分别为350.25和423.09元,农民用于医疗保健的支出则更少,分别为155.65和212.32元。这说明,只有较大程度地提高农民经济实力,农村文化事业和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才能从本质上得到提升和改善。 2.街道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发展情况 街道(社区)文化站、村文化室,是农村群众开展文化生活的基本场地。作为基层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阵地,文化站和村文化室也是当前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在武汉市积极推进的“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中,将“四通四改一化一室一场”作为重点举措之一,这标志着我市兴起了一轮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热潮。据2006年的统计,全市新建、改建50个乡镇文化站和300个村文化活动室,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共达1504.6万元。蔡甸区制定的《蔡甸区加强基层文化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十分完善的农村文化建设指标体系,包括将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纳入经济发展和城乡总体规划中。对标志性文化设施和重点文化项目,在立项、选地、征地、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减免相关规费;各街(农场)乡镇要重视和加强中心文化站建设,切实解决“三室一厅”(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办公室、舞厅)问题,到2008年,力争每个村拥有文体室,每个社区拥有一个文化室(活动中心),一条全民健身路径;区财政每年要保证一定数量的购书经费,到2009年,全区各乡镇级图书室的藏书均要超过1万册。 3.全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十分重视我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市委书记苗圩在《武汉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保障市民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统筹规划,加大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要求“实行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改变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状况。” 概括来说,当前时期武汉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文化服务内容和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城市文化反哺农村文化”的服务项目。是指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市文化局、广电局、市社科院、市出版局、报社、部委办、共青团、高校等)组织的文化服务项目,如“三下乡活动”、“双通工程”、“成长书屋”、“为农村群众免费放映电影”等等。“城市文化反哺农村文化”项目,能够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强化文化精品服务,突出文化娱乐项目的时代性、先进性,是现阶段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导方式。“城市文化反哺农村文化”提供的服务应该由政府财政开支。 第二,地方特色的公益性农村文体活动和服务项目。一般由城郊各区委、区政府部门组织和举办,如各区文化职能部门举办的大型文化赶集、文艺调演、知识竞赛,组织的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比赛、农民运动会,以及文明创建、评比,等等。地方特色的大型农村文化活动和服务项目,是我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供给方式和服务内容。其特点是具有本土气息的文化氛围,群众基础好,受众面较大,文化娱乐相结合,受到农民朋友的喜爱。如黄陂的“木兰文化节”、“舞龙大赛”,蔡甸的“莲藕节”,新洲“花朝节”,江夏的“百花奖”艺术大赛,汉南的“甜玉米文化节”等等。此类文化服务项目的出资方式,主要是城郊区政府、文化事业主管部门出资和社会经济实体赞助相结合。 第三,街道文化站、村文化室的文化服务活动。文化站和文化室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阵地,必须纳入新农村建设的统筹规划。其中包括图书、报刊阅览,有线电视,宽带上网,书法绘画,音乐设备等等。现代化的新农村,必须包含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文化站和文化室,这应该是新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一项硬指标。只有切实加强文化站和文化室建设,才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村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第四,依托文化产业优势,兴办农村文化服务项目。武汉市作为中部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近年来文化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利用实力雄厚的文化企业兴办农村文化服务项目具有一定的潜力。文化产业包括演出演艺业、电影业、音像业、动漫产业、网络服务业、美术业、工艺品业、特许文物业、创意设计业等。就拿演艺业来说,据市文化局提供的数据,武汉市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歌舞娱乐场所就有92家。目前,以新中原大歌厅、滚石音乐台、台北新视厅、博大艺苑和田汉大剧院等7家娱乐企业为代表的演艺业无论演出的规模、档次和营业收入在全国都名列前茅。市政府应该出台相应措施,鼓励实力雄厚的文化企业参与农村文化服务项目,在不影响企业发展的前提下,给予一些政策性优惠和减免。 综上所述,当前我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依靠新农村建设“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政策环境支持,和市委市政府“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强有力的财政投入,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其中“城市文化反哺农村文化”的服务项目和地方特色的公益性农村文体活动和服务项目,涌现出一大批具有武汉特色的文化服务品牌,其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的服务效应和创建先进文化的示范效应开始显现。在“家园行动计划”试点村和创建村各项文化设施建设中,增加了经费投入支持,地方特色的农村文化节会活动成果突出,恢复了一些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功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如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经济实力雄厚,农村建设起步早,发展速度快,其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都较之内地、中部地区形成一定的区域差距。例如杭州萧山区,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0588元,增长11.5%,超年度计划2.5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8383元,增长9.2%;恩格尔系数为0.349。浙江某些县级市,例如桐乡市,其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达到很高水平。伴随经济实力的快速成长,一些发达地区的城市建设、“三农”工作、文化形态、人们的思想道德水平、文明礼貌、精神风貌等,都在显著提升,这也属于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 发达地区文化部门,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给予高度重视。例如浙江省启动“全省农村文化普查”,从2006年3月开始,历时半年,开展建国以来规模最大、覆盖最广的全省农村文化大普查,对全省范围内县级以下文化设施建设、经费投入、队伍建设、活动项目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查统计,全面掌握全省90个县(市、区)、1525个乡镇(街道)、35061个建制村(社区)的文化资源总体情况(浙江日报2007年07月02日)。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举措和经验概括如下: 1. 开展农村文化建设战略研究。 浙江省在全省开展农村文化普查,组织“浙江省农村文化建设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课题和全省“百村农民文化调查”课题调研,深入到丽水、衢州、湖州等地进行调研,赴云南、江苏等兄弟省份学习农村文化建设先进经验,形成具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制订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提供了决策参考。 2. 实施文化下乡“三万工程”。为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浙江省在全省范围实施“万场演出进农村”、“八万场电影下农村”、“两百万册图书送农村”的文化下乡“三万工程”。 3. 构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作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试点省,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依托乡(镇)、村两级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点,迅速扩大“共享工程”的基层服务点,将之延伸到农村。。 4. 进行农村电影改革试点工作。制订《浙江省农村电影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点、数字化放映为龙头,积极探索“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务”的农村电影改革发展新路子。 5.规划各级公共图书馆服务基层的新格局。全省各级图书馆围绕“倡导全民阅读,构建学习型社会”这一主题,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杭州市的图书借阅“一证通”工程和嘉兴市的图书借阅“一卡通”工程,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大大方便了读者。实施全省公共图书馆信息网络互联试点,确定嘉兴市、绍兴市、湖州市、温岭市等四个市县图书馆为试点,实现浙江图书馆和四个试点图书馆之间实时数据共享和传输。 6.制定全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先进标准。印发新的《浙江东海文化明珠》评选标准,修订《浙江省文化先进县(市、区)评选标准》以及“浙江省文化示范村”、“浙江省文化示范社区”评选标准。 此外,江苏省在全面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推出实质性举措,实施全省“农村新五件实事”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省财政为此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以上说明,我国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政府财政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大,文化建设项目起点标准高,文化战线的同志工作做得细,在课题调研、文化下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图书馆管理服务和利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电影改革等方面,形成十分有益的经验和模式。 现代社会系统之中,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呈现出交错、复杂的格局。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就其实质而言,是现阶段农村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武汉郊区农村文化建设既需要依托大都市先进文化的引导和帮扶,同时也将对都市文化建设产生相应的影响力,农村文化建设甚至可对都市文化发展带来较强的甚至是非常深刻的冲击。 总体上说,武汉文化属于当今楚文化核心区域。历史上的楚文化曾经与中原文化、齐鲁文化、华东文化等量齐观。明末清初,三镇已成为居民填溢、货物山积、商贾云集的都市;汉口与朱仙、景德、佛山并称“天下四大名镇”。今天,我们需要尤为重视文化开放和文化现代化,积极谋划文化与我国发达地区先进文化接轨和文化的国际化接轨。武汉应该整合资源,树立文化忧患意识,摆脱狭隘的地方本位文化成分影响,突破单调文化模式,剔除俗文化的糟粕,向着构建创新型“都市和谐文化”的方向转型。需要更加注重培育市民对武汉文化的认知意识和文化参与的积极性,组织文化领域专家学者与市民交流、互动。培养市民的文化引进、文化交汇观念,培育“新武汉人”的创新意识,形成一种规范、理性、多元、和谐的文化氛围。市委、市政府确定“勇立潮头、敢为人先、崇尚文明、兼收并蓄”的城市精神,是很有针对性的,对武汉郊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结合武汉农村文化建设实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农村文化发展的新规律、新方法、新途径 在充分肯定我市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成绩的同时,也要充分重视存在问题。目前,我市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落后,财政支持力度有限,现有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 人才缺乏,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文化活动相对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要突破消极被动地看待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思维模式,找准方向,科学发展,开拓进取,探索农村文化发展的新规律、新方法、新途径。 2.建议组织“农民考察团”赴东部发达地区学习考察 存在的价值在于被感知,文化发展的地区差距也需要被感知。考察团的目的在于,学习和感受我国东部农村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成绩,注重文化反思,强调文化引进。农民是农村文化发展的主体,考察团应该以我市郊区先进农户代表为主,其中包括农村文化中心户和基层文化工作者。考察团人数应该注重规模效应。善于学习先进地区文化,积极搞好文化引进,对武汉郊区乃至全省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3.大力推广、普及普通话,营造农村文化建设良好的语言环境 推广和普及普通话,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发展标志之一。在我市一些郊区,普通话的普及程度非常低,方言倾向较为严重。而且,有些方言比较难懂,造成沟通困难,一些不文明的、粗俗的方言成分、方言意识,成为制约武汉先进文化建设的不利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成为我市农村先进文化建设的“瓶颈”。这些现象如不加以扭转,同武汉市文化发展的整体定位,以及武汉郊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在新农村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在城郊农村推广和普及普通话,营造更加和谐、健康的语言环境,将是我市创建农村文化一个很有意义的选项。 4.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扩大规划范围 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在尚未完全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情况下,实现农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一项有效措施。目前我市已经推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有线电视、网络“双通工程”,以及“成长书屋”和为农村群众免费放映电影等服务项目。但这些项目以直通建制村为途径,尚未向广阔农村完全覆盖。因此,必须进一步扩大规划范围。其中,至少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自然村(湾)文化建设,实行向下延伸,将保障基本文化权益送达基层组织和基本群众;二是加强区、街(乡、镇)文化建设,实行向上提升,如同中心城区一样,各自建设自己的文化活动中心。这种上下结合、双向贯通的纵横交织的网络体系,应列入统筹规划之中。武汉农村幅员广阔,人口居住相对而言分散,统筹规划,尤显重要。 5.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改变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的状况 城乡发展不平衡,除基本保障外,应将文化需求量纳入统筹安排范围。既要考虑“质”的需求,还要考察“量”的供应,做到质与量的适度配比,确保文化公共需求的有效供给。建议在创建村计划使用资金之外,另外配置较为稳定的农村文化专项资金。随着武汉城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数量增多和建设水平提高,实行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的措施不仅成为必要,而且成为可能。市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适当提高农村文化投入的比率,使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能够建立在较为稳定、持续供应的财政支持基础之上。 6.依托我市文化产业发展优势,兴办公共文化服务产业 依靠市委市政府“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强有力的财政投入,我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果。但是,目前的“城市文化反哺农村文化”,基本建立在项目援建、活动点缀、财政投入基础之上,还是一种重在输血的方式,长期内难以形成强大的造血功能。据此,应依托城市文化产业的发展优势,谋划农村文化公共投入的新形式。重要的一点,就是鼓励城市文化企业向农村扩展,实行文化捐赠、文化慈善等行为,增加新的文化投入渠道。同时,在城市反哺农村的基础上,鼓励农村学习城市,创办富有农村特色的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形成较大的规模效应。在政策实施上,应将在农村文化产业产生的财政收入全部或大部用于农村文化建设的自身反哺,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藉此,进一步扩大资金来源,逐步改变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状况,真正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作者程平供职于武汉市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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