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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文化立市战略
作者:和家修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0 2:41:34     繁體中文

 

    市委书记和自兴同志在市委一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和市人大一届四次全会通过的《丽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全市在“十一·五”期间要实施的文化立市、旅游强市、水能富市、和谐兴市、人才推动和全面开放六大战略。其中“文化立市”战略是第一次提出,但对丽江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具有全局性、统领性、长期性的深远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和牢固树立文化立市理念,努力深入实施文化立市战略是当前和今后全市上下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一、关于“文化立市”战略的内含    按照传统习惯的解释,“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活动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或者叫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总和,比如原始文化、封建文化、资本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文化以及考古学上所称旧石器文化、新石器文化、河套文化、仰韶文化等。狭义的“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同时又给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以巨大影响和作用。一般情况下讲的“文化”是指意识形态范畴中的信仰、传统、论理、情感、道德、语言、文字、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精神文明的知识和理念。文化具有阶级性和民族性,不同的阶级和不同的民族具有不同的文化。民族文化是民族的主要标志和民族的灵魂,表现为民族语言、民族心理素质或民族性格、民族传统及生活方式。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是中华民族的祖先经过五千多年的迁徙、演化和融合,在以儒、道为主的精神理念的融合凝聚下,形成了多元一体、不可分割的中华民族,创造了独具特色、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
    这次我市确立的“文化立市”战略中的“文化”,指的是与物质财富、物质文明相对应的属于意识形态的精神力量、精神财富或精神文明,是狭义“文化”定义中的“大文化”概念,而不仅仅指语言文字、文学艺术等“小文化”,也不仅仅指丽江的民族文化。
    我市“文化立市”战略中的“文化”内含应包括如下重要组成部分:
    (一)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是我市作为立市之本的先进文化的根本指导思想。
    (二)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以至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信仰。
    (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为价值观念,以崇尚和谐、爱好和平为民族品格,以扶正扬善、恪守信义为社会美德,以刚健有为、奋发进取为民族精神的中华文化优良传统。
    (四)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和以坚持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重点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
    (五)以教育为基础,以现代科学技术和信息化为主体的科技和知识体系。
    (六)以影视音像、图书报刊、演出娱乐、网络文化、文物和艺术品业、艺术培训业、文化旅游业和创意产业为主体的文化产业体系。
    (七)以丽江古城世界文化遗产、东巴文化、摩梭母系文化、花傈僳文化、他留文化、屯垦移民文化、毕摩文化、韩规文化、白沙壁画、纳西古乐以及各民族异彩纷呈的语言文字文化、宗教文化、节日文化、民间艺术等为主体的独特的丽江民族文化精华。
    总体上说,我市作为立市之本的“文化”包含了三种精神文化的力量:一是精神文化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包括思想理论、理想信仰、传统道德;二是精神文化的生产力和创造力,包括科学技术知识、文化产业;三是精神文化的传承力和创新力,包括传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保护、弘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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