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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文化事业改革开放三十年发展报告
作者:樊小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5 9:06:39     繁體中文


内容提要:本报告客观记录了改革开放30年,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艺术生产、历史文化文化名城保护、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建设、对外文化交流、文化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从一个侧面真实反映了南京市文化事业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改革开放[30年]  文化事业  发展报告

1978年12月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改革开放的30年,南京的文化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文化体制改革探索了新路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出了南京步伐,艺术生产取得了新成绩,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开创了新局面,文化产业发展进行性提速,文化市场建设实现了新进展,对外文化交流日趋活跃,文化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在全市工作大局中取得了主动权,为“文化南京”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文化体制改革探索了新路径

改革开放的30年,文化体制改革始终支撑着南京文化事业的发展,文化南京建设始终在改革中不断获取前行的力量。

1978—1990年。全市文化系统的改革以实行经济承包制为改革的主攻方向。改革的重点,一是参照企业划小核算单位的做法,以市越剧团和市群众艺术馆为试点,在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实行综合承包责任制和多种经营制,通过“以文补文”、“多业助文”试图达到增强自身生存和发展能力的目的。二是对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简政放权,扩大其生产和经营的自主权,努力调动各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对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实行民主推荐制和任期制,成立了市文化局艺术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四是精简市属艺术院团演职员。1989年4月,市文化局、市体改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联合颁发了《市属剧团实行聘任制的试行办法》和《关于安置剧团未聘人员的试行办法》(宁文字〔1989〕110号)。这份政策性文件对进一步促进剧团改革,增强剧团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起到了重要作用。截止1989年,5个市属艺术院团精减了137人(含30名自然减员)。五是由市委、市政府出面,组织5个市属艺术院团与企业结成经济文化联合体。主要方式是,由市政府对有关企业给予一定的免税,这些企业将部分免税资金用于市属艺术院团建设。经济文化联合体始于1984年,维持了大约二、三年即自行解体。

1991—2000年。全市文化系统的改革紧紧围绕文化工作的主业即艺术生产、社会文化、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管理的实践进行,以实行目标责任制为主攻方向。改革的重点,一是实行全员聘任制,引入竞争机制,考核上岗。通过分配制度改革,拉开分配档次,实行新型的工作实绩结构工资制。二是改革资金投入,重点扶持主旋律作品创作,鼓励面向市场多演出,奖励优秀作品和人才。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加大局属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改革的力度,将创作、演出、改革、创收四项任务列为对市属艺术院团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四是建立了市属艺术院团业务考评和业务培训制度,出台了以中心工作和文艺赛事为契机带动艺术生产等一系列重要措施,推动了艺术生产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五是市政府批转了由市文化局研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深化市属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意见》(宁政发〔1997〕248号,1997年10月20日)。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该政策性文件所确定的市属艺术院团体制改革的目标、重点、方法和步骤都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六是全面实施“攀登工程”,社会文化管理迈上了新台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加强普及小康文化、建设现代化文化,创建文化先进县区(单位)的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1996〕80号,1996年11月20日)。该政策性文件被称为“攀登工程”,它确定了以创建先进文化县区(单位)为头,发展南京市社会文化事业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对全面推动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七是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了各级领导的责任制。各级财政用于文物保护的经费,在确保的基础上有了大幅度增加,一大批全国、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重点修缮,成为城市文明的新亮点。八是文化市场管理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管理的层面几乎涉及到文化市场的一切领域。

2001—2008年。2003年6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后,市文化局针对全市文化工作的实际,从文化体制改革总体研究、文化体制改革实施研究和文化体制改革涉法研究等三个层面开展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形成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对指导全系统文化体制改革实践起到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全市文化系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即:以文化企业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改制为重点,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以推进优质文化产业项目招商引资为手段,发掘南京文化发展的新优势;以实现艺术生产、群文活动、展览展示和理论创新的优秀成果市场转化率和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实施品牌战略和文化创新工程;以完善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保障为基础,逐步建立健全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支撑体系。依据这一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文化局以局属文化企业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改制为主攻方向,按照“先易后难、区别对待、重点突破、有序推进、加强指导、强化监督”的工作方针,规范操作,有序推进,改革的重点是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第一,实事求是地推进局属企业体制改革。继续按照“因企制宜、分类实施、推进改革”的方针,加快了对局属企业改革的步伐,较为顺利地实施了近10家单位的改制计划。市文化局针对市广告公司基础条件较好的情况,确定了经营管理团队整体收购的模式,顺利完成了该企业的改制任务;针对新世纪演出公司主营业务专业性强的特点,积极鼓励业内人士收购国有股权,以确保精心培育的高雅艺术演出市场得到巩固和发展;南京文化艺术中心在明确出资人主体的基础上,全盘移交给市国资集团管理经营。演员公寓的改制是将原事业单位职工的身份一步到位进行置换,再由职工出资,组建一家民营性质的企业,租赁现有资产经营原来的项目,实现了平稳过渡。金陵文化市场开发公司和文化事业劳动服务公司因没有正常的经营业务,对其采取的办法是关闭原企业,职工身份全员置换,设法为职工提供新的就业岗位。文化经营开发总公司的改制则分两步走,首先是剥离中外合资主体中的外资股份,再由收购外资股权的民营主体收购国有股权,确保该企业主营业务的稳步过渡。金銮大夏置业公司的改制,采取整体出让国有股权的模式进行。同时,对1990年以来建立的局属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关闭或撤销了一批“空壳”企业;对保留的企业加大了体制改革和治理整顿的力度,盘活优良资产,清算不良资产,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求得新发展。

第二,“一团一策”稳步推进市属艺术院团改革。市属艺术院团的改革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实行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与运作的模式;第二阶段,对条件成熟的市属艺术院团逐步完成从事业体制向企业体制的改革;政府对市属艺术院团的财政支持不变,改变拨款渠道和方式,并随着本市经济发展而有所提高,使市属艺术院团真正成为艺术产品自主生产的实体、演出市场上的经营主体。市民族乐团实行了“一团两制”,即:事业、企业双轨制运行模式,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南京市天韵演出有限公司,按照企业用工制度确定了与所聘演职员的劳动关系,积极拓展演出市场;成立了“金陵乐府”艺术团,与民营企业和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合作经营,共同开发旅游演出市场;成立了南京市青少年民族乐团(南京市小星星民族乐团),与夫子庙小学共建了南京市少儿民族音乐培训基地,培育民乐市场,培养后继人才,传承民乐艺术。2008年4月,由市话剧团控股的南京汉禺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正式宣告成立,公司运作的第一个项目数字电影《车,我把你给丢了》已正式开机。新成立的南京汉禺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影视制作及发行,广告策划及制作,商业演出的策划、制作和组织,企业品牌策划及推广,动漫策划及制作等。市歌舞团、市越剧团,通过出让剧团冠名权、剧目演出经营权等等多种形式,分别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江苏沙钢集团等企业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吸纳社会资本投入剧(节)目生产,努力改变政府单一投资模式,增加艺术院团剧目生产的能力。市杂技团加强了与国内外演出中介机构的合作,积极开拓国外、境外演出市场,2004以来,整台杂技或杂技节目组合平均每年在国外商演800场,成为中国杂技界提高国际杂技演出市场占有率的主要艺术院团之一。市京剧团常年坚持奋力开拓农村演出市场,2004年以来自带行李平均每年在农村演出100多场。市越剧团和京剧团联合在成贤街小学建立了稳定的少儿戏曲培训基地。

第三,积极推进公益性文化单位机制改革。在局属事业单位全面实行了聘用合同制、人事代理制,推行评聘分开、岗位聘约。金陵图书馆经过多年的实践和不断地完善,形成了岗动薪变改革模式,即:从事经营创收的部门实行目标责任承包制;有一定经济效益的部门实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考核的分配制;图书馆业务部门及职能部门实行岗位考核制。这种分配形式的显著特点是“按岗定酬、岗动薪变”,以聘任上岗为基本条件,以贡献大小、业绩好坏、责任轻重为主要依据,以强化管理、加强考核为主要措施,淡化了身份,强化了激励机制,实现了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

第四,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据国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对局属事业单位(包括艺术院团)提出了“清编”的要求,即:对长期滞留国外或长期留职停薪人员进行清理。2001年7月,市文化局艺术创作室(市艺术研究所)严格依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法定程序,率先完成了对4名长期滞留国外或长期留职停薪人员的“清编”工作,在全系统起到了示范作用。2002年以来,市文化局大力推行民主推荐制、民主测评制、干部考察预告制、干部任免票决制、干部任前公示制、公开选拔干部制、干部竞争上岗制、干部能上能下制、干部交流制和干部监督制等10项制度,每一项制度又包含了若干项具体制度。同时,在局属事业单位试行会计代理核算制,建立了会计代理核算中心。在艺术生产上试行重点剧目申报立项制和剧组制。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出了南京步伐

改革开放的30年,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心始终放在城乡社区、始终放在基层,始终放在“服务”上,以大力推进街镇综合文化站(文体中心)和城乡社区文化室建设为头,融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等五大工程建设为一体,在公共文化服务的旅途中走出了“南京步伐”,即:“以政府主导,以民间社会组织为主体,以全民普遍参与为核心”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模式。

1978—1990年。南京地区初步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社会文化活动逐步走向繁荣。一是三级社会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形成。1980年,秦淮区首先形成了区文化馆、街道文化站、居委会文化室三级社会文化网。同年7月六合县八百乡成立了全市第一个文化中心,之后各郊县陆续成立了文化中心,城乡三级社会文化网基本形成。1982年市委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提出了实现全市四级群众文化网的构想,解决了城乡文化站阵地、人员、经费等实际问题。全市农村乡镇文化中心由原来的12个发展到了22个,300个街道居委会、225个公社大队建立了文化站。截至1985年,各郊县乡镇建立文化中心89个,城区50个街道全部建立了文化站;全市城乡有业余文艺宣传队227个,队员4946人,演出6806场。其中,89个郊县乡镇文化中心设文艺工厂44个,服务部27个,有文艺队员745人,演出1699场,观众近65万人次。到1990年,全市有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8个,街道乡镇文化站182个,公共图书馆18个。二是公共图书馆快速发展。市和各区县公共图书馆新建筑纷纷拔地而起,年进书量剧增,复本量大;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显著提高,高学历者增加,平均年龄降低;各公共图书馆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秩序;公共图书馆学理论研究取得了许多成果,出现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和大量学术论文;各公共图书馆开始探索电子计算机用于日常管理和图书流通工作,并从理论研究转向实际应用阶段。三是社会文化活动蓬勃开展。1986—1990年市文化局先后举办了四届金陵百花节,1987—1990年先后举办了三届金陵合唱节(1990年更名为“五月金陵歌会”)。这一时期,市和各区县文化局每年组织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多达数十项,还举办了舞狮子、耍灯、逛灯市、广场歌舞演出、金陵灯会、文化庙会、音乐舞蹈节及各类群众文艺赛事,在传统的民族民间艺术活动中传达着文化南京的新特色。四是群文创作活跃。仅1978年市群艺馆和各区县文化馆创作的小戏、曲艺、舞蹈、歌曲就达1000多个,其中小戏180多个。1989年市群艺馆组织创作的43个音乐、歌曲、舞蹈节目在省和全国文艺赛事中获奖。五是探索群众文化工作新模式。1985年南京市率先打破了群众文化条块分割、自我封闭的旧体制,市和各区县政府陆续建立了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促使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形成了群众文化社会化的新格局。

1991—2000年。特别是“九五”期间,南京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进入了“快车道”。

第一,“攀登工程”加快了基层文化建设的步伐。1996年11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文化局启动了“攀登工程”,从基础抓起,加大投入,重点扶持,加快了基层文化建设的步伐。截至2000年,全市15个区县创建了6个全国文化先进区县、8个省级文化先进区县、119个省级文化先进乡镇;4个一级图书馆,5个二级图书馆,7个三级图书馆;全市9个区县新建或扩建了文化馆馆舍,新建面积达4万多平方米;全市119个文化站达到了等级标准,原来的31个无房站乡新建了达标文化站;129个街道乡镇建立了万册图书室。在市中心区建设了20多个市民广场,总面积超过30万平方米,为广大市民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了理想场所。各区县都建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表演队伍,经常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十分活跃。南京市还专门设立了群众文艺创作基金、少儿文艺活动基金,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市群众文艺创作调演,举办一届少儿艺术团队比赛,一届金陵合唱节。这10年间,全市群文创作有近百件作品在国家或省级重大文艺赛事中摘金夺银,为南京赢得了荣誉。

第二,群众文化活动首次纳入国家艺术节。2000年9月28日—10月13日,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在江苏举办,南京市为主会场。文化部批准了南京市政府的请求,首次将群众文化活动作为中国艺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节期间全市共组织了各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188场,其中重点广场活动10场、各区县广场活动60场、社区群众文化活动118场,有5万多人次参加了各类演唱、演出活动,观众达120万人次,充分展示南京社会文化的实力和风采。据不完全统计,这10年间,全市共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文化活动1200多场,大型电视晚会20多台。“金陵春”、“小康乐”、“农家乐”、“丰收乐”、“腾飞的土地”、“春满乡镇”等系列送文化下乡文艺演出受到普遍好评。在配合中心工作和大型纪念性活动中,大型广场演出《迎回归、庆团圆》、《祖国万岁》、《虎跃龙腾闹新春》、《祖国给我理想》和大型电视文艺晚会《祖国颂》、《春满秦淮》、《金陵祭》、《走向明天》、《众志成城》、《金陵风》、《走进新时代》、《欢笑年》等都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有的还被中央电视台转播。

第三,各公共图书馆跨入了高新技术运用时期。各公共图书馆实行了计算机管理系统,部分图书馆开始着手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和理论研究工作,并建立起自己的网站,网上信息发布和网上资源的获取已成为一项新的服务功能。企业和高校、中学图书馆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0年,南京地区各类图书馆总藏书量达3666.08万册,其中公共图书馆藏书831.58万册,部分高等院校图书馆藏书2192.9万册(不含民办高校),部分企业图书馆藏书111.6万册,部分中学图书馆藏书530万册。这为南京地区实现图书馆资源共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在全省组织实施“知识工程”的通知》(苏文社〔1997〕第50号)的精神,全市加强了各区县街道乡镇万册图书馆的建设。从1999年命名第一批街道乡镇万册图书馆起,到2000年12月,全市建立了129个街道乡镇万册图书馆。

第四,积极抢救南京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项目。1979年,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联合启动了国家重点艺术科研项目“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即:“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省称 “十大集成”)。市文化局陆续投入100多万元,会同各区县文化局,组织了近百人的工作班子,深入普查、积极挖掘、抢救、整理、恢复、加工、提高了一批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项目。至1996年,全面完成了《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曲艺音乐集成》、《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中国戏曲志》、《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国谚语集成》、《中国曲艺志》等“江苏卷南京部分”的编纂工作。先后出版了《南京文艺志》、《南京通志-文化编-文化事业卷》、《南京文物志》、《南京群众文化志》、《南京戏曲志》、《南京曲艺志》、《南京民间歌曲集成》、《南京市民族民间器乐集成》、《南京民间舞蹈集成》、《南京民间故事集成》、《南京民间谚语集成》、《南京民间歌谣集成》、《南京民间故事集成》等等一大批文化志书,系统地收集和保存了南京的优秀文化遗产,记录了南京优秀文化遗产的历史和现状。同时,濒临失传的高淳“东坝大马灯”和“跳五猖”、 溧水“骆山大”和“打社火”、江浦“手狮舞”、江宁“麻雀蹦”和“马铺锣鼓”、大厂“留左大鼓”、六合栽秧号子“格登代”等等一大批南京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项目,经过挖掘、整理、加工、提高,成为了南京社会文化活动的新亮点。

2001—2008年。这一时期,特别是“十五”以来,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市文化(文物)部门预算实际执行2001年5000万元,到2007年1.3个亿,总增幅达155%。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重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使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第一,基础设施建设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基本条件。2001年以来、全市大力推进基础文化设施建设,为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2005年10月开工建设的金陵图书馆新馆已经峻工,该馆共投资1.77亿元,建成面积为2.62万平方米;该馆老馆和新馆面积达到了3.2万平方米。占地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南京文化艺术中心,已经正式成为市群众艺术馆的新馆。截至2007年底,各区县文化馆总面积4.25万平方米,图书馆总面积3.12万平方米;下关、江宁、浦口、溧水、高淳五区县博物馆总面积1.03万平方米;街镇综合文化站(文体服务中心)116个,总面积12.38万平方米;城乡社区文化室1154个,占全市城乡1371个社区的84.2%。8个区县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区县,10个区县被命名为江苏省文化先进区县;8个区县文化馆和11个区县图书馆分别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馆;40多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市民文化广场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基本活动阵地。与此同时,市属文化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得到重视和发展,一批重要场馆的扩建改造工程正在建设之中。

第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到2007年底,全市建有50个市级五星级文化站、127个村级文化活动室示范点。农村有线电视发展水平全省领先,村村通工程达100%,有线电视总户数119.6万户,入户数90.37万户,入户率达75.56%,“20户以上自然村”有线电视通达工程已完成98.42%;“农家书屋”建设稳步推进,目前已建成233个,占应建数的42.36%。镇街全民健身设施、行政村新农村健身工程达标率均为100%,实现了全覆盖。一批民间特色文化队伍和民间特色文化项目得到重点扶持,20个民间文化表演项目确定为市级保护项目。2005—2007年,为农民放映电影8412场、送图书9.64万册、送戏816场、送春联3万副。

第三,社区文化活动呈现特色化、品牌化发展的趋势。到2007年底,全市社区业余文艺团队已达1240个,占全市城乡1371个社区的90.4%。全市20平方米以上村及社区文化活动室 1269个,占全市城乡1371个社区的 92.6%。据不完全统计,2005—2007年全市各区县举办的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达3135场。各区县社区文化呈现出特色化、品牌化发展趋势,玄武区的“玄武之春”、秦淮区的“秦淮之夏”社区文化艺术节、六合区的“茉莉花文化旅游节”和“袍蟹黄汤包节”、高淳县的螃蟹节系列文化活动等都已声名远扬。

第四,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亮点。2002年以来,全市举办大型群众文化活动30多场,“金陵合唱节”和“南京市少儿艺术团队大赛”已连续举办10多年,成为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品牌活动。“名城会”期间的狂欢巡游、入城仪式、金陵舞韵等大型广场演出,“秦淮水岸”广场系列演出、“爱我南京”大型群众演唱会等,拓展了为市民群众性文化服务的新路径。

第五,文化惠民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2007年4月至12月,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共同主办了文化惠民工程——“欢乐-和谐”百场公益演出广场行活动。组织专业和业余文艺团体走向民众、走进全市城乡的各大市民文化广场以及社区广场,推出了歌舞、京剧、杂技、越剧、民乐、民间艺术、少儿歌舞等100场专场演出,受益群众达40多万人次。百场广场公益演出扩大了各区县公共文化的影响力,提升了基层文化活动的水平,带动了全市公共文化活动的开展,使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文化实惠,这对政府如何办好老百姓满意的公共文化,加快南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到了示范作用。

第六,公共图书馆延伸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南京市现有市和区县公共图书馆16家,总藏书量376.2万册,建成了60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点”,占全市城乡社区的4.38%。各公共图书馆在认真做好服务的同时,通过推行总分馆制、建立图书馆流动服务点、放大文化息资源共享工程效应等等措施,积极延伸服务触角,金陵图书馆、鼓楼区新添置了流动图书车(“汽车图书馆”),开进了社区,把图书送到了市民身边,提升了公共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

第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2004年市文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通知》,建立了南京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和市保护中心等工作机构。相继开展了组织申报,确立重点保护项目、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组织“非遗”保护展示和演示,编辑、出版史料文集,建立“南京白局”新传人传习基地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截至2008年6月,南京市已有“南京云锦木机妆花手工织造工艺”、“金陵刻经印刷技艺”、“南京金箔锻制技”、“秦淮灯会”、“南京白局”、“东坝大马灯”、“金银细工制作技艺”等7个项目分别入选第一批、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古琴艺术-金陵琴派”、“龙舞-溧水骆山大”、“剪纸-南京剪纸”等3个项目入选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拓展项目;加上江苏省演艺集团申报入选的“扬剧”和“锡剧”两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南京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已达12项。有16个项目被省政府公布为第一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有87个项目被市政府公布为首批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荟萃87项市级“非遗”项目精粹的《金陵时节-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情景展示》文艺演出,打开了一幅幅雅致的金陵民俗画卷,讲述着南京古往今来的四季生活,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国家级“非遗”项目南京云锦被正式确定为“2008北京奥运会特许商品”,面向全球限量发售1万件;南京金箔已“闪耀”在奥运工程建设之中。市级“非遗”项目江宁马铺锣鼓,受马来西亚马六甲市议会的邀请,作为中国民间艺术代表作单独表演项目,于2008年4月赴马六甲市参加了“2008国际马来欢鼓嘉年华”演出;“南京剪纸传承培育基地”也在南京市工艺美术总公司宣告成立。


三、艺术生产取得了新成绩

改革开放的30年,市歌舞团、话剧团、京剧团、越剧团、杂技团、民族乐团等6个艺术院团和南京书画院、市群众艺术馆、市文化局艺术创作室、南京小红花艺术团,以及江宁区锡剧团(原江宁县锡剧团)、浦口区扬剧团(原江浦县扬剧团),在传播南京精彩、重铸南京形象、升华南京精神的历程中共同创造了辉煌的业绩,成为文化南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30年来,各艺术生产单位基本形成了各自的艺术风格和特点以及团队精神,艺术生产的体裁、题材、艺术表现形式和艺术观不断丰富和创新,产生了一大批优秀文艺作品,在国际国内重大文艺赛事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丰硕成果。五六十年代,南京戏曲院团的演出都以传统剧目为主,创作刚刚起步,达到公演水平的创作剧目如《柳毅传书》、《南冠草》、《莫愁女》等,总共不过3-5部。而1978—2008年,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创作演出、公开发表或正在创作的新剧目就达到了76部,是“文化大革命”之前17年的15倍之多。

1978—1990年。这一时期南京市的艺术生产从复苏走向繁荣。一是恢复传统剧目和古装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开放了被禁锢10年之久的传统剧目,南京地区形成了上演传统剧目和古装戏的热潮。二是创作新剧目。据不完全统计,1978—1990年全市创作演出或公开发表的新剧目有37部,即:话剧《卫星上的交响乐》、《傅尔外传》、《在我们心灵深处》、《隔膜》、《吉他,你还能再响吗?》、《相逢在玄武湖畔》、《蓝盾牌的宝石》、《妻儿老小》、《月色溶溶》、《阵痛时刻》、《笑的联想》、《天上飞的鸭子》;越剧《报童之歌》、《巫山燕》、《春燕》、《金银梭》、《秦淮梦》、《长相思》、《秀才遇仙记》、《金殿猜谜》、《湖畔盲女》、《侯门之女》、《梨园天子》、《哑女恨》;京剧《红花荡》、《姑娘你爱谁?》、《沈万山》、《天国春秋》、《铁马金戈》、《杀子判》;锡剧《三亲家》、《画缘》(六合县锡剧团)、《荷花仙子》;扬剧《小姑换嫂》、《最听话的丫头》、《锁不住的妹子》;舞剧《海天云帆》。三是新创作的剧(节)目为南京赢得了荣誉。市越剧团的《报童之歌》、江宁县锡剧团的《三亲家》,江浦县扬剧团的《最听话的丫头》1979年晋京参加了国庆三十周年献礼演出,《报童之歌》荣获文化部创作演出二等奖。市歌舞团的舞蹈《茉莉花》在1980年全国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比赛中荣获编舞三等奖、音乐创作二等奖。越剧《秦淮梦》1985 年拍摄成戏曲电视连续剧,荣获首届中国戏曲电视剧“鹰象奖”和第六届全国电视剧“飞天奖”。市民族乐团的打击乐《新十番锣鼓》参加了1987年全国艺术节,并进中南海为中顾委演出。市杂技团的《顶碗》、《皮条》荣获“新苗杯”杂技比赛金奖;《梁祝-转碟》荣获第四届吴桥国际杂技比赛“金狮奖”、第三届全国杂技比赛银狮奖。1978—1990年市属各艺术院团以农村演出为重点,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各地演出了8500多场。四是举办了全国首届小剧场戏剧节。1989年4月20—29日,南京市文化局和中国戏剧家协会在南京联合举办了全国首届小剧场戏剧节,全国各地的10个话剧院团的13台探索性小剧场话剧参加了演出。其中《火神与秋女》、《人生不等式》、《亲爱的,你是个谜》、《明天你会多个太阳》、《单间浴室》、《欲望的旅程》、《屋里的猫头鹰》、《天上飞的鸭子》、《搭积木》、《一课》、《棺材太大洞太小》、《童叟无欺》等优秀剧目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戏剧节还组织召开了小剧场话剧艺术研讨会,就小剧场话剧的起源、形式、内容、技巧、发展走向及美学特征做了充分的研讨。这次研讨所取得的理论成果,对以后小剧场戏剧运动的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全国首届小剧场戏剧节无疑为上世纪90年代先锋戏剧浪潮的形成,适逢其时地进行了一次不折不扣的艺术热身。五是培养新苗。1984年市文化局组织了青年戏曲演员汇演,对提高青年戏曲演员的能力和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了使戏曲表演艺术后继有人,市越剧团与江苏省戏剧学校联合培养了一批越剧新苗,时称南京的“越剧小百花”。市歌舞团、京剧团、杂技团举办了业余培训学校,开创了学员教育的新路子。六是出台繁荣文艺创作的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关于繁荣文学艺术创作的意见》(宁委发〔1989〕45号,1989年12月6日)。

1991—2000年。这一时期的艺术生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重要节庆、重大事件和国家级重大艺术赛事为重点,打破了市属艺术生产单位国家级重大艺术奖项“零”的记录。

第一,传播南京精彩,升华南京精神。据不完全统计,1991—2000年全市创作演出或公开发表的新剧目有16部,即:话剧《孔繁森》、《徐洪刚》、《梅花情结》、《大江奔流》、《秦淮人家》;越剧《洞房文武错》、《八女投江》;京剧《乾隆断案》、《醒醉记》、《胭脂河》、《话说京剧》(少儿课本剧);锡剧《赖九指与秦寡妇》、《夜明珠》、《抢财神》、《瓜棚轶事》;歌剧《不屈的灵魂》。市京剧团的《醒醉记》荣获第四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市话剧团的《大江奔流》荣获第七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秦淮人家》荣获第九届文华奖和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大奖、第八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剧中秋月扮演者、演员张燕燕荣获第九届文华表演奖;省政府授予市话剧团集体一等功,省文明办授予市话剧团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市政府两次通令嘉奖市话剧团。市越剧团演员陶琪荣获第十六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并名列榜首。市杂技团的《群钗嬉春-抖空竹》、《绿影婆娑-转碟》荣获第五届全国杂技比赛“金狮奖”,《扬帆远航-地圈》荣获“银狮奖”。市歌舞团的相声《150844》荣获中国首届相声节二等奖,相声《戏迷说戏》荣获全国首届侯宝林金像奖铜奖。市群众艺术馆苏永进创作的歌曲《长江-黄河》荣获1994年度文化部“群星奖”金奖;江浦手狮荣获1994年度沈阳国际民间舞蹈大赛“金玫瑰”奖。电视专题片《金陵民艺》荣获1995年度中宣部、国家民委、文化部颁发的优秀奖。大型民间舞《钟山腾》荣获全国民间艺术最高奖“山花奖”。 这一时期,南京市打破了在“中国艺术节大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文华奖”、“梅花奖”、“群星奖”、“山花奖”等国家级重大文艺奖项评选中“零”的记录。

第二,出台政策规划。围绕迎接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繁荣文艺创作的政策。主要有:一是市委、市政府《南京市迎接第六届中国艺术节文化艺术工作三年(1998—2000)规划》(宁委发〔1998〕31号,1998年10月16日)。规划确定了1998—2000年南京市为迎接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全市艺术生产、文化设施建设和群文活动的奋斗目标、重点任务和保证措施。规划实施三年来,原规划创作56部作品,新增48部,实际完成84部,比原规划增加了28部,完成率达150%。其中创作和上演舞台剧8台,各类舞台演出达了2000多场,创作电视剧(片)25部,广播剧3部,印刷发行图书771万册,以及理论文章、文学作品、歌曲、曲艺、小品等一批优秀作品。二是《南京市文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1998—2000年文艺创作的意见》(宁文字〔1997〕238号,1997年12月18日)。意见规定:(1)充分发挥南京在创作方面的优势,充分挖掘艺术创作潜力,最佳组合艺术生产力,努力调动编、导、演人员的积极性,以巧、以奇、以特色取胜。(2)瞄准“文华奖”和“梅花奖”等国家级奖项,争取实现“零”的突破。(3)各艺术院团要做到“三个一”,即每年度加工一台可望获奖的重点剧(节)目,一台上座率较高的票房剧(节)目,贮备一台准备上演的新创作剧(节)目。群文创作要做到“五个一”,即每年度创作一首好歌(或器乐作品),一个好舞蹈,一幅好画(或书法、摄影作品),一个好戏(或曲艺、小品),一部(篇)好文学作品。(4)对重点剧(节)目的立项、论证、审核、投资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艺术创作室、艺术处、文化处、市群艺馆在艺术生产中各自的职责进行了行政确定。

第三,圆满完成了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南京主会场的承办任务。第六届中国艺术节是上世纪最后一届国家艺术节,是历届艺术节中规模最大、上演剧目最多、群众文化活动最丰富的一届艺术节。因主会场设在南京,极大地调动了南京地区艺术院团的积极性,加快了优秀剧(节)目的生产和演出场馆建设,促进了南京地区演出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南京市负责接待省内外、境内外的参、展演团19个,演职人员达1700人;5个演出场馆演出35场,观众达3.29万人次,平均上座率达到了90-95%,其中南京文化艺术中心上座率达到了100%。组织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达188场和三大系列17项展览。艺术的盛会吸引了众多的外地群众,全市仅国庆期间接待国内游客就达165万人次,同比增长20%,旅游总收入达到了8.3亿元。南京市在承办“六艺节”南京主会场过程中首创的以办节为抓手,综合打造舞台演出、群文活动和展览展示三个平台,拉动文化南京建设整体上台阶的做法,受到了文化部的充分肯定,被国内很多城市称之为“南京模式”而广泛采用。

第四,举办优秀演员专场。市歌舞团和越剧团、举全团之力,分别举办了《杨丽丽舞蹈专场》、《陶琪越剧折子戏专场》,为优秀演员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001—2008年。这一时期全市的艺术生产进一步明确把“关注南京题材、关注市民精神”作为文艺创作的第一要务,写南京事、塑南京人、展南京景、诉南京情、铸南京魂,在南京人民新一轮艰苦创业的伟大社会实践中深入采掘创作题材,为南京人民的创业鼓与呼,并以此作为市属艺术院团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作为寻找市场、抢占市场的法宝。

第一,反映南京题材的创作新剧目陆续问世。据不完全统计,2001—2008年6月,全市创作演出、公开发表或正在创作的新剧目有23部,即:话剧《我的第一次》、《平头百姓》、大型音舞诗剧《雨花缤纷》、《山泉》、《沦陷》、《医生》、《回家》、《402房间》、《涩女郎》、《圣火》(儿童剧)、《笨笨汉斯》(儿童剧)、《高速时代》(暂定名,正在剧本创作);越剧《云之锦》、《柳毅传书》(加工提高)、大型交响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京剧《海瑞》(已完成剧本创作);锡剧《八品县令》、《入城随俗》、《老屋》;扬剧《大泉魂》;大型歌舞剧《神韵金陵》;大型民族交响乐《和平颂》;大型杂技主题晚会《梦之旅》。

第二,优秀文艺作品和优秀文艺工作者不断涌现。市京剧团的《胭脂河》荣获第三届中国京剧艺术节金奖;演员范乐新荣获文化部全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评比一等奖和全国优秀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奖赛优秀表演奖;演员范乐新、郭贺军、谢文华荣获“国花杯”中国戏曲演员大赛“十佳金奖”。市话剧团的《平头百姓》荣获第七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第十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2004—2005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提名剧目,并应邀参加了文化部在北京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优秀现代戏展演;《沦陷》荣获第八届中国艺术节文华新剧目奖和文华编剧奖;演员张燕燕、于东江荣获第五届中国话剧金狮奖表演奖。栖霞区基层群众自编自演的话剧小品《女大学生宿舍的钟点工》荣获第十一届“群星奖”金奖,打破了“南京小品”在中国群众文化政府最高奖“群星奖”评选中“零”的纪录。市越剧团的《李清照》荣获第七届中国戏剧节“曹禺戏剧奖-优秀剧目奖”;《柳毅传书》荣获第十届中国戏剧节剧目奖、中国越剧节金奖、全国地方戏优秀剧目评比展演二等奖,入选2004—2005年度江苏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剧目;演员陶琪荣获第十四届白玉兰戏剧主角奖;演员朱蔺荣获首届中国戏曲演唱大赛最高奖-红梅大奖。市杂技团的《雪静绽梅-高椅》荣获“金狮奖”第四届全国青少年杂技比赛金奖,《阳光少年-空竹》和《向往-转动地圈》荣获银奖;《小马倌-绳技》荣获第五届全国青少年杂技比赛创作金奖;杂技主题晚会《梦之旅》荣获全国歌舞、杂技主题晚会优秀剧目展演优秀剧目三等奖。市歌舞团的独舞《听雨》荣获全国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比赛优秀演员奖;群舞《春风又绿》荣获第五届全国舞蹈比赛三等奖,青年舞蹈演员潘翎娟荣获2002年度CCTV舞蹈大赛优秀表演奖;声乐演员姚苏云荣获2003年度全国声乐比赛“金号奖”;相声演员吕少明荣获“全国德艺双馨演员”称号,他是江苏省唯一一位被中国曲艺家协会授予此称号的演员。南京小红花艺术团的器乐五重奏《秦淮欢歌》荣获第二届全国少儿文艺“蒲公英奖”金奖;在由文化部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儿童歌舞协会主办的2002年度中华民族儿童歌舞周比赛中,舞蹈《山里娃》、《彩蝶飞舞》荣获创作金奖和表演金奖;舞蹈《嬉雨》、表演唱《小小书画家》荣获创作、表演银奖,舞蹈《虞剑》荣获表演银奖、创作铜奖;舞蹈《新靴子》和《梨园跳妞妞》分别荣获2006年度中华民族儿童歌舞周比赛“十佳儿童舞蹈精品”和“优秀儿童舞蹈作品”奖。南京小红花艺术团、南京市第九中学合唱团荣获文化部、教育部主办的首届中国少儿合唱节比赛最高奖“小百灵杯”奖。市书画院朱道平的漆画《夏华秋实》荣获第十届全国美展金奖;市书画院孙晓云作为全国中青年画家,江苏唯一的书画家代表,被中宣部、文化部列为全国“四个一批”优秀艺术人才。市群艺馆钱卫民的版画《江南四月》荣获第七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金奖。在全国第二届“蒲公英奖”评选中,南京市的4件音乐作品、6件美术作品分别荣获5个金奖、5个银奖和4个铜奖。

第三,圆满完成了第三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的承办工作。建国以来参演剧目最多、演出时间最长的京剧盛会—第三届中国京剧艺术节(2001年12月2日—16日)是新世纪元年,由南京市文化局独立承办的一次国家级重大艺术节庆活动。本届京剧艺术节有16个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和部队的23个京剧院团的24台新剧目参演。其中有京、津、沪5个“国家队”院团,12个省级和部队院团,5个地市级院团,香港京昆剧团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首次参加了京剧节。24台参演剧目在8个剧场上演48场,加上开幕式2场演出共50场,平均上座率达到了95%,其中《杜十娘》、《洛神赋》、《蔡文姬》、《贞观盛事》、《瘦马御史》、《胭脂河》、《华子良》、《膏药章》等剧目和开、闭幕式上座率高达100%,有的剧场为了满足观众的需求,开场后临时发售了少量站票。媒体评价说:“这次京剧节剧目演出比通俗演出市场还牛气,创造了当代京剧演出的奇迹。”市文化局会同各区县文化局开展以京剧“走进社区、走进景区、走进家庭、走进校园”为主题的“四走进”群众性系列演出活动;举办了《中国京剧艺术系列展》等5项展览。在全省率先引进了全国最先进的电脑联网售票系统,以南京文化艺术中心为基地,建立了京剧节票务销售系统,并确定了以低价位让利于民、回报社会的营销策略。南京在全省首创的以现代票务营销方式拓展演出市场的做法,使售票方式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的观众,加快演出业的市场化进程,为今后全市演出市场的全面规范、深度开拓、广度扩容、良性运作进行了成功的尝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四,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办好南京文化艺术节。从2001年开始,南京市举办了每年一届的南京文化艺术节。2001年的首届积极探索了演出服务营销的新观念和新模式,结合演出服务行业的传统营销优势和现代营销手段的特点,创造了直复式营销和网络营销等,进一步激活了全市的演出市场。第二届以“文博”为主题,突出展示了南京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南京文物工作的成就。第三届以政府“文化招商”形式,向社会公开推介了舞台演出、广场文化活动、专题展览和专题电影展映等42项活动,签约总金额超过了100多万元,这是对政府组织大型文化活动的组织方式和运行机制的大胆创新,在全市政府部门举办大型文化活动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第四届首次向国内外公开招标优秀剧(节)目,48个国内外知名艺术院团的89台优秀剧(节)目参加了投标,最终14台剧目入围。通过招标和政府采购的方式,激活了南京演出业的市场化运作。从2005年开始,市政府决定每年拿出300万元在国内外采购优秀剧(节)目。市文化局运用这笔经费,采购了8台国外引进剧目和7台省内外剧目,作为第五届的“当家”剧目献给了南京的广大观众。第六届以广场文艺演出为重点,在市内的各大文化广场推出了京剧、越剧、歌舞、杂技、魔术等广场专场演出,扩大了受众面。第七届采用社会资金支持、政府适度补贴、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引进了一批中外优秀剧(节)目,惠顾了广大市民。

第五,《神韵金陵》和《和平颂》赢得了广泛赞誉。2005年5月1日,历时三年精心创作、投资700万元、反映南京2500年历史文化的大型歌舞剧《神韵金陵》正式公演,截至2005年12月演出了119场。创造了建国以来南京舞台艺术演出史上,同剧目、同场地、连续演出时间最长、连续演出场次最多的奇迹。从对该剧的观众调查情况看,一是对《神韵金陵》舞台呈现的充分肯定。广大观众普遍认为《神韵金陵》不仅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而且短短的90分钟聚焦了南京历史文化的精华,在散点透视的艺术氛围中,串联起了熠熠闪亮南京文化的精粹,使广大观众在艺术欣赏和审美感受中,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对南京历史文化的认同。有观众发表文艺评论认为“南京的《神韵金陵》与杭州的《宋城千古情》并称为中国史诗类歌舞剧中的两朵奇葩。”二是对《神韵金陵》各“军兵种”联合“作战”的形式的充分肯定。广大观众认为,在有限的演出时间里,可以欣赏的舞蹈、音乐、戏曲、杂技、武术等等多种艺术的精粹,特别是在舞蹈方面,有独舞、双人舞、群舞,有的舞蹈完全可以独立成篇,这与目前我国同类型的文化旅游产品有着极大的不同。三是对《神韵金陵》营销方式的充分肯定。《神韵金陵》是一部全程市场化运作的舞台剧,在改革和创新市场营销的理念、策略、机制和手段的同时,建立了以南京文化艺术中心为基地的票务电脑联网售票系统。

历时两年艰苦创作,大型民族交响乐《和平颂》作为文化部主办的“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系列活动的开幕式演出剧目,于2005年5月9-1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公演,李长春、刘云山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孙家正部长,罗志军、孙志军等省市领导观看了演出。本次演出汇集了南京民族乐团、香港中乐团、台北市立国乐团、中国交响乐团合唱团、中国少儿广播合唱团、北京演出公司等两岸三地10多家演出单位约500人,开创了中国民乐演奏史的先例。

第六,书画艺术走进火热生活。2006年1月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了《孙晓云书画艺术展》,顾秀莲、黄孟复、孙家正、周巍峙、孙志军、陆军、缪合林、叶皓等领导及在京书画家代表约500人出席了开幕式,在全国书画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同年2月下旬在江苏美术馆举办了“彤管清华—孙晓云书画艺术汇报展。之后,市书画院又相继在北京举办了《南京书画院优秀作品展》,在南京举办了《南京书画院年度优秀提名作品展》等。2007年为发扬新金陵画派的创作精神,创作一批继承传统、弘扬时代主旋律的优秀美术作品,市书画院组织画家“重走两万三千里”,开展以“传承与新境”为主题的“新金陵水墨”系列创作活动,并圆满完成了第一、二阶段跨越5省1区的写生任务,拓展了书画家们的创作思路,积累了一大批创作素材,创作了近百幅作品。

第七,举办优秀演员专场走向制度化。市越剧团、京剧团和歌舞团举全团之力,分别举办了《东方戏剧之星—陶琪越剧折子戏专场》(上海东方电视台举办的第十四届“东方戏剧之星”演出)、《胡国美越剧折子戏专场》、《樊建萍越剧折子戏专场》、《朱蔺越剧折子戏专场》、《魏小梅越剧折子戏专场》、《范乐新京剧折子戏专场》、《姚苏云专场音乐会》,为本团优秀演员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开创了新局面

改革开放的30年,南京以规划保护为重点,走出了一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特色之路。截至2007年,南京市拥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81个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0处107个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60处;地下文物保护区7处13片;近现代优秀建筑67处、近现代优秀建筑风貌区10个;正常开放的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有66座。南京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之多、门类之全、时间跨度之长,位居全国前列。特别是2003年7月3日南京明孝陵的“申遗”成功,极大地振奋了南京人民在文化方面的自信、自尊、自觉和自豪的情感与认同意识,从而引发了全民性的对南京历史文化遗产的认同、尊重和保护,催苏着南京人民在一个全球化时代里迅速地形成了新的“文化自觉”意识。

(一)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强化规划保护的力度

南京与北京、西安、洛阳并称中国四大古都。1982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为了更好地保护与利用历史文化资源,1984年,南京就在全国较早编制了《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之后的10多年间,又经过数次修订完善,并相继编制了一系列详细规划。2001年《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后,《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也随之根据城市新的发展要求重新调整,综合考虑了环境风貌、城市格局、文物古迹、建筑风格和发掘历史文化内涵等五个方面,按照城市整体格局和风貌、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古迹等三个保护层次,将城市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遗存有机组织起来,充分体现南京山、水、城、林交融一体、气度恢宏的古都特色,重点挖掘和展示南京六朝、明清、民国文化,建立起了完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

《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公布施行后,南京又陆续制定出台了《城南民居保护规划》、《南京城墙保护规划》、《南朝陵墓石刻保护规划》、《明孝陵保护规划》、《朝天宫古代史博物馆总体保护规划》、《南京明故宫遗址保护规划》、《颐和路近代建筑群及街区保护规划》、《北极阁风貌区实施规划》,编制了门西地区、普德寺、栖霞山千佛崖、栖霞寺、堂子街太平天国壁画馆、朝天宫西部、萧憺萧恢墓、南朝石刻、牛首山、郑和墓、静海寺和天妃宫、民国建筑、民国公馆区利用、石城风景区、幕燕地区、江宁东山地区更新、江宁科学园区改造等等保护规划或建设规划,这对保护南京的历史文化遗存,合理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市文物局根据《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年2月1日),完成了主城区内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紫线的重新划定工作,开展了主城外围文物紫线的规划编制工作。

(二)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为基本原则,积极慎重地做好老城改造工作

南京文化内涵的精髓在老城,每一件历史遗存,每一处文物保护单位,都保存、蕴藏和传播着南京的历史文明。这是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保护了“特色”,就是保住了我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根基。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新城,疏解老城”,把南京建设成为“充满经济活力、富有文化特色、人居环境优良”的城市发展目标,着力把南京营造成为文化之都、活力之城、宜人之地。二是精心打造中山东路景观工程,使明故宫风貌与民国优秀建筑群交相辉映,特别是维修保护了东华门、西华门、西安门、神策门四门遗址,整治了环境,建设了绿地或公园。三是明城墙围合的老城是古都南京的核心。南京历代都城的遗址、三分之二左右的历史文化遗存都分布在老城内。根据市政府提出的“老城做减法、新区做加法”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思路,编制了覆盖老城41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老城内现有的文化遗存进行了摸底,现已初步查明包括文物古迹、近代优秀建筑、名人故居、古树名木、古河道与古桥梁等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多达1200处。四是建设明城墙风光带,精心打造静海寺—天妃宫、江宁织造府、金陵大报恩寺塔、玄武湖四个历史景点,组织实施了南捕厅、朝天宫、颐和路、梅园新村、门东门西五大历史片区的更新与保护工作,加大了对明城墙维修力度,截至2007年底,完成了维修明城墙20公里,占现有35.267公里南京明城墙中地面遗存部分25.091公里的80%。同时,为了保护南京老城内历史文化资源,将老城需要保护的用地划分为三类,按不同层次进行控制。

(三)以设立南京城门遗址保护区为重点,六大举措保护南京历史文化街区

完成了《南京老城保护与更新规划》,从六方面提出了南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具体措施。一是以明城墙作为保护都城格局的重点,将从申遗的高度进行规划和保护。规划将明城墙及遗址两侧外延30米列入保护范围,严禁建设。保护范围再外延5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同明城墙风貌相协调。在现存历代城门、原明城门遗址设立城门遗址保护区。二是将宫城遗址、历史轴线、传统街巷列为重要的保护内容。南京道路和街巷的格局,是以六朝南唐轴线(中华路)、明朝中轴线(御道街)、民国轴线(中山大道)这三个历史轴线为中心形成的棋盘式格局。尤其是明故宫遗址,必须予以重点保护。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传统街巷,根据历史文化保护区详细规划要求,整体保护街巷格局、尺度、绿化以及街巷两侧建筑界面。三是对于纳入保护体系的重要近现代建筑、名人居址、历史典故发生地等,将分别采取全面保护、保护特色的建筑外壳或保护关键构件、或允许更新重建。四是规划明确划定了老城地下文物控制区范围。石头城遗址区、六朝宫城及御道街遗址、南唐宫城及御道街遗址、明代宫城及御道街遗址等6片区域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五是南京老城的山川形胜、河湖水系列被列为保护的重要内容,重点保护和再现城南的秦淮河水系,城北的金川河水系,城东的清溪、运渎,以及前湖、琵琶湖等。六是城市建设不得破坏古树名木及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

(四)加强文物维修、考古发掘和科学研究工作,大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为了凸显南京古都风采,南京市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的十六字方针,大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南京市用于保护文物古迹的经费呈逐年增长的态势,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2052万,2001年6258万,2002年3430万,2003年6400万,2004年3100万,2005年3700万,2006—2007两年近9000万,大大高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中山门城墙、阳山碑材、方山定林寺塔纠偏、浡泥国王墓墓园整治、秦大士故居维修工程、中华门防水和瓮城抢险维修工程、玄武门至解放门维修工程、南朝陵墓石刻加顶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下马坊石刻支撑保护、六合文庙戟门维修的主体工程等等一大批全国、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得到重点修缮。截至2007年,南京已基本形成了以六朝陵墓及精美石刻、栖霞千佛崖等为主体的六朝文化圈;以明故宫遗址、明孝陵及其功臣陪葬墓、明城墙等为主体的明文化圈;以中山东路、中山北路、长江路、颐和路公馆区和中山陵、总统府、国民政府外交部等国保单位为核心的民国文化圈。2005年9月开工的堂子街壁画艺术馆,总投资4000万元,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将于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7.32公顷、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扩建工程如期竣工开馆。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的南京市民俗博物馆已建成开馆。瞻园东延北扩工程已经正式动工,2008年底扩建后的新瞻园将和市民见面。

南京汤山古人类头骨化石的出土,将南京有人类活动的历史提前到了几十万年前。南京人化石地点荣获1994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高淳薛城新石器时代遗址,代表了苏、浙、皖三省交界地带的一种古文化的类型,荣获1997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提名奖。经过多次考古发掘的浦口牛头岗遗址,是长江以北、淮河流域一处典型的“台形遗址”,文化层堆积深厚,内涵丰富,代表了该地区从原始社会晚期至西周时期文化演变的形态。六朝遗存十年来的考古发掘,是南京半个世纪以来收获甚丰的一个时期,作为南京地下遗存中最具特色,在全国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六朝遗存的考古发掘又取得了新的成果,其中以东晋时期的一批世家大族墓葬和相当一批有明确纪年的标准墓葬的发掘,最具影响。六朝家族墓葬的考古发掘,荣获1998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六朝城市遗迹的考古工作,在以前一直是个空白,经过三年不懈的努力,六朝时期建康城的许多遗迹和遗物重见天日,使得我们对六朝建康都城的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倍受多方面的关注,该课题已被列入国家文物局的重点科研课题。1999年钟山六朝坛类建筑遗存的调查与清理,揭示出我国目前所知年代最早、体量最大的坛类建筑遗存,荣获2000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作为明初的首都,南京明朝地下遗存的发现继续集中而精彩。明初功臣、贵族墓葬的发掘,给我们进一步了解当时精美绝伦的物质文化提供了赏心悦目的珍贵文物,明故宫建筑遗存和遗物、大报恩寺琉璃构件的陆续发现,明孝陵配殿的清理发掘,向我们展示了明代宫城皇家建筑的宏伟和气派。江宝船厂船坞遗址、江宁将军山沐氏家族大墓考古发掘工作都取得了重大成果。溧水、江宁境内宁杭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共发掘6230平方米,清理各类遗迹共计115个,出土文物971件,标本8572件。江宁上坊孙吴墓考古发掘被评为200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入围项目。

对南京汤山猿人的综合性科学研究已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成功复原了南京猿人1号头部的全貌。2004年,举办了“中法合作古人类文化与环境高级研修班”,全国有30多位旧石器考古学家和专家参加了研修。目前正在由法国国立自然历史博物馆与北京大学、南京市博物馆合作,进一步对南京汤山猿人头骨化石及其出土地点进行综合性科学研究,以系统地揭示南京汤山葫芦洞猿人遗址的地理地质背景、南京猿人及其伴生的哺乳动物、孢子花粉、植硅体化石和洞穴成因演变,并结合测年数据,进一步阐明南京猿人的生活环境和年代。

(六)拓展“南京文博之夏”主题,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魅力

截至2008年4月,南京地区常年正常开放的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有66座,涵盖了历史文化、革命文化、自然科学、人文科学、文化艺术等各个门类,以其厚重、丰富和精彩,全方位地传递着我们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魅力和勃勃生机。特别是以长风堂博物馆、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史料陈列馆、全国首家社区历史文化博物馆—石头城社区历史文化博物馆、全国首家社区民俗博物馆—秦虹社区民俗博物馆为代表的民营和社区公共博物馆,拓展了南京公共博物馆发展的新路径。

为了整体展示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丰厚的历史文化精彩,市文物局从2003年起,联合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每年举办一届“南京文博之夏”活动。在通过媒体、社区、学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后,确定了每一届“南京文博之夏”的主题。第一至第六届的主题分别是“博物馆与朋友”、“快乐课堂”、“文化的桥梁”、“博物馆与乡村青少年”、“走进历史,畅想未来”、“关爱与守望”,这些充满了亲和力的主题活动,架起了公共博物馆与广大市民沟通的桥梁。重点推出了《六朝风韵》大型演出、《六朝风采》、《明都南京》、《蟠虎踞—南京历史文化》、《沐英家族墓文物特别展》等一批精品展览和演出。五届“南京文博之夏”举办各类活动307项,参与、参观人数达160万人次,为农村送电影近百场,还组织专车接送农村孩子进城参加“南京文博之夏”活动。全市16家重点博物馆向地铁和三桥建设者、残疾人、下岗工人、外地民工赠送了3万多张参观券,向农村孩子家长赠送了近5万张参观券。2008年正在进行的第六届推出了7大系列主题活动,四川地震灾区在宁借读或就医的孩子们与南京的小朋友一起参加了夏令营活动。

(七)深入开展“五纳入”,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责任主体

每年年初,市政府都要和各区县政府,按照“五纳入”的要求签定文物工作责任状。责任状要求各区、县政府必须做到,一是 确保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完好率达到100%;二是发现地下文物上报率达100%;三是加强文物法治宣传培训工作,依法行政,保证文物保护经费按比例逐年递增;四是强化文物保护网络建设,加强对流散文物的管理。在此基础上,各区县政府再与辖区内各街镇同样签定文物保护责任状,逐级明确各自的责任。这样就使得文物保护工作真正纳入了各级领导的责任制。每年年终全市还要根据责任状中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各区县文物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实践证明,各级政府都能较好地按责任状的要求履行职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文物工作在各级领导干部的头脑中已占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八)全面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拓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新路径

一是从2004年8月起,用了一年多的时间,首次对南京历史文化资源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其目标:(1)全面调查、核实南京历史文化资源的存量、分布、内涵、价值、保存和状态、环境现状等状况;(2)利用现代技术,建立资源共享的南京历史文化资源信息库;(3)在建立信息库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和科学规划。普查内容包括历史文化资源的名称、所在地点和区域、时代、规模、地理特征、资源现状以及文化价值、拥有者、使用者等等,并首次将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也纳入调查内容之中,包括方言、口头文字、神话或传说,地方音乐、戏曲、民间舞蹈、民间游戏等10个小类。二是开辟了南京《老城历史典故发生地保护名录》,详细开列了南京影响深远的35个重大历史典故、名人故事。金陵、乌衣巷、玄武湖等50条兼具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地名被列入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围。三是2004年5月秦淮河历史文化资源发掘工作基本结束,这是南京市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对秦淮河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整理,共发现整理名胜古迹100多处、历史典故50多个、诗歌辞赋315篇、历史名人220位以及大量的古画、民俗、美食、特产等资料。在此基础上,南京市研究制定了秦淮河近、中、远三期历史文化资源利用方案。按照已经确定的总体思路,开发基调将突出秦淮情怀、突出“夜泊秦淮”的景观特色、突出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社会价值。四是南京市还准备给南京的老地名“挂牌立碑”,将在南京重要的地名遗迹立碑,说明此地发生的历史事件和与之相关的著名人物,对一些反映古都特色的老街巷,特别是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老地名,则挂牌注明其历来用过的名字和原址位置。这不仅有助于南京人了解自己的城市,也可以成为新的旅游亮点。


五、文化产业发展进行性提速

改革开放的30年,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从体制内文化单位文化产业的雏形逐步转向与体制外文化产业园区和企业合流并轨,南京文化产业由温转热,由边缘走向中心,正在成为南京现代服务业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1978—1990年。从1978年开始,市文化系统通过“以文补文”、“多业助文”、专业剧团分队承包、企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等等多种形式,推动南京文化产业的发展。1981年市文化局出台了《南京市农村集镇电影院和售票放映点管理办法》(试行)(宁文字〔1981〕142号),加强了农村集镇电影院和售票放映点的领导和管理。1984年市文化局对全系统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扩大了人事和财务管理自主权。为了破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和能上不能下的弊端,1985年对文化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了任期制,各文化企业对内部员工实行了聘任制,并根据各自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了本企业内设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开展技术练兵,树立岗位标兵。1988年在市影剧公司、新华书店、广告公司等三家局属文化企业推行经营承包制。1989年又在市影剧公司、新华书店、广告公司和文物商店等四家局属文化企业,全面实行了经理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市博物馆、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梅园新村纪念馆、金陵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和金陵百花编辑部等6家事业单位试行企业化管理。

1991—2000年。为了稳定农村电影放映队伍,1991年市影剧公司对全市310名农村电影放映员转招为农民合同工。1992年,市影剧公司、广告公司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全市企业单位第二批劳动人事、工资分配、社会保险“三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这两家企业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和上岗合同制,实行了动态考核的岗位技能工资制。这为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参与市场竞争,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993年市文化局将这一做法,在全系统企事业单位逐步推开。各文化企业单位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挖掘内部潜力,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增加技术改造投入,拓展经营渠道,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1994年市影剧公司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利润800万元;市新华书店销售收入突破9000万元,利润275万元;市广告公司营业额1100万元,利润168万元;这三家企业用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资金高达2700万元。1995年市影剧公司、新华书店、广告公司在全面实行“三项制度”综合改革的基础上,分别修订、完善了各自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市群众艺术馆根据内含机构各自的活动范围、所处地位、工作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即分为经费由馆里全包的、参照剧团差额拨款的、自收自支的和企业化管理的等四类,提高了各部门自身的竞争力。金陵图书馆则加大了对内含机构和各岗位两级考核的力度,将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落到了实处。1996年市影剧公司积极参与组建长江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并成为主要股东之一,理顺了影片发行渠道,稳定了南京地区的电影市场。同年,市文化局在全系统全面推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事业单位开始实行“五包一挂”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即包社会效益、包经济效益、包事业发展、包改革和内部管理、包党建和班子建设,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企业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事业发展和技术改造、改革和内部管理、党建和队伍建设等目标的完成情况。从1997年起,市文化局对全系统文化企事业单位开始实行一年一次的全面审计,重点是做好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全面加强财务监督和经营实绩评估,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审计和文化经营实体的管理办法。1998年市影剧公司、新华书店和广告公司等三家老文化企业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轨。在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的基本上,各自进行了更深层次的改革。市影剧公司出台了《富余职工安置暂行办法》、《职工医疗费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实行规范化优质服务的措施。市新华书店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减员增效的暂行办法》、《职工店内下岗培训交流暂行办法》,以及进一步完善联利联销分配办法等管理规定。市广告公司制订了中层干部动态考核制度,鼓励职工多产多销的住房奖励办法等等。该公司还采取了“抓大放小”的方针,对经营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改革,使“大”的优势更加突出,让“小”的放开搞活。

1999年,市文化局正式提出了发展文化产业的观念,并将其作为今后的主要工作进行组织实施。为了努力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结合全市文化系统的实际,市文化局于1999年成立了以组织培训、开展调研、制定规划、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等为主要职能的“改革工作办公室”。同年8月,举办了全系统发展文化产业培训班。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南京市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0年初,市文化局召开了发展文化产业工作会议,交流体会,评选论文,讨论《规划》。市文化局还抓住第六届中国艺术节主会场设在南京的良机,及时组建了南京文化艺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新世纪演出公司,并按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和运作,在艺术节期间为盘活演出市场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影剧公司通过调整影剧院布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引进人才、精减富余人员等改革措施,当年实现扭亏400万元。广告公司从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入手,实行内部激励竞争机制,积极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不仅站稳了脚跟,而且经济效益也有所回升。2000年,影剧公司对影视百花园进行重新改造,推出了10个放映厅的“电影超市”,拉动影院布局调整,探索规模经营、创造规模效应的运作方式,并取得初步成效;同时盘出影剧公司下属的4个闲置场所和设备,进行出新改造,实施主副业结构调整。市文化局还对东方康乐园及时进行改制,清算不良资产,盘活优良资产,扭转了长期亏损的局面。

据2000年市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全市有文化机构1658个(文化部门832个),从业人员13522人(文化部门5191人),社会总产出25474万元,增加值16421万元,营业盈余1037万元。上述统计数据表明,现有的文化行业就业人数和社会总产出在全市所占比例是微不足道的,全市的文化产业尚处于发展的萌芽状态、弱质阶段,但是发展前景是广阔的、光明的。

2001—2008年。作为南京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2005年底的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把“文化南京”确定为构建和谐南京的“五大发展战略”之一,把文化产业确定为“五大新兴产业”之一。2006年9月,南京市人民政府在《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了南京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模式,即:“保护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风貌,传承六朝古都的历史文脉”;“使每一个人的创意都受到鼓励,使每一个好的创意都有市场化和产业化的机会,使每一个创业者都得到有力的制度保护和良好的政策扶持”;“着眼于培育创意、创新、创业的制度环境、法律保障和文化氛围。”这标志着以构建文化南京、和谐南京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基本确立,一个前所未有的文化产业投资高潮正在逐步兴起,南京蓄势多年的文化产业终于骤然发力,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文化产业实践正在进行性提速。

第一,业态发展形势良好。计算机软件设计继续领军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2007年全市软件产业实现销售收入突破360亿元,平均每天进账近一个亿,同比增长39.53%,软件出口预计达4.8亿美元。南京软件产业在全国城市中位列第五,“中国软件产业名城”崭露头角。动漫产业异军突起。2007年南京市动漫产业年产值达到了2.5亿元,带动文化、体育、广告、教育、旅游、商贸等相关产业收入50亿元;动漫企业近60家,从业人员2000多人,原创动画片年生产能力已达2万多分钟,年实际生产国产原创动画片已达8000分钟,对外加工动画片达到4000分钟。工业设计业全省力拔头筹。以南京大学—鼓楼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为依托,以模范马路沿线大学、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为支撑,江苏省最大、全国不多的科技资源、智力资源密集的南京工业设计集聚区基本形成。会展经济步入“品牌时代”。2007年全市举办各类展(博)览会和节庆活动310个,同比增长30%,超过1000个摊位的大型、特大型展(博)会15个,是2006年的一倍多。参展企业达到3.1万家,专业观众22万多人,展览面积85万平方米。目前,南京市会展经济在全国各大城市中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

第二,载体建设发展较快。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稳步推进。截至2008年6月,全市正在建设或开园开街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已有42个,江苏文化产业园、创意东8区、南京石城现代艺术创意园、西祠街区、幕府三○工园、南京数码动漫创业园、中国玉文化创意产业园、晨光1865科技创意产业园、南京红山创意工厂等18家园区被确定为南京市市级文化产业基地。经国家广电总局审核批准,南京软件园正式成为“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以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南京软件园为核心,以江苏文化产业园、南京数码动漫创业园等两个集聚区相支撑的“一个基地,多个园区,统一规划,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创意东8区荣获“中国创意产业最佳园区奖”,跻身2007年全国10个最佳园区之列。“南京1912”先后被命名为江苏省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荣获2004—2005年度“南京市旅游业先进集体”称号,被评为南京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街区。2008年4月,西祠街区被命名为江苏省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各类民营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已成为投资南京文化产业的主力军。目前南京文化创意产业协会90个会员单位中有65家民营企业,占会员总数的72.2%;南京动漫产业协会67个会员单位中,有46家民营企业,占会员总数的68.7%。

第三,服务支撑条件得到优化。截至2007年12月,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支撑体系基本形成。先后发布施行了《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南京文化产业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等14份政策性文件。各区县政府也制定了文化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市和各区县分别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了申报标准,市级每年1500万,各区县每年总计1100万元。为全市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园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资金和智力支持。目前市级开展的两次评审中,共收到有效项目申请180项,申请金额1.6465亿元,53个项目通过公示,累计资助金额1891.8万元;其中影视动漫业8个项目兑现奖励资金527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南京影视动漫产业的发展。各区县和园区都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和优惠政策;市和区县两级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园区服务功能。南京1912、南京1865、创意东8区、西祠街区、幕府三○工园、南京石城现代艺术创意园和南京高新动漫、紫金山动漫1号、南京数码动漫等重点园区,建立了多种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南京数码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成果,成为2007年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的最亮点。

第四,产业招商红红火火。在2006年中国南京重大项目投资洽谈会上,首次举办了文化产业专题招商会,集中推出招商总额为212亿元的100多个项目,现场签约9个项目,协议金额达28亿元,成为“重洽会”的一个新亮点。举办了第二届和第三届中国(南京)国际软件产品博览会。第二届“软博会”引进202个软件项目,总投资56.9亿元;第三届“软博会”70个重大软件项目签约,总投资87.7亿元。通过举办第一、二届中国南京文化产业交易会,赴深圳、杭州、合肥等地参加博览会、交易会等,全市文化产业招商工作取得重大成果。两届文交会设展览交易、论坛、拍卖、文艺演出等近150多项子活动,展品总量超过400万件,两届文交会观众达60万人次,意向交易和意向投资额超过100亿元。尤其是第二届文交会,来自全国各地及国外城市的350家参展企业参与主会场的展示交易,现场总交易额突破5000万元,订单交易额近5.5亿元,文化产业项目招商推介会整体推出了69个项目,融资总额逾200亿元。现场有19个项目签约,签约金额超过40亿元,充分展现了文化产业的丰富内涵和优秀成果,实现了为南京文化产业招商引资的功能。举办了第五届和第六届中国南京(六合)茉莉花文化旅游节。第五届“茉莉花节”接待各地游客31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72亿元,引进投资项目188个,总投资额达102亿元;第六届“茉莉花节” 接待各地游客43.5万人,实现旅游总收入3.4亿元,洽谈签约项目139个,总投资额达168亿元。

第五,产业实力不断壮大。按照国家统计口径,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2004年为58.63亿元,近3年几乎增长了一倍,年增长均在25%左右,2007年为111.65亿元;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2004年为2.84%,2007年为3.4%。而根据《南京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统计口径,2007年南京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02.65亿元,占GDP比重为9.22%。这些数据均高于全国全省水平。据市地税局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南京市文化体育娱乐业上缴地方税收2.12亿元,同比增加9100万元,增长75.76%,增幅居第三产业增长之首。2007年上半年,全市文化体育娱乐业共上缴地方税收1.5552亿元,同比增长6924万元,增幅高达80.25%,而同期全市第三产业地方税收增幅为44.13%。


六、文化市场建设实现了新进展

改革开放的30年,南京市按照“管理促文明、文明促繁荣”的理念,始终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工作方针,积极培育和繁荣文化市场,努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全市的文化市场建设主要围绕四项工作进行,即:规范市场秩序,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市场环境;放宽市场准入,积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市场,引进大型项目,引导市场发展;大力推进文化经济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建立连锁市场,降低文化消费成本。

1978—1990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和全市文化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南京市按照中央提出的“开放搞活、扶持疏导、面向群众、供求两益”的方针和“保护合法的,抵制庸俗的,扶持健康的,允许无害的,取缔非法的,打击反对、淫秽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对文化市场实行综合治理,推进发展。1985年南京市第一家营业性歌舞厅—南京市话剧团的“百花舞厅”对外营业,这标志着南京的文化市场基本形成。1978—1986年,市文化市场管理机构挂靠在市文化局,与群众文化处合署,其管理的层面涉及到歌舞娱乐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书报刊市场、音像市场、桌球市场、集邮市场、书画市场等7个市场,先后出台了15项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营业性录象放映和加强录象管理的通知》(中办发〔1985〕45号),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成立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的精神,1987年7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其办公室挂靠在市文化局,与文化市场管理处合署。1990年12月30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改为南京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市社文委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负责全市社会文化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的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的规划、培育和管理;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领导与组织深入开展全市“扫黄打非”工作,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制黄贩黄的犯罪行为以及盗版、侵权的违法活动,不断净化文化市场。市社文委主任由市委分管书记担任;市社文委副主任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分管市长、市委和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以及市文化局局长担任;市社文委委员由市文化、公安、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商、物价、交通、市容、邮政、旅游、港务、科委、教委、市总工会、妇联、团市委等部门的有关领导担任。市社文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文化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简称“市社文办”),与文化市场管理处合署。各区、县参照市里的做法都先后建立了相应的区级社会文化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并建立了街道、乡镇社会文化管理组织,形成了市、区县及街道乡镇三级社会文化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网络。市和各区县“市社文办”建立了三支相对稳定的文化市场志愿协查队伍,即:市离退休教师协会组成的书刊市场督导队、市总工会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书刊市场协查队和全市文化市场青年监督岗。“市社文办”成立后的1987年,全市共查获非法书刊300多种6万多册,与省新闻出版局联合举办了非法出版物大型展览。1988年举办了全市文明舞场的评选活动,对舞厅乐手、歌手进行了业务考核。据不完全统计,在市社文委的领导下,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通力合作,仅1989、1990两年,全市收缴查禁书刊738种20多万册,非法音像制品11194盒(其中淫秽录像带2000盒),取缔无证书刊、音像制品经营点221家,查处制黄、贩黄、传播淫秽物品案件264件,打击处理了172人,公开审判了7件涉嫌利用淫秽录像、书刊进行流氓活动的犯罪嫌疑人14人。截至1989年,全市有书报刊店(亭、摊)350多个,桌球、康乐球2354台,正常开放的舞厅(场)40家,各种游乐场14家,音乐茶座、咖啡厅36家,录象放映站3家、放映点174家,民间职业剧团23个,电子游戏机354台,书画经营点56家。

1991—2000年。1997年3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与市社文委“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其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与文化市场管理处合署。各区县参照市里的做法,都先后成立了本区县社文委和“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其办事机构都挂靠在区县文化局,与文化市场管理科合署。“市社文办”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开展“扫黄打非”斗争。这一时期,南京地区文化市场管理已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包括了17项管理制度、40多个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层面涉及到了图书报刊市场(含:长三角书报刊市场)、歌舞娱乐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电子游戏机市场、电子出版物市场、网吧市场、电影市场、音像市场、录象放映市场、字画市场、保龄球等新兴娱乐市场、印刷复印等出版物市场,以及咖啡馆、酒吧间、音乐茶座市场等13个市场。建立了对各区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考核制度,成立了书报刊协会、歌舞厅联合会、网吧协会等3个行业自律组织。1997年12月《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0号)发布施行。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保障文化市场文明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法。截至2000年,全市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达6939多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648家、书报刊销售单位1987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1390家、美术品经营单位78家、演出场所76家、游戏机场所260家(8110台)、印刷复印经营单位近2000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500多家。全市文化市场经营主体中国有的占16.3%,集体的占32.1%,民营、个体的占44.3%,中外合资的占7.3%。2000年全市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从业人员5万多人,年营业额18亿元,上缴国家利税7062万元。1991—2000年,全市共出动文化市场稽查人员22万多人次,检查各类出版物经营场所11万多家次,收缴反动、淫秽以及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579万多张(册),抓获制黄、贩黄犯罪嫌疑人1000多名;举办各类经营者法制培训班300多期,举办文化产品、娱乐项目的展览与表演、竞赛活动1000多场,各种业务咨询日(宣传周)活动300多次,送文化下乡60多次,组织公益性演出和娱乐活动270多次,有计划地引入省内外、境外商业性演出团队780多个,各类商业演出3万多场,观众逾千万人次。1994—1999年,市社文办(市“扫黄打非”办)连续5年受到中宣部、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文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署、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7部委的联合表彰。1999年文化市场管理处被评为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集体、省文化市场先进稽查机构,分管局长施正东同志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

2001—2008年。2001年底,政府机构改革,市社文办(市“扫黄打非”办)划转市新闻出版局。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社文办一分为二,一部分划转到市新闻出版局,组建了南京市出版物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一部分留在市文化局,组建了南京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两支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均为行政专项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同时,各区县委、区县政府也进一步明确了本区县的文化市场稽查队的编制和经费;各区县社文办(“扫黄打非”办)依然与本区县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科合署。这一时期,南京的文化市场建设呈现出平稳发展的趋势。

第一,以繁荣文化市场为重点,政策服务关口前移。长期以来人们总是认为加强演出市场的管理,就是不断加大整顿治理力度,严查、重罚。结果是,越整,市场越萧条;越整,经营者意见越大。市文化局总结了经验教训,转变了观念,由“围网捕鱼”转为“放水养鱼”,即由“整治”转为“服务”。用服务的方法加强管理,用服务的方法引导市场的繁荣。例如“光阳大舞台”筹建之初,市文化局主动上门提供市场信息、政策法规的服务,同时组织经营者赴长沙、武汉等地考察、学习经营观念和运作方式。施工期间,市文化局多次深入现场作业务指导。建成后,又帮助策划节目,审查演员队伍。由于文化行政部门服务到位,“光阳大舞台”、“南京1912”以其雅俗共赏、互动互乐、适合大众等特色,占领了南京演出市场的制高点,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休闲娱乐。在新的观念指导下,市文化局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采取了三项有效措施进一步繁荣演出市场:(1)实行开放政策,创造良好环境。主要是放宽市场准入,对社会资本实行全面开放,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演出市场竞争。(2)加强培育引导,发展特色经营。主要是引导演出市场形成“五大品牌”,即:高雅演出型(如南京文化艺术中心),市井演出型(如秦淮剧场),雅俗共赏型(如光阳大舞台),涉外演出型(如海阔天空俱乐部)以及农村戏剧演出型(如高淳县、溧水县)。(3)坚持繁荣与净化并重,促进健康发展。2004年5月19日至23日,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暨演出市场管理和改革发展现场会在南京召开,市文化局的做法由省文化厅在全省作了推广,并受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文化部有关领导以及各省、市文化管理部门的一致赞扬。截至2007年,全市由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演出场所占全市演出场所的70%,由社会资本为主体投资的文艺表演团体占全市演出团体的60%,由社会资本设立的演出经纪机构占南京地区总数的75%,全市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演艺娱乐场所已达15家。2005—2007年,全市演出娱乐市场接纳了1720家演出团体,演出4.7万多场次,基本形成了集文化、商贸、旅游为一体的文化市场经营格局。

第二,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开展好整治工作。市和各区县文化局以网吧、音像制品销售、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和娱乐场所为重点,不间断地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行动或联合行动。每年年初细化稽查方案,列出每周7天的稽查表,制定了稽查范围、检查家次、重点区域,并保证夜间检查不得少于总稽查时间的30%,做到了重要区域重点查处,边缘地带不留死角。2001—2007年,市和各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出动13.2万多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3.3万多家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500多万张,仅2007年度市和各区县文化局立案查处并执行完毕的“网吧”行政处罚案就达311件,执行罚款总金额124.68万元。以创建沪宁沿线地区“音像管理示范区”为目标,积极扶持正版音像销售,发展音像连锁直营店、大商场音像专柜,依法整治、坚决打击非法音像制品销售行为,会同公安机关将“6·20”和“8·14”两起侵犯著作权案涉案人员送上了法庭,使他们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保护了知识产权。这两起案件是全省首例判案,被最高法院列为全国典型示范案例,这是市文化局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的结果,为全国文化行政机关起到了示范作用。南京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支队长袁培珍同志被评为文化部2005年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同时,市文物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和非法买卖地下文物的通告》;全市文物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将本辖区内田野古墓葬和文物保护单位纳入视线,形成了工作机制,实施长期重点防控,实现了报警、处置、保护“三联动”,初步建立了联合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工作机制,使一批罪犯落入了法网。

第三,加强长效管理,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建立社会监督、学校联动、舆论监督、联合执法、区域责任、行业自律等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宣传动员会议,通报管理情况,告知新要求新规范,让业主了解行情、认清形势、守法经营。市和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聘请了1050名“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和150名以街镇文化站长为骨干的娱乐演出市场义务监督员,全市部分文物保护单位也聘请了义务文保员,建立了文化、文物义务监督员网络,发挥了社会监督力量。在做好受理各种形式的举报的同时,与南京地区主要新闻媒体建立了不定期新闻通气制度,主动通报和交流文化、文物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发挥了媒体的监督功能。

截至2007年,全市文化市场各类经营单位已达5813家,其中,网吧994家,营业性演出场所80家,歌舞娱乐场所(KTV)387家,电子游戏机厅222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843家,营业性表演团体47家,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9家,书店334家,书报刊亭(摊)1307家,印刷企业、复印、打字单位1432家,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单位156家,其他2家。


七、对外文化交流日趋活跃

改革开放的30年,市文化局逐步确立了“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公派项目,大力支持民间项目,多渠道开拓商演项目”的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思路,坚持南京优秀文化产品“走出去”的方针,让世界了解南京,对外文化交流日趋活跃。

1978—1990年。南京与国外、境外的文化交流领域逐步扩大。1980年市杂技团应邀赴澳大利亚商演,这是自“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派出的第二个商业演出团体。该团在澳大利亚6个城市57天中演出了47场,观众达7万多人,20多个国家的驻澳大使和夫人观看了首场演出,创汇8.56万澳元,折合人民币14万多元。自此,市杂技团出国商演逐渐增多,足迹遍布东亚、西亚、欧洲、大洋洲,美洲等各国。1980年南京小红花艺术团应邀赴日本名古屋市访问演出,引起了日本社会各界的关注。1986年和1989年,市杂技团的《手技》和《顶碗》分别荣获第九届和第十一届“世界明日杂技马戏大赛”最高奖“法兰西总统奖”。1986年,市京剧团赴澳大利亚在14个城市进行了巡回演出。1989年市歌舞团民乐队(南京民族乐团的前身)受文化部的委派赴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瑞典和苏联等5国25个城市访问演出了33场,观众达3万人次。同年,市杂技团应美国大苹果马戏团的邀请,在纽约、华盛顿等城市联合商演140场,观众达35万人次,创外汇6.8万美元。这一时期来南京进行文化交流的主要项目是:1980年加拿大举办的《加拿大水彩风景画展》、美国马克-威尔逊魔术团的演出,1982年比利时皇家佛兰德芭蕾舞团的演出,1986年西班牙舞剧院的演出、苏联乌克兰维尔斯基国家舞蹈团的演出,1987年丹麦王国举办的丹麦电影周、美国杨伯翰大学舞蹈团演出,1990年首届日本科技电影节等。

1991—2000年。这一时期,欧、美、亚、非、大洋洲等各国文化代表团来访络绎不绝,美术、音乐、舞蹈、杂技、魔术、戏剧、电影等各艺术门类团体纷至沓来,演出、展览、展映等文化交流活动精彩纷呈。1991年荷兰在南京举办的凡高画展;1995年5月世界冠军奥斯陆拉丁舞蹈团的演出,8月朝鲜王在山轻音乐团的演出;1996年7月德国乌尔姆芭蕾舞团的演出;1997年5月俄罗斯歌唱家叶莲娜独唱音乐会和8月美国明星芭蕾舞团的演出,都给南京人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一时期南京艺术团体出访、举办展览、文化艺术考察也日益增多。南京书画院有11批次、35人次应邀赴美国、日本、法国、俄罗斯、德国、韩国、新加坡等国以及港澳台地区举办展览和讲学,影响和成就日益扩大;南京书画院“新金陵画派”中青年画家,从出访周边国家发展到出访东南亚、欧美等国家。南京市少儿书画会建会16年来,每年选送一批优秀少儿书画作品参加国际少儿书画展。16年来,该会小作者在各类国际儿童书画比赛中,获得金、银、铜牌200多枚。该会还接待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少儿书画访问团体数十个,先后举办和协办了《南京、洛杉机、墨西哥城、名古屋四城市少儿绘画作品展览》等10个涉外少儿书画联展。1995年和1998年,该会分别在法国、美国举办了《中国南京少儿书画展》等,这些交流项目及成果为中国在国际少儿书画领域保持领先地位作出了贡献。南京市博物馆先后到意大利、比利时、瑞士、法国、澳大利亚、美国、芬兰、日本、新加坡及港澳台地区举办了近40次历史文物精品展览,备受这些国家和地区各界人士的欢迎。《空竹》、《梁祝-转碟》荣获1997年第三届瑞典“公主杯”国际杂技比赛银奖;澳大利亚政府曾两度特别邀请市杂技团向该国派出杂技艺术教练组,传授中国杂技艺术。1997年市京剧团赴印度尼西亚参加了雅加达国际艺术节演出;同年市越剧团首次走出国门,携8台越剧剧目出访新加坡,这是该团第一次成建制出访。市歌舞团,南京小红艺术团曾数次出访美洲、欧洲、非洲和大洋洲及东亚、西亚、南亚的许多国家。南京小红花艺术团被外国朋友誉为“文化小天使”和传播中国艺术的“娃娃大使”。南京民族乐团于1986年建团以来,先后五次受文化部派遣赴东欧五国和西欧三国以及埃及、摩洛哥、以色列、意大利、瑞士、圣马力诺、马耳他、葡萄牙、法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以及港澳台地区进行友好访问演出,成为南京市执行国家委派出访任务最多的艺术团体。1999年,应法中友协和蒙塔尔纪第66届博览会的邀请,南京市第一次组建了由南京小红花艺术团、南京书画院、市文物公司、南京工艺美术总公司和南京云锦研究所联合组成的中国南京文化代表团赴法国蒙塔尔纪市,在该市第66届博览会举办了“中国文化周”系列活动,集中展示了中国的少儿歌舞、书画作品,古董文物,手工艺品。该市市长雅克说:“这次高水平的‘中国文化周’是中国南京送给蒙塔尔纪人民的一份厚礼,对促进两国和两市之间的文化、经济交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博览会主席坡沙松说:“本世纪最后一届博览会由来自中国的代表承办,是近30年来举办得最成功、最轰动的一次。”对中国南京文化代表团的在法活动,法国电台、电视台、《共和国报》、《欧洲时报》、《阿尔萨斯日报》、《光明报》以及法国中心大区的各地方报纸,都做了持续的报道。1991—2000年,市文化局办理了113批1008人次分赴16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文化交流。

2001—2008年。进入新世纪后,南京市的对外文化交流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1—2007年,市文化局办理了178批2714人次分赴五大洲近70个国家和地区进行文化交流,分别是1991—2000年的1.6倍、2.7倍和4.4倍,向世界传递着文化南京的精彩。

第一,对外文化交流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2004年1月28日—2月5日,以南京民族乐团为班底,荟萃南京民乐演奏界的精英,先后在维也纳金色大厅成功举办了《金陵寻梦-猴年春节中国民族音乐会》和在德国曼海姆玫瑰园音乐厅举办音乐会,成为江苏省首次进入世界最高艺术殿堂举办新年音乐会的艺术团体,并创下了金色大厅演出的“四个第一”纪录,即:第一个代表中国进入金色大厅演奏新年音乐会的地方城市;第一次售完1700张大厅和包厢票、300张站票,而且80%都是外国人;第一次演奏完四首备用曲目;第一次被卢永华大使夫妇、张炎大使夫妇“双大使”联合隆重宴请的艺术院团。为南京民乐走向世界、提升南京城市文化形象增添了绚丽的一笔。维也纳市市长兼维也纳州州长豪伊普尔说,中国艺术家的精彩演出为富有悠远博大音乐文化传统的奥中两国之间构建了一座异常美妙的音乐桥梁。市杂技团代表国家赴蒙古国参加中国文化周演出,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和成功。市博物馆的《金与玉:公元十四世纪至十七世纪中国贵族首饰展览》在美国纽约华美协进社美术馆展出了近4个月,让美国人民了解了南京。同时,还引进了《意大利贝利尼博物馆文艺复兴美术藏品》、《15—16世纪佛罗伦萨贵族服饰》展览和《俄罗斯艺术精品—雅罗斯拉夫艺术博物馆油画与雕塑文物展》等3个高品味的展览,让南京人民饱享了眼福。2004年以来,南京市文化局应文化部特邀,作为全国唯一一个省会市文化局,出席了全国对外文化交流工作会议,南京对外文化交流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充分肯定。另外,市文化局对外文化交流处的陶晨同志被文化部选派到中国驻荷兰大使馆文化处任“三秘”,这是建国以来南京市宣传文化系统第一位国家选派的年轻女外交官。

第二,承办了首届“阿拉伯艺术节南京分会场”活动。2006年6月,在文化部外联局的直接关心领导下,南京市承办了首届“阿拉伯艺术节南京分会场”活动(主会场在北京),主要活动包括4场艺术表演、1个阿拉伯艺术展览、1场南京投资环境推介会等。阿盟官员及近20个阿拉伯国家的文化大臣、皇亲国戚、记者团、艺术表演团291人在文化部赵维绥副部长等领导同志的陪同下,来南京参加活动,省、市领导李源潮、梁保华、罗志军、蒋宏坤等分别出席了有关活动。阿拉伯艺术节南京分会场活动的成功举办,既让江苏南京人民亲眼目睹了阿拉伯文化艺术的风采,也让来访的阿位伯客人直观领略了江苏南京的风姿,更增进了江苏南京人民与阿拉伯国家人民的友谊,为拓展江苏南京与阿拉伯国家的经济、文化艺术交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通过文化交流,进一步宣传展示了江苏南京投资发展环境,为推动江苏南京与阿拉伯世界的经贸旅游往来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在此期间,市文化局工作人员踏实的工作作风、热情细致的服务质量,受到了阿拉伯客人和文化部领导的高度赞扬。外交部、文化部多次表扬江苏南京为阿拉伯艺术节成功举办所作的贡献,认为阿拉伯艺术节是中阿文化交流史上的创举,是中阿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里程碑,对推进中阿关系的发展、形成全方位对外交流格局、展示中国国家与城市的世界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积极参加国外、境外重大艺术活动。2001年市杂技团的《群钗嬉春-抖空竹》分别荣获第25届摩纳哥蒙特卡罗国际马戏节比赛“金小丑”特别奖和瑞典“公主杯”国际杂技比赛银奖。2006年,以市歌舞团、杂技团、民族乐团为班底的江苏文化代表团赴朝鲜参加了“四月之春”艺术节演出,荣获了13个金奖、2个银奖;市越剧团与台北市立国乐团在台北市中山堂联合演出大型越剧《李清照》,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渊源,两岸艺术家们的精彩表演,让台湾观众再次领略了中华传统文化艺术的魅力;受文化部的委派,由市歌舞团、杂技团组成的中国南京艺术团代表文化部赴埃及、叙利亚、阿尔及利亚等三国访问演出,又一次展示了中国文化艺术的魅力。叙利亚副总统率文化部长观看演出并接见演员,阿尔及利亚总统专程接见了艺术团代表。市京剧团赴韩国参加了SORI艺术节演出,受到了当地观众的一致好评。2007年南京小红花艺术团和市属艺术院团组成的南京艺术团,先后作为文化部“春节品牌活动”赴南非等非洲三国和荷兰等欧洲三国进行慰问演出。南京小红花艺术团作为“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后首个出访南部非洲国家的中国艺术团,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当地华人的热烈欢迎,当地主流媒体对“小红花”的演出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演出场次比原计划大幅增加。南京民族乐团赴日本与日本华乐团联袂演出了“友好颂”,并举办了专场民族音乐会;之后,又在美国波士顿、纽约、新泽西、芝加哥和华盛顿为华人华侨及当地群众进行了精彩演出,并为华盛顿召开的“全球促进中国和平统一高峰论坛”演出了“和平颂”。市杂技团携大型杂技主题晚会《梦之旅》赴南美9个国家商业演出,杂技《小马倌-绳技》随上海市文化广播局赴俄罗斯参加“上海周”系列演出,该团2007年国外商演收入约175万元。市话剧团的《我的第一次》在日本东京的爱丽斯剧院上演,这是市话剧团第一次出国演出。日本中央大学文学部教授饭冢容先生这样评价:你们的演出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当代中国青年的情感与生活追求,也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南京。

第四,多种渠道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市文化局一直坚持“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公派项目,大力支持民间项目,多渠道开拓商演项目”的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思路,制定了对外文化交流“倍增”计划,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赢”。在实际工作中,只要有利于国家文化外交工作的拓展、有利于扩大南京在国内外的影响、有利于为南京赢得荣誉的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市文化局就不惜从有限的文化经费中挤出费用,并积极争取政府财政的支持,动员艺术院团自行承担一点经费,通过各种途径努力争取项目的实施;同时,只要南京优秀的艺术产品能在国际演出市场上商演,不论是几人的节目组合,还是数十人的整台演出,市文化局都鼎力支持、精心服务,力保每个项目成行。事实证明,由文化部补助部分经费,由江苏省及南京市配套主要经费,组织实施的赴朝鲜参加“四月之春”国际艺术节、阿拉伯艺术节南京分会场、赴埃及等中东三国、南非等非洲三国、荷兰等欧洲三国的访问演出等配合中央文化外交工作展开的项目,以及中日合演《和平颂》等具有特殊政治意义的项目,都在国际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获得了无法用经济价值来衡量的社会效应。同时,市文化局摒弃了“利小而不为”的心理,努力抓住一切艺术商机,根据对方要求组织不同形式、不同阵容的商演队伍,努力开拓国际商演市场,把南京优秀文化产品“走出去”战略落到实处。


八、文化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改革开放的30年,南京市文化系统的文化法制建设,大体经历了拨乱反正、重建管理制度,普法宣传教育、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等三个历史发展阶段。

1978—1990年。这一时期文化法制建设的重点是拨乱反正、重建各项管理制度。1978年,在改革开放的旗帜下,市属文化系统平反冤假错案27件,为65位同志推倒了种种诬蔑不实之词,重新作出了审查结论。例如:市美术公司从1968年到1971年的短短四年中,认定了13起政治案件和反革命涉疑案件,被牵连的达16人,占该公司职工总数110人的14.6%;其中,1人被处决,2人被逮捕,6人被隔离审查,7人遭到各种形式的批判斗争。冤假错案的平反,使被迫害人放下了包袱,凝聚了人心,重振了士气,调动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南京市的文化建设者们走上了重铸文化南京的改革发展之路。一是重建制度。全市文化系统从机关到基层开展了大规模的制度重建工作,恢复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业务职称申报制度、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和奖励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等等。1980年围绕贯彻落实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根据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全系统干部职工通过经济法规的学习,各单位以扩大服务项目、开拓生产门路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了一批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二是立法保护。1982年2月,南京被国务院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后,同年7月,市政府发布了由市人大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政府制定的《南京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办法》,发布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城墙的通知》,公布了南京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5月,省人大七届八次会议批准了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这些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南京的文物保护工作开始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三是建立市场次序。为了适应文化市场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上位法不完善或缺失的情况下,市文化局1985—1989年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出台了15项文化市场管理制度,努力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良性发展的市场次序。

1991—2000年。这一时期文化法制建设的重点是普法宣传教育、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加快立法进程。1996年4月省人大八届二十次会议批准了市人大制定的《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0月省人大八届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了市人大制定的《关于修改〈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的决定》,1999年10月省人大九届十二次会议批准了市人大制定的《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这三部南京地方性法规的施行标志着南京文物保护法制框架初步形成,南京的文物法制建设走在了全国省会城市的前列。1997年11月1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1997年12月2日市政府令第150号发布施行。该办法是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第一部政府规章,为全市文化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繁荣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随着《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和文化部、新闻出版署一批规章的发布施行,文化市场管理逐步由依据规范性文件管理向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转变。市文化局加大了对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力度。据不完全统计,1991—2000年,市文化局举办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32次,参训人员达2140多人次;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管理相对人法律培训41次,参训人员达1.3万多人次。特别是,通过“普法”全市文物法制意识普遍增强,并在现实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领导依法办事的观念逐步增强;(2)政府部门之间依法协调的程序逐步完善,联合执法的态势逐步形成;(3)市民、专家和新闻媒体的关注和监督,已成为南京市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清理规范性文件。对1985—1998年市文化局制定的32件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公告废止,保证了法制的统一。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从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程序两个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地保证了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和自由裁量权的适当性。1998年度市文化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卷宗在省执法文书评比中获得优胜奖。五是推进行业自律。与全市300多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和录象放映单位签定了“责任书”,对全市电子游戏机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进行了考核验收,开展了全市歌舞娱乐市场、电子游戏机市场、书报刊市场的调研,举办了“明星剧场”、 “文明歌舞厅”、“星级歌舞厅”评选活动,以此来大力推进行业的自律工作,努力提高全行业依法经营的认知度和执行力。

2001—2008年。这一时期文化法制建设的重点是依法行政、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市文化局设立了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制定了“四五”、“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大力推进文化法制建设。

第一,梳理行政权力,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市文化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依据上位法,对行政权力进行了五次梳理。一是以依据上位法修订地方性法规为重点,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市文化局依据上位法,对《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等三个地方性文物法规涉及的20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法条进行了认真修订,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南京城墙保护管理办法》分别于2004年6月17日和8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重新发布施行。经市政府批准废止了政府规章《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执行问题的通知》(宁人常法〔2004〕4号)要求,正式印发了《关于停止执行〈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有关法条的通知》,停止执行法条达15项。同时,对1986—2003年市文化局制定的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4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公告废止。二是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实施主体和执法主体为重点,规范行政权力。对市政府(市政府令第208号和宁政发〔2003〕71号)已经批准保留的17项文化(文物)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主动清理,建议依法保留的有14项,转为政府职能的有3项。同时,对市政府公布批准的市文化局20项市级文化(文物)行政许可实施事项(宁政发〔2004〕185号)和3项市级文化(文物)非行政许可事项(宁府法〔2004〕34号)的行政许可程序进行了规范。三是以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位法为重点,主动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市文化局依据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34号)的规定,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批准,在全省文化行政机关率先将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和音像制品管理等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移交给了各区县文化局。同时,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通知》(宁文字〔2006〕43号),明确了南京市区县级文化行政许可事项和各区县文化行政机关应当上报备案的重点事项。市文化局的上述行政行为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四是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明确岗位职责。市文化局经过第四次认真梳理,市文化(文物)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依据18项、行政执法依据25项、行政许可事项10项、行政处罚88项(文化53项、文物35项)、行政征收2项、其他行政行为21项。同时,依据上述行政权力,明确了岗位职责。五是以加快推进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为重点,提高行政效能。2007年市文化局对文化、文物行政权力进行了第五次梳理。截至2008年5月,市文化局行政执法主体依据19项、行政执法依据26项;具体行政权力事项分别为:行政许可事项6项,行政处罚事项43项(文化31项、文物12项),其它行政行为事项15项,比2006年5月8日市文化局公开发布的具体行政权力事项分别减少了40%、48.9%(41.5%、65.7%)、28.6%。行政权力事项的减少和规范,提高了行政效能。2008年7月,市文化局又开始了第六次行政权力的梳理工作。

第二,构建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保障体系。市文化局陆续正式发布了《办理群众行政投诉规定》、《信访工作规定》、《关于全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实行“五统一”的通知》、《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制度》、《受理举报案件处理规定》、《暂扣、罚没物品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程序》、《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关于认真贯彻〈南京市依法行政考核试行办法〉等三项规定的通知》、《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听证程序规定》、《行政许可听证程序规定》、《市级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市级文化(文物)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执法程序流程》、《政务信息公开规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行政执法行为及岗位职责分解》和《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21项制度,初步形成了全市文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保障体系。

第三,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市文化局以提高法律素质为重点,突出抓好了六个层面的法制学习和培训工作。一是以文化南京建设为重点,在引导文化系统同志们完成学习上级规定的普法读本的情况下,重点学好“四五”、“五五”普法期间颁布施行的与文化文物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大家基本掌握其原则精神。二是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抓好市和区县文化行政机关的普法学习。2001—2007年市和各区县文化局举办的机关法制培训或专题讲座40多次,其中,市文化局机关举办各类法制讲座21次。三是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为重点,强化了行政法的学习。2001—2007年参加各级各类行政执法培训的全市文化、文物行政执法人员达1078人次。四是以规范行政管理相对人经营或建设行为为重点,举办法制培训或专题讲座。2001—2007年举办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制培训或专题讲座36次,参训人数达5900多人次。市文化局编印了2400多册文化、文物法律读本,全部免费发放给了各区县文化局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了送法律进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进大型建筑工地活动。五是对2001—2007年担负对外文化交流任务的178批文化团(组)2714人次,进行了专题法制教育,确保了他们在对外文化交流中,没有发生一起涉外政治事故。六是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重点,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规定了相应的学习制度和学习时间,明确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

第四,做好社会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司法和文化携手,办好“18法律咨询广场”。1994年,市司法局和市文化局联手创意,并签订合作协议,指导金陵图书馆和南京市律师协会,从当年12月18日起,共同创建“18法律咨询广场”,“18”意为“要法”。15年来每月的18日在金陵图书馆举办,从未间断过。“四五”普法期间,市司法局和市文化局又联手在各区县图书馆建立了“18”分广场。据不完全统计,15年来,“18法律咨询广场”已接待了本市和外地群众11.3万多名,全市律师共有约5626人次到场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法规类文献借阅56.3万人次,法律法规条文检索45万余条,举办法律法规类知识讲座数十场,听讲座的读者13130人次。“18法律咨询广场”还联动法院、检察院、公证、规划、劳动、消协、工会和妇联等有关部门,增加服务主体,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并邀请《南京日报》等新闻媒体加盟,开设了“律师热线”,对群众咨询集中的“热点”问题,登报集中解答,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18法律咨询广场”被誉为南京“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传播法律文化的阵地”、“每月风景线”、“图书库里会说话的资料”。这项活动为全国首创,中央电视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南京经济电台、《瞭望》周刊、《警方》、《法制日报》、《新华日报》、《南京日报》、《扬子晚报》、《金陵晚报》、《现代快报》等数十家新闻媒体作过专题节目或新闻报道。二是市和区县文化行政机关整体联动,围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活动”、“5·18国际博物馆日”、全国“文化遗产日”、《文物保护法》宣传周,联合组织了全市性的文化、文物广场法律咨询活动。三是开展法制文艺节目进社区活动。玄武区文化局组织创作的小品《审礼》、诗剧《法官妈妈》在全市法制文艺汇演中获奖,该区每年组织的由社区群众参与的法制文化活动都达10多场。建邺区文化局精心组织了20多场法制文艺演出,用文艺的形式普法。栖霞区文化局组织创作的双簧《寻人启事》在全区巡回演出数十场。浦口区文化局创作演出的扬剧《奶奶你别哭》和法制文艺节目在全区巡演。江宁区文化局每年都要创作一些法制文艺节目巡回演出,特别是小品《诈机》深受群众的喜爱。六合区文化局组织创作的小品《社区主任的“家务”事》等10多个法制文艺节目在社区巡演。

第五,加强对涉法事务的法律监督。一是加强了对机关各处室和各区县文化局涉法文件和涉法事务的形式审查,及时提出了书面或口头审查意见,纠正了一些明显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加强了对机关行政执法处室和各区县文化局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指导各区县文化局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纠正了一些与依法行政基本原则相悖的具体行政行为。三是通过两例行政许可听证事项,规范了全市文化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听证行为和各项行政许可听证法律文书,在全省文化行政机关起到了示范作用。针对全市文化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听证中的突出问题,举办了全市文化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听证专题讲座,印发了《南京市文化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听证辅导材料。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卷宗的评查。市文化局每年都要对本机关和各区县文化局行政执法卷宗进行评查,落实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文物局在省文物局2006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比中荣获团体二等奖,“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在宁杭高速公路二期四标段施工中挖毁市级文保单位老鼠墩古文化遗址案”卷宗获一等奖,国家文物局案卷评比三等奖;鼓楼区对明城墙违法堆土处罚案卷获省文物局三等奖。市文化局的“南京市文化局宁文复决字〔2006〕01号行政复议案卷”被评为2007年度全市优秀行政复议案卷。2008年4月,市文化局对13个区县文化局和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2007年度已经结案并执行完毕的行政处罚卷宗进行了自由裁量权实施情况专项检查。

第六,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从2007年1月起,市文化局在依法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前,增加了事先告知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本案行政处罚卷宗权利的内容。这一行政行为既把《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公正、公开的行政处罚基本原则落到了实处,也进一步强制性规范了行政执法处室文化行政执法和证据采集等具体行政行为,保障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加强法制理论研究工作。市文化局进一步组织开展了文化理论创新工作,2003—2007年收到全系统各单位报送的论文53篇,其中,文化法制建设的论文,占到了论文总数的47%。这些文化法制论文紧紧围绕积极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结合依法行政、法制建设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或宏观性的文化法制理论研究,努力探索解决实践中突出问题的路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两次介绍了南京市文化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建设的资讯。

九、结语

文化体制改革的指向,应该是对国家各级文化行政机关和各类文化企、事业单位组织制度的改革;文化机制的改革则应该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中国文化这一极为复杂的工作系统某些客观规律的认知和把握。文化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在于增强文化事业的活力,充分调动文化建设者的积极性,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繁荣文化事业。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它是不断探索和把握真理、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历史过程。30年来,南京市文化系统的改革,成绩和教训相生相伴,成功和失败携手并行,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是文化工作的一个长期任务,也是发展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的有效途径。

主要参考文献:

1、南京市文化局(市文物局)1978—2008年文书卷宗

2、南京市文化局(市文物局)编著的《南京文艺志》、《南京通志-文化编-文化事业卷》、《南京文物志》、《南京群众文化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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