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在分析了全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基本框架后指出: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是整个文化体制改革的最难点。其难点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是受到了艺术表演行业特点和艺术规律特殊性的制约;二是受到了文化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不配套的制约;三是受到了演出市场发育不完善的制约;四是受到了大众文化消费方式多样化的制约。为此,本文提出:从政府工作的角度,一要建立健全以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宏观管理体系;二要制定和完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三要建立健全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微观管理体系;四要培育和完善演出市场体系。 关键词:专业艺术表演团体 体制改革 市场化
一、我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基本框架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一些主要城市在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方面摸索前进,创造了转制改制、剧团重组、机制改革、品牌效应、媒体托管和多种形式的联盟等六大类型的改革模式,构成了我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基本框架。其中,转制改制和剧团重组属于国家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的范畴,机制改革和品牌效应属于剧团自身机制微观改革的范畴,而媒体托管和多种形式的联盟则属于临时性的改革措施。特别是媒体托管和多种形式的联盟,它构成了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新的人身依附关系,而这种依附关系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完全受制于被依附人自身经济效益的增长或衰减。 第一,转制改制类 转制改制类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一是“转股”类。例如:2004年1月16日,北京市儿童艺术剧团转制为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由北京青年报社控股,由北京市文化局下属北京市文化设施运营管理中心、北京市教委下属北京高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北京电视台下属北京电视事业开发集团、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等四家企业共同参股组成。又如:2004年8月10日,北京歌剧舞剧院转制为北京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由首都旅游集团、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北京电视台和北京三奇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国有或民营单位共同参股,注册资本为6242.32万元。再如:2004年8月10日,深圳歌舞团转制为“深圳歌舞团演艺有限公司”。其主要任务,除了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市场经营模式完成深圳市政府有关重要文艺演出和文化交流等任务外,还适当承接社会演出任务,同时积极整合深圳华侨城集团现有的几个演艺团体的资源优势,发展和繁荣深圳的演艺事业。还如:2003年9月,宁波市歌舞团从2002年10月合并组建的宁波演艺集团中分立出来,成立了宁波市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除政府投入外,企业员工人人出资成为股东,还吸纳了社会股参与。杭州市杂技总团和武汉市说唱团也于2004年先后转制为股份制剧团。 二是“改民”类。例如:2003年2月18日,上海魔术团分团新上海马戏团改制为民营剧团;2003年12月20日,丽江市民族歌舞团改制为丽江民族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剧团重组类 剧团重组类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是演艺集团类。这主要是以江苏省演艺集团为代表。2001年9月成立的江苏省演艺集团,是在全国率先实行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集团化改革的先行者。2004年8月20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宣布:江苏省演艺集团整体转制为企业。省政府对转制后的艺术表演团体的财政扶持力度不减,并且还将随着全省经济的发展逐年加大对艺术生产的投入,同时建立振兴昆曲专项资金,但原来财政拨款的投入方式将改为政府采购、奖励、演出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从养人为主向支持艺术创作、生产、演出为主转变。今后省政府将以订货方式向艺术生产企业购买艺术产品。 二是合并类。例如:2001年4月6日,重新“洗牌”组建的成都市川剧院,在蓉城正式挂牌成立。成都市文化局将原成都市川剧院联合团、三团,成都市实验川剧院,成都市川剧艺术研究所合并,重新组建成一个全新的成都市川剧院。 三是撤销重组类。例如:2004年6月,成都市文化局将原歌舞、话剧、京剧、曲艺等艺术院团整合,组建成都艺术剧院;取消原市属剧团的独立法人资格,将其资产、人才等进行整合,并将所有演艺团体担负舞台保障服务的舞美、音响、灯光等设备、资产、人才整合,成立了“成都市艺术剧院演艺服务公司”。同时将长期亏损的市杂技团并入市文化艺术学校,实行“校带团”新模式。再如:湖北省黄石市将原有的京剧团、汉剧团、歌舞团等“三团”撤销,重新组建了黄石歌舞剧院,并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又如:2004年2月27日,由铜陵市黄梅戏剧团、市京剧团合并组建了“铜陵市艺术剧院”,成为融京剧、黄梅戏、歌舞、曲艺等多种艺术形式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表演团体。 第三,机制改革类 机制改革是我国许多城市实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自身微观改革的最主要的措施之一。其改革的重点是,通过“三项制度改革”,强化专业艺术表演团艺术生产机制、内部管理机制和市场运作机制的改革,即剧团管理和运作方式的机制改革。其最赋有代表性的是苏州市创造的“一团一策”。苏州市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在改革实践中形成了四种模式:一是市评弹团冻结工资,以档核算,收入分成,费用自理的改革模式。二是市滑稽剧团集中体现出戏、出人、出效益的团队精神和评聘分开、激励制约领导班子的机制。三是市歌舞团淡化职称,内聘级档,技能取酬,激发活力模式。四是市昆剧院积极引进资金,保护昆曲遗产;开辟旅游点演出的模式。 第四,品牌效应类 21世纪是舞台艺术全方位地进入商品流通领域的重要时期,是强化各个舞台艺术门类领军人物的新时代,培养领军人物、创造艺术品牌,以艺术生产方式的改革来推动剧团的体制改革,已成为我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共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许多城市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外商资本打造舞台艺术品牌。例如:2002年东方歌舞团在其建团40周年之际,创作、演出的大型环球风情音乐舞蹈晚会《蔚蓝色的浪漫》,截至2004年7月,演出收入已经达到了8000万元,预计2005年将达到1个亿。又如:2002年以来,无锡市创作的舞剧《红河谷》引进日资约合人民币100万元合作排练,在江苏演艺界首开先河。该市还为新版锡剧《珍珠塔》组建了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地运作了该剧的创作和生产,至2002年底已产生利润85万元。再如:由杨丽萍创作的原生态歌舞《云南映象》,由全球推广商——派格太合环球传媒为中介,2004年4月启动了全球公演,进军国际文化市场,将在美国等10多个国家演出160多场。还如:2003年,以上海城市舞蹈公司为出资人,以上海东方青春舞蹈团为项目人,联合创作的民族舞剧《野斑马》在澳大利亚巡演24场;同年底,又在首届北京国际舞蹈演出季上,签订了从2004年9月至2005年3月到法国等8个国家的10多个城市演出160场的大定单,从而创下舞蹈院团海外商业演出场次最多的纪录。 第五,媒体托管类 媒体托管类模式是2001年3月16日由上海市创造的。媒体托管是上海市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进程中过渡性的一环,并不是要让媒体永远管下去,主要目的是让媒体在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融入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扶上马,送一程”。采取这一临时性过渡改革政策,目的是要尽快让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具备自主生产、自主经营、自主发展的能力,形成重点院团国家办,其他院团社会办的合理格局。 第六,多种形式的联盟类 在探索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生存和发展的道路上,许多城市采取了与社会力量多种形式联盟办团的格局,以此来推动剧团的体制改革。本世纪的这种联盟形式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文企联姻的最大区别点在于,前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主动行为;而后者则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主动行为。本世纪江苏省的这种联盟形式主要有,苏州市滑稽剧团、苏州市歌舞团分别与江苏梦兰集团、正大集团联盟,成立了梦兰喜剧艺术团和正大艺术团。无锡市歌舞团与山禾药业集团和一汽锡柴两家企业联盟,组建了无锡山禾合唱团、一汽锡柴艺术团。南京市越剧团以出让冠名权的方式与张家港沙钢集团联盟,更名为“江苏沙钢集团南京越剧团”。盐城市文化局和广播电视局在原该市歌舞团的基础上,联合组建了“盐城市广播电视艺术团”。 二、南京市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基本概况 南京市现有歌舞团、话剧团、京剧团、越剧团、杂技团、民族乐团等6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2000年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来,为了加快文化南京建设,6个市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现“两个率先”和争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特色区域”的奋斗目标,以创作和演出为中心,在精品生产,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市场培育、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文艺赛事和对内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一)历史接点 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从同年6月起,在表演艺术领域,南京市和全国一样,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开始了长达十数年的改戏、改人、改制工作(简称戏改)。南京的戏改工作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1949—1952年阶段。其主要任务是,打击戏霸、铲除黑恶势力;建立行业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打破封建的包银制和加票制,废除旧班规,取消班主制,以及徒弟制、养女制、经励科制等等,试行民主管理制;改“幕表制”为“剧本制”;同时建立导演制,改旧戏、演新戏;对民间班社和艺人进行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鼓励和引导班社和艺人恢复演出。 二是1953—1962年阶段。其主要任务是,推进民间职业剧团的民主改革,组建国营剧团,整编合作性质剧团,挖掘和整理优秀文化遗产,大力推进剧目建设,积极落实知识分子政策。1956年2月27日,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南京地区第一个国营剧团——南京市越剧团正式成立。我市现在的京剧团(成立于1956年12月20日)、杂技团(成立于1957年12月)、歌舞团(成立于1960年6月9日)、话剧团(成立于1961年10月18日)等都是这一时期成立的国营剧团。至1957年,市管剧团已达17个,其中国营剧团4个,民间职业剧团13个,演职员962人。这一时期不论是国营剧团还是民间职业剧团都是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政府不给任何补贴,剧团的工资制度实行底薪拆帐制。从1958年开始,国营剧团先后转制为国家事业单位,剧团经费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由此我市和全国一样,出现了民间职业剧团纷纷要求转制为国营剧团的热潮。 三是1963—1965年阶段。其主要任务是,对过多的市管剧团进行调整和大演现代戏。截至1963年1月,全市共有14个专业剧团,其中国营的有7个,集体所有制的有7个。剧团调整,是戏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整合艺术资源,提高演出质量,加快剧团建设。但是,我市从1959年开始,一直延续到1966年都未结束的剧团调整,使剧团始终处于频繁地撤撤并并之中,有的国营剧团建立还不到3个月就被宣布撤销。因此,我市现有的6个市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除民族乐团外,都是经历了长期的历史积淀后保留下来的。 有鉴于此,作者认为:戏改,从积极的层面上看,它是一个坚持舞台艺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历史过程,是对舞台艺术发展规律的探索、把握和总结,是建设社会主义舞台艺术事业的历史必然。但是从消极的层面上看,它使国有剧团逐步丧失了草根性和“走市场”的能力,强化和凝固了国有剧团对政府的人身依附关系,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能力被不断弱化,政府长期“保养”政策的直接后果是,致使今天的国有剧团体制改革成为了整个文化体制改革的最难点。 (二)基本现状 1、人员情况。截至2003年12月底,6个市属剧团编制数500人,在职人数400人,离退休人数148人。其中:歌舞团在职人数113人,离退休人数20人;话剧团在职人数50人,离退休人数38人;京剧团在职人数58人,离退休人数26人;越剧团在职人数69人,离退休人数38人;杂技团在职人数90人,离退休人数25人;民族乐团在职人数20人,离退休人数1人。在职人员中,具有正高职称的25人,副高82人,中级152人,初级65人。 2、资产情况。截至2003年12月底,6个市属剧团总资产数为831.9万元,其中:歌舞团346.9万元,话剧团73.8万元,京剧团129.1万元,越剧团146.4万元,杂技团109.2万元,民族乐团26.5万元。 3、财政拨款情况。2003年,对6个市属剧团财政拨款为1566.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5.03万元,公用经费196.4万元,专项经费375万元。 4、商业性演出情况。2003年,6个市属剧团全年商业性演出406场,演出收入394.66万元。其中:歌舞团演出95场,演出收入194.8万元;话剧团演出32场,演出收入11.33万元;京剧团演出62场,演出收入36.23万元;越剧团演出58场,演出收入72.12万元;杂技团演出131场,演出收入72.18万元;民族乐团演出28场,演出收入8万元。 5、创收情况。2003年,6个市属剧团全年创收168.27万元。其中:歌舞团创收20.9万元,话剧团创收27.12万元,京剧团创收18.56万元,越剧团创收56.19万元,杂技团创收44.7万元,民族乐团创收0.8万元。 (三)新时期改革概况 南京市属剧团的改革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但是,从某种程度上讲,新时期20多年来,市属剧团始终局限于自身机制的微观改革,始终处于被动式的跟进和适应的状态,传统的文化体制还没有根本性的改变。在几乎所有经济领域都在进行多种所有制并存前提下的市场化改造的同时,我市乃至我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国家化程度却逆向而行达到了建国以来的历史顶点,同时,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对政府的依赖程度也达到了建国以来的历史顶点。这一点可以从上述2003年市政府财政对6个市属剧团的财政拨款数和剧团自身的商业性演出和创收获利数得到证实。2003年政府财政拨款数是各团自身商业性演出和创收获利数的2.8倍,具体为歌舞团1.5倍,话剧团6.6倍,京剧团4.7倍,越剧团2.3倍,杂技团2.7倍,民族乐团14.2倍。我市市属剧团的这种状况是全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缩影。它的直接后果是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性障碍与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市场化进程。因此,科学地全面系统地推进市属剧团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当前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难点分析 综上所述,作者对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难点做如下四点分析。 第一,受到了艺术表演行业特点和艺术规律特殊性的制约 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行业特点集中体现为它的文化传承、艺术生产和市场营销等三大社会基本职能。由于我国意识形态的规定性,在其履行三大社会基本职能的过程中,它是以政治、经济和文化三大目标为基本平台,实现其生存和发展的社会价值。三大社会基本职能构成了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基本属性和基本特征。 1、文化传承职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是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的重要载体之一。例如:1956年浙江昆苏剧团传字辈艺人在政府的扶植下,依据(清)朱素臣所著《十五贯》和陈静据此创作的小说《醒世恒言》中的《十五贯戏言成巧祸》,大胆改革、推陈出新的昆曲《十五贯》,在内容上结束了明清传奇“抒情为主、叙事为辅”的特征,在形式上打破了集折体和曲牌联套体的传统格式,是中国昆曲发展史上的一部划时代的作品,它的诞生标志着“新昆曲”时代的到来,使得至光绪年间因徽班、京班相继南下,而逐渐衰落的诸腔之首昆曲轰动全国。2001年5月18日,昆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命名为“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又如:原丽江市民族歌舞团曾为发掘、整理、宣传东巴文化、纳西古乐和丽江各民族文化艺术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再如:南京市越剧团1952年上演的《柳毅传书》取材于(唐)李朝威小说《柳毅传》、(元)尚仲贤杂剧《柳毅传书》及平襟亚改编的传奇小说《龙女画传》;该团的《莫愁女》则是取材于南京地区的民间传说。在1953至1957年的戏改工作中,我市挖掘了1588个传统剧目,其中整理剧目28个,创作或改编剧目达48个。 2、艺术生产职能。艺术生产是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生存和活动的最基本的职能,它也是体现其生命力和社会价值的根基。尽管各个艺术门类的艺术生产规律不尽相同,但它们的本质特征都是“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马克思语)。在马克思看来,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相对应而存在,艺术生产不过是生产的特殊形态,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因此,艺术生产和物质生产一样,都必须借助“市场”这个中介来实现其成果价值和综合效益的最大化。但是,艺术生产又存在着自身的“结构性自相冲突”(弗洛伊德语),即:艺术生产中的市场化和非市场化的矛盾冲突。也就是说,从艺术生产规律出发,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艺术生产的成果并不是都能实现市场转化的。 3、市场营销职能。市场营销是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服务社会、体现价值、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资源配置,保证艺术创作主体和艺术生产机制正常运转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为了达到最大限度地理解消费者观念、价值观和社会需求的差异,丰富和满足消费者的审美需求,许多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将物质产品生产市场营销的理念引进到了艺术产品生产的全过程,成功地调和了艺术生产规律和市场营销规律之间的矛盾。例如:京剧连台本戏《宰相刘罗锅》(一至六本)就是北京京剧院、北京艺术创作中心、北京长安大戏院根据同名电视连续剧,按照市场营销规则,精心策划联合改编创作的。策划之初就以好看、好听、好玩为创作宗旨,紧贴普通百姓在国泰民安的大社会环境中的精神生活、文化消费方面的心理需求,把“刘罗锅”这一老题材做出“新花样”,使京剧这一国粹艺术重新回归到了世俗本位。在2001年南京举办的第三届中国京剧艺术节上,《宰相刘罗锅》一、二本参演,荣获金奖。该剧自1999年创作排演以来,演出逾百场,观众近十万人,票房收入达到了1146万元,创下了京剧演出市场多个新纪录。2003年11月,以最高得分名列2002—2003年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30台剧目之榜首。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独立或半独立的市场经营实体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必须遵守市场的交易规则,围绕“市场”做文章。 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上述三项职能是有机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在对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实施体制改革时,如果忽视或片面强调其中任何一项职能的做法,对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生存和发展都将是灾难性的。 第二,受到了文化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不配套的制约 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是国家按照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一定的政治法律规范、经济体制基础和文化发展目标,对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宏观结构体系和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调整。因此,制定和完善文化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是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但是,从文化体制改革宏观政策的角度看,当前,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政策和措施不配套的问题,已严重制约了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科学公正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评估体系,它使各地在实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时缺乏分类改革的标准或参照系。因此,各地只能根据自己的实际对本地的专业艺术表演团进行分类改革,至于这种分类是否科学、是否规范就不得而知了。 二是符合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特点的体制改革政策没有出台,各地对其改革所执行的政策都是参照国有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改制政策,而这些政策恰恰排斥了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作为为社会共同需要服务的特殊社会组织的特殊性。 三是符合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特点的社会保障政策或措施尚未建立,各地政府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只能根据自身的财力,或全部“埋单”、或减免、或搁置。例如:2004年6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成都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下决心解决长期制约文化事业单位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中“养老保险”这个瓶颈问题,成都市将保证文化事业单位人员百分之百参加“养老保险”,政府一次性付出改革成本约1.6亿元。 四是改革成本的筹措渠道狭窄。作者依据现行的国有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改制政策,经初步匡算,我市如果启动市属剧团转制改制的话,大约需要改革启动资金2000多万元,而其总资产只有831.9万元,缺口1168.1万元。如此大的缺口政府不会为其“埋单”,各市属剧团又没有能力自行解决。而由于我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意识形态的决定性,社会筹资的渠道相当艰难。作者认为,在政府投资远远高于国有剧团实际演出和创收能力以及社会筹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立即启动大规模的国有剧团的转制改制,将导致国有剧团加速度地消亡。 五是对已经实施转制改制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后续管理措施没有出台,致使其丧失了转制改制单位原有的政治责任和社会义务。例如:丽江市民族歌舞团的成功改制对全国国有剧团的体制改革起到了示范作用,但是改制后,原市民族歌舞团所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演出(如:“三下乡”等)和政府重大庆典演出的职能基本丧失,新剧(节)目的创作、演出、参加全省调演、参赛、评奖的功能基本丧失,2002年以来,丽江市没有一个新剧(节)目参加云南省调演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第三,受到了演出市场发育不完善的制约 演出市场的构成要素是:演出内容的提供者、演出内容的消费者、演出场所和演出中介。在一个完善的演出市场体系中,这四大要素互为因果、相互制约、共同发展。作为演出内容提供者之一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从艺术生产到消费终端,是其作品价值环环相扣的实现过程,它构成了一条以围绕舞台艺术现场演出而建立起来的完整的产业链。在这个产业链中,艺术生产环节承担着艺术价值和原发性经济价值的创造的重要功能,是产业链中的基础环节和核心环节,只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利益得到了充分保护,整个产业链的市场化运转才能维持良好的秩序。 但是,从目前我国演出市场的实际状况看,从政治体制层面讲,由于条块分割、行政壁垒,导致了演出市场的行业割据、各自为政和无序竞争。从法制层面讲,规范演出市场行为的法律法规极不健全,特别是规范演出中介行为法律法规始终难以出台,导致了演出市场四大要素的具体市场行为的失范。从道德层面讲,由社会信任危机而引发的社会诚信的普遍缺损,形成了演出市场互不信任的氛围,这对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走市场”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从所有制层面讲,国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自身市场营销职能的严重缺失造成了其产业化程度的普遍低下。例如:目前我国近200个国有杂技团中有专职市场营销机构的不足5%。从文化消费层面讲,演出市场“贵族化”倾向日趋严重,即使在人均GDP已逾5000美元的上海,市民平均一年进剧场的次数都不到0.5次。过高的票价筑起了剧院门槛,这不仅使舞台表演艺术与大众的实际接受能力渐去渐远,而且使传统的“蹭戏”和现代的“赠劵”更加盛行。当然,现阶段许多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也需要用这种“蹭戏”和“赠劵”来维持上座率和剧场效果的泡沫繁荣。作者曾直接参加了第六届中国艺术节南京主会场和第三届中国京剧艺术节的组织工作,负责主笔起草了总结报告,深知“蹭戏”和“赠劵”的盛行只能使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进一步失去“走市场”的能力。 有鉴于此,体制性障碍,缺少宏观规划、政策指导和法律约束,以及道德失范,已造成了现阶段我国演出市场产业链的割裂,形成了一方面生产过盛,另一方面产品又销不出去的局面。由产业链的割裂而引发的从艺术生产到消费终端各环节利益分配不均衡导致了艺术生产的相对萎缩,阻碍了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市场化进程。而2003年6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后,启动的新一轮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恰恰正是加速其市场化的改造。 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是按照政治第一、艺术第二的标准来组建的,其艺术生产的主要目的是为政治和国家利益服务,因此,它作品价值的实现都是由政府和社会集团“托底”或“包销”,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自身都不具有市场营销的职能。现在,这种稳定了数十年的供销平衡结构被市场经济的权杖给彻底颠覆和粉碎了,于是演出市场上述主要症结就构成了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主要障碍之一。 第四,受到了大众文化消费方式多样化的制约 文化消费是大众经济消费行为的重要表现方式之一。文化消费的本义,是人们追求精神需求的满足,而精神需求的满足实际上又是一种审美活动的过程,在审美愉悦中,人们认识世界、把握社会、体味生活、感悟人生。在当代文化消费中,消费者的行为不仅仅是单纯的消费,而是把文化消费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作为体现自己个性特征的重要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用了20多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200年的历程,现代化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表现出来的冲突要比西方更为强烈,对传统文化的冲击远远大于西方,印证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初级阶段出现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的描述。特别是在文化消费领域,大众文化消费方式已呈现出强劲的多样化发展趋势,支撑着人们的文化消费行为的消费理念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历史嬗变。应当讲这是历史的进步。然而在其历史进步的过程中,我们又无可奈何地看到表演艺术的衰落。这是当代大众文化消费方式的多样化与传统表演艺术尖锐矛盾冲突的结果。它最集中地表现在戏曲艺术领域。 我国戏曲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全面、最形象、最精美的体现,它融合了音乐、舞蹈、文学、服饰、程式等各种艺术美,自成体系,但在我国现代化进程进行性加速的大趋势下,这一独特的民族文化正面临如何生存繁衍下去的难题。戏曲剧团存量萎缩,观众人数锐减。我国戏曲艺术最辉煌的代表——昆曲在偌大的上海观众只有几百人,在我们南京只有100多人。我国戏曲在经历了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辉煌,七十年代的凋零,八十年代初期复苏后,自1985年以来至今就一直在困境中徘徊,于是“振兴”的口号此起彼伏。 戏曲的命运令人哀怜,杂技又当若何呢?我国的杂技艺术可以追溯到原始文化,在秦汉时代逐步形成了完整的表演艺术形式,这个拥有3600年历史的古老传统表演艺术门类,是我国古代百戏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有近200个国有杂技团,堪称世界之最。近20年来,我国杂技在各种国际杂技大赛中获得金牌110多块,是我国在国际比赛中拿金牌最多的艺术门类,也是世界上杂技比赛获奖最多的国家,被誉为“世界杂技金牌储藏库”。但我国可以称得上是杂技大国,却称不上是杂技强国。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杂技在世界杂技舞台上始终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高质量的杂技节目只能以单体的形式在国外演出市场上获取极低的报酬。而在国内演出市场上,因受到大众文化消费方式多样化的制约,以及演出成本的不断高涨,我们已经很难看到杂技演出了。 面对大众文化消费方式多样化的挑战,有的靠国家养着一味地蛰伏下去,例如被文化部授予“天下第一团”的有着600多年历史的广东“陆丰正字戏剧团”已经十多年没有演出了,一直被国家养着。有的打出了“天天演”的大旗,试图创造出“东方百老汇”和“戏剧一条街”的神话,抢去了许多新闻眼球,但终因台上演员始终多于台下观众而无言伤逝。作者既为这种抗争的悲壮而震颤,又为这种抗争的盲目而揪心,它多的是艺术家的激情和热血,少的是政治家的冷静和企业家的精明。有的千方百计开辟第二战场,试图培养起新一代戏曲观众。例如:南京市京剧团在全国率先创作、演出课本剧,常年坚持在南京及其周边地区的中小学演出,并且还在上海路小学建立了京剧艺术普及教育基地。但终因全国性的戏曲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其成效甚微。因此,作者认为:在大众文化消费方式多样化的今天,舞台表演艺术已不再可能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主流方式。这种生态环境的变化同样制约了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 四、南京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实现途径 南京市的6个市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除民族乐团成立于1986年、1994年单独建制外,其他5个剧团近50年来历尽了大分大合的历史变迁,正是因为在传播南京精彩、重铸南京形象、升华南京精神的历程中他们各自创造的辉煌业绩,才使他们相扶相助、互相支撑着走进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成为南京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数十年来基本形成的各自的艺术风格和特点以及团队精神,也已经被广大观众所接受和认可。 有鉴于此,作者认为,我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着眼点,不应当放在对现有剧团简单的撤并上,而应当放在帮助和推进剧团的市场化改造上。改革的重点是,多渠道、多形式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剧团的企业化改造;强化剧团自身机制的改革,努力由行政管理模式转向市场导向的企业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其“走市场”的能力,最终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文化商品的经营者。 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是文化体制改革无法绕开的艰难而苦涩的话题。改革的成败既取决于政府的决心和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自觉意识与内在要求,更取决于政府宏观体制改革政策体系的确立和完善。因此,作者认为,从政府工作的角度看,我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实现途径必须解决以下四个重点问题。 第一,建立健全以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宏观管理体系 在国家尚未研究制定出具体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分类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情况下,作者依据2003年6月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任务,在同年6月30日的《关于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中,对南京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提出了建议,其主要观点是,以分类管理为核心,政府依据市属剧团的不同特点、性质、任务和经费来源,制定具体的体制改革政策和分类管理措施,并以此来确定各个剧团不同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定位,使政府更有利于对不同类型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在具体的市属剧团体制改革方向上,作者提出了以企业化改造和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实施分类改革的基本构想。一是对一些市场基础相对较好的剧团,强化其创作演出职能,通过公司化改制等措施,建立符合市场体制的“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从原有的公益性单位转制成营利性单位。二是对虽有一定的市场基础,但生产性成本较高,市场难以独立完成基础性资源配置的剧团,在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基础上,建设剧团独立法人制度,通过推行资产经营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职业经理人制度、演职员聘任制度、收入分配制度、面向市场的生产和营销机制的改革,实现剧团经营制度的转变。三是对于市场基础较差的剧团,在现有体制的基础上,落实独立法人财产权,实现内部运转机制的科学管理。 作者提出上述观点的视点,一是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代表和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艺术表演团体”的认定标准,由此应当确立的国家对不同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的政策和措施也难以出台,这直接影响和延缓了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结构和制度体系的重构。然而,我们又不可能等到国家宏观管理体系完善了以后,再启动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二是文化法制建设是加强和改进文化工作宏观管理的基本途径和促进文化事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把党的文化工作的方针和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规范,对文化领域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及时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予以巩固,这是我国文化法制建设的根本和指导思想。因此,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管理法规和政策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来源于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我市作为省会市,应当在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方面创造出自己的新鲜经验,为国家建立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管理法规和政策体系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三是政府在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中应当履行的职责是,营造让南京市属剧团独立发展、自主经营、自我管理的生态环境和生存条件,确保维系市属剧团生存和发展机制的正常有效地运转,提高和改善市属剧团应对市场的风险能力。 第二,制定和完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从政府宏观文化政策研究的角度看,我市研究和制定的力量相当薄弱,党委和政府文化工作的主要精力大都是放在具体文化活动的组织和艺术生产全过程的全方位、全身心的投入上,这对打造“文化南京”品牌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作者认为,如果不加强宏观文化政策研究,南京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就将失去政策支撑。“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毛泽东语)。从“党的生命”出发,作者在许多场合、许多文章里都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南京市文化政策体系的基本构想。就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措施的研究制定而言,分近期和中、长期两个部分。近期急需要研究制定的,首先是对市属剧团内部保障与社会保障政策的研究和扶持市属剧团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并力争尽快出台。对转制改制的市属剧团不能简单地对其实行“断奶”政策,应有一个稳定的过渡期,让其带着财政经费进市场,用原来事业经费补缴剧团演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金。其次是对市属剧团投融资政策研究,如果没有这一政策的支持,市属剧团转制改制后将会面临很大的生存危机。第三是转制改制的市属剧团财政扶持政策研究,通过艺术生产项目专项经费和政策性导向对其进行扶持。如果改革配套政策和措施都能落实到位,我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难度将会小一些。 第三,建立健全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微观管理体系 作者在《南京市文化系统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调研报告》(2002年7月21日)中主张的市属剧团体制改革的路径是,通过“三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在市属剧团逐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质,就是要在其转制改制的过程中,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的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使其既能够高效运转,又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但是,能否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取决于四个关键要素,一是宏观配套政策环境,因为政府宏观管理环境会极大地影响其效能;二是政府是否真正能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三是市属剧团是否具备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四是市属剧团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能制定和落实到位。这四个要素都将都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转。 第四,培育和完善演出市场体系 作者在《发展南京演出市场对策研究报告》(2003年10月10日)已经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培育和完善演出市场体系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研究,主要观点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发展演出市场的关键是政府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演出市场拥有最大限度的生存与开拓空间,促进演出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壮大文化产业。要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首要的、第一位的就是政府应当彻底转变观念,真正把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转化成文化娱乐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转化成能够通过向大众提供文化消费而获取利润的文化企业,这既是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关键,也是其体制改革的目标。在此基础上,政府逐渐把现在对专业剧团的直接管理,转变为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宏观管理。 二是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维护演出市场的繁荣发展,努力创造适合演出市场发展的良好的人文环境、诚信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舆论环境。 三是政府举办的艺术节和大型演出活动,应当进一步强化市场化的价值取向,注重演出本身的经济效益,逐步降低政府的投资成本;在组织方式上,按照市场规律,由政府的直接组织逐步向间接组织转变,政府只保留决策权、控制权和服务权,而将具体的组织指挥权、市场运作权等通过招标的办法,转交给本地或外地的演出中介机构,大力提高演出的核心价值和附加价值,使我市艺术生产优秀成果的市场转化率和综合效益实现最大化。 四是建立演出市场的制度体系,推进我市演出市场规范化、品牌化和产业化的建设。我市演出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的重点主要有:推行演出季制度、建构演出院线制度、完善演出经纪人制度、推广制作人制度等等。 五是大力发展民间职业剧团,丰富农村演出市场,这是我市坚持“文化常在乡”的重要方式之一。民间职业剧团既是谋生的手段,更是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我市理应将发展民间职业剧团列入工作视野,参照浙江、山西、广东、湖南、河南等省的做法,为我市民间职业剧团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空间,提升文化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五、结语 美国诗人马修·阿诺德说:“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一个世界已经死亡,而另一个世界尚无力诞生。”这或许正是目前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艰难之处。然而,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建立市场经济体系这本身就没有任何参照系可言。作者以为:新一轮我市市属剧团体制改革的要义是,文化应当以一种崭新的姿态主动投身到我市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之中,努力成为影响南京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它将同孕育多年的文化产业运作合流并轨,共同驶入了推进南京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快车道。 主要参考资料: 1、《全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和民间职业剧团调研报告》(江苏省文化厅艺术处章松林,2002年3月) 2、《1949—1965年南京市戏曲改革研究报告》(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樊小林,2002年7月15日) 3、《南京市文化系统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调研报告》(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樊小林、庞佳,2002年7月21日) 4、《南京市文化系统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调研补充报告》(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庞佳,2002年7月23日) 5、《关于南京市文化体制改革调研报告》(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樊小林、庞佳,2003年6月30日) 6、《发展演出市场与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樊小林,2003年8月6日) 7、《关于广州、台州演出市场考察报告》(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樊小林、庞佳,2003年9月1日) 8、《发展南京演出市场对策研究报告》(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樊小林、庞佳,2003年10月10日) 9、《关于北京、广州、重庆等城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情况的电话访谈》(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樊小林、庞佳,2004年2月10日) 10、《全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研究资料分析》(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樊小林、庞佳,2004年4月30日) 11、《丽江、武汉、杭州三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调研报告》(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樊小林、庞佳,2004年5月22日) 作者:南京市文化局政策法规处 樊小林、庞佳(2004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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